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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有什么伦理意义(生前预嘱首次入法)

生前预嘱有什么伦理意义(生前预嘱首次入法)生前预嘱(Living will),是指事先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完成法定程序,宣告当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可放弃抢救,或者可选择需要和不要哪些医疗护理。什么是生前预嘱?毫无预兆,生前预嘱就来了。日前,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全国首次立法保障患者的“临终决定权”——生前预嘱。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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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最后时刻,我不要切开气管、插管。”

“我不想用呼吸机、喂食管延续生命的微光。”

“我想让我的家人朋友知道,没有痛苦的死才是善终。

毫无预兆,生前预嘱就来了。

日前,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全国首次立法保障患者的“临终决定权”——生前预嘱。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01

什么是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Living will),是指事先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完成法定程序,宣告当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可放弃抢救,或者可选择需要和不要哪些医疗护理。

通俗地说就是,每个人都可以在神志清楚时签署法律文件,告诉亲人和医院,当自己濒临无法逆转的死亡时,放弃徒劳的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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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患者在生命最后时刻,不希望自己全身插满管子,毫无尊严地死去,只为了家属所谓的“尽人事”的孝顺意愿。

而对于医生来说,医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抢救到最后一秒,有时候敬畏和顺从生命也是一种医治。

02

我的死亡谁做主?

2017年,79岁的台湾知名作家琼瑶发布的生前预嘱,应该影响到很多人。她在脸书公开一封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信,透露她近来看到一篇名为《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文章,有感而发想到自己的身后事,并提及支持安乐死,认为万一到了该离开之际,希望不会因为后辈的不舍,而让自己的躯壳被勉强留住、备受折磨。

生前预嘱有什么伦理意义(生前预嘱首次入法)(3)

图源:琼瑶脸书

当时即将迈入80岁的她,认为自己没因战乱、意外、病痛等原因离开,一切都是上苍给的恩宠,「所以,从此以后,我会笑看死亡。」她特别叮咛儿子,表示自己无论生什么重病,她都不动大手术、不送「加护病房」、绝不能插「鼻胃管」,或是任何「管子」,强调各种「急救措施」也不需要,只要让她没痛苦地死去就好。

琼瑶说,人生最无奈的事,是不能选择生,也不能选择死!好多习俗和牢不可破的生死观念锁住了我们,时代在不停地进步,是开始改变观念的时候了!

两年后的2019年,70岁的退休教师殷惠铭在江苏省老年病医院签下了一份“生前预嘱”,当生命支持只能延长死亡过程时,选择5个“放弃”:放弃心肺复苏、放弃使用呼吸机、放弃使用喂食管、放弃输血、放弃使用昂贵抗生素。这家医院是全国首个允许患者先签署生前预嘱的医院。

殷老师患上结直肠癌6年,丈夫因肺癌离世之后,她就一直思考自己该怎样离开。她不能接受在生命的最后,还要接受各种痛苦而又无效的抢救,子女如果让自己承受这样的痛苦,就是伪装的孝顺。

更早有此想法的还有开国大将罗瑞卿的女儿罗点点。她是公益网站“选择与尊严”创建人之一,倡导生前预嘱和尊严死。

罗点点1951年生于北京,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医疗系毕业,曾做过12年医生,见识过太多死亡。她说,看到第一个死亡的病人的时候,我就知道,医疗拉不回来的人太多了。而且,当没有安宁缓和医疗和“尊严死”概念的时候,很多医生,包括我自己,看到各种各样的临终前的病人生活没有质量,想活活不好,想死死不掉,对医生职业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对于一个想好好做个医生的人来说,这件事情的冲击是非常大的。所以她在找出路。“不光是我,很多医生都是这样的。当接触到安宁缓和医疗概念的时候,他们觉得从职业自尊感上,找到了一条新的道路。”

有一次,罗点点和一些医生朋友聚在一起,谈论起死亡。她们这一代人当时马上进入60岁了。按照医疗和社会学的标准,跨入了老年行列,老人嘛,就会想老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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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希望在ICU病房,赤条条的,插满管子,像台吞币机器一样,每天吞下几千元,最“工业化”地死去。那样死去,太较劲,也很难堪。自然规律不可违背,死亡真的来临,插再多的管子,做最倔强的救治,其实都是徒劳的。”

几个朋友开玩笑,要不要弄一个俱乐部,叫“不插管俱乐部”,临终时绝不过度抢救,让身体自然死去。

开始还只是说笑,后来就变得越来越认真。罗点点在网上查资料,看看别的国家,别的文化传统,都是怎么思考生死问题。她发现,除了安乐死,还有另外一种死亡的方式叫做尊严死。所以,就建立了一个叫“选择与尊严”的网站,让更多的人了解尊严死。

2013年,罗点点和陈毅之子陈小鲁等一起创办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倡导“尊严死”,建议任何成年人应尽早考虑生前预嘱,在生命的末尾能有尊严地离去。

03

生前预嘱,你愿意吗?

在生命的最后一程,你是愿意进ICU抢救,还是自然安详地离开?

我们的文化传统重生而轻死,对死亡一直持回避、忌讳的态度。导致了我们对死亡过度恐惧,面对死亡时感到无法面对,产生极大的痛苦。

作家史铁生说:“死亡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花开花落,人会来、会走,这是一个自然规律。任何生命一旦降临,都有走到尽头的一天,在死亡这件事上,人人平等,死亡是每个人的归属。

很多人迫于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的压力,不得不抢救已回天乏术的亲人。患者们在病床上痛苦不堪,还要忍受心脏按摩、气管插管、心脏电击等惊心动魄的急救措施。即使急救成功,也不能真正摆脱死亡,只能依赖生命支持系统维持毫无质量的植物状态、延长几天或数天的生命,除了徒然延长痛苦,并无益处。

而其实,大多数老人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胆怯”。相反,他们更想要为自己的生命做主。

2017年12月,北京协和医院老年医学科副主任康琳发表于 “JAMDA” 上的研究显示,1084名受访患者中,995名患者(91.8%)表示愿意知道病情并自主决定治疗,549名患者(50.6%)希望实施ACP/ADs。473名患者(43.6%)表示在疾病终末期拒绝心肺复苏,435名患者(40.1%)放弃生命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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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JAMDA”

对于“生前预嘱”“尊严死”的探讨,美国起步较早。为引起社会关注并推广这个新观念,1993年,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与夫人希拉里曾双双签下“生前预嘱”。

而我国从2006年到2022年,从实践走到立法,经历了一段不短的路程。这期间很多人都痛苦地离去了,包括笔者的外公。

2014年,外公生命的最后几天,妈妈和兄弟姐妹为是否做气管切开抢救,起了争论。当过医生的妈妈,知道外公走到临终了,主张不做气管切开,让他安详地走。但没能拗过其他兄弟姐妹,外公还是做了气管切开。生命的最后十几天,外公陷入昏迷中,无法进食,插着喂食管、没有自主呼吸,依靠呼吸机苦苦支撑。那么多天,他只能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无法表达意愿,从气管里不断冒出鲜红的血泡泡,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嘶嘶”声,就这样走完了生命最后一段路。

今后这样的场景应该会减少很多。

生前预嘱此次在深圳首次立法,意义深远。或许,未来在国内很多地方,也将推出相关法规,最终实现全国立法。

而当那一天到来时,不再是医生和亲属主导临终患者的治疗模式,而是极大地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给生命保留最后的体面。应该说,这项立法体现了对人的体贴关爱和对人权的尊重,是一项了不起的时代进步。

文中插图均来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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