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喝下百草枯后续如故(13岁女孩喝下百草枯)
13岁女孩喝下百草枯后续如故(13岁女孩喝下百草枯)县医院的医生检查后告诉吴云,小婷目前的情况非常危急,她的肝功能和肾功能已经异常。因为县医院医疗条件有限,所以必须送到省里的大医院才有救活的希望。很多读者可能对“百草枯”不太了解,百草枯是一种快速灭生型除草剂、毒性剂,对人毒性极大,口服中毒死亡率达90%以上,且无特效解毒药。到医院时,距离小婷服毒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小婷被推入急救室前,医生问吴云,孩子喝的是哪种农药?吴云早就慌了神,未曾注意此事。无奈之下,他只能拜托村里的亲戚帮忙查看。第二天一早,村里的亲戚才捎来消息,小婷喝的是百草枯。
作者|宁镜诚2014年5月24日晚,福建省宁德市炭岔头村,村民吴云(化名)的女儿小婷喝下农药后昏迷不醒。
13岁的小婷做出如此举动,不但让家里人乱了分寸,也把村里人惊动了。
来不及思考女儿为何轻生,吴云在乡亲们的帮助下,将女儿送到当地县医院急救。
山路颠簸,吴云的心随之忐忑。
到医院时,距离小婷服毒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小婷被推入急救室前,医生问吴云,孩子喝的是哪种农药?
吴云早就慌了神,未曾注意此事。无奈之下,他只能拜托村里的亲戚帮忙查看。
第二天一早,村里的亲戚才捎来消息,小婷喝的是百草枯。
很多读者可能对“百草枯”不太了解,百草枯是一种快速灭生型除草剂、毒性剂,对人毒性极大,口服中毒死亡率达90%以上,且无特效解毒药。
县医院的医生检查后告诉吴云,小婷目前的情况非常危急,她的肝功能和肾功能已经异常。因为县医院医疗条件有限,所以必须送到省里的大医院才有救活的希望。
那么,年仅13岁的小婷为何会选择轻生?她最终的命运又会是如何?
一、命悬一线服下农药后的第二天,小婷被转送至福州的省立医院,这是福建最大的综合性三甲医院,曾有治愈百草枯中毒的先例,但这里的大夫对小婷的病情并不乐观。
经过一天一夜的抢救,2014年5月26日,小婷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她的呼吸系统和脏器遭到极大的毒害,状况不容乐观。
两天后,小婷所在的炭岔头村的村干部走进了派出所,村干部举报说:小婷服毒和其继母虐待有关。
那名村干部说:“(小婷)2011年的时候还有读书,后来因为她父亲离婚了,娶了一个继母,继母对她不好,小孩最后也辍学了。”
原来,早在小婷4岁时,父亲吴云就与她的亲生母亲离婚了。两年后,吴云娶了现任妻子,后来父亲让小婷辍学,回老家照顾弟弟。
当地县医院参与抢救小婷的医生也证实,女孩服毒与家庭矛盾有关。
那么,小婷果真是不堪继母的打骂,才做出这样冲动的决定?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开始了调查。
5月28日,《东南快报》记者陈雪芳赶到医院,见到了在生死边缘挣扎的女孩。
最让陈雪芳难以忘怀的是,当她问小婷,喝下这个农药后悔么?小婷点了点头。可是,这个女孩给出的理由是:因为给自己治病,所以家里花了很多钱,这让她很内疚。
从5月25日转到省医院,到5月29日这5天时间里,父亲吴云靠着东借西凑,为女儿的治疗支付了约3万元。
因为小婷家所在的寿宁县是福建比较贫困的地方,所以对打零工为生的父亲来说,3万块已经是一笔天文数字。
可是,小婷的病情一直没有稳定,接下来的治疗费用去哪儿找,吴云想都不敢想。
与此同时,小婷的生母听说女儿病重的消息后也很着急,但她认为:女儿的困境都是前夫造成的,如今的责任应该由父亲担起来。
吴云后来回忆说:“我当时问过医生,20%的希望有没有呢?哪怕是10%,我们还是有一点期望,但医生连10%都不敢讲。”
钱虽然花出去了,但女儿却难有治愈的希望。左右权衡之下,吴云向医院提出要带小婷出院。
5月29日,吴云为女儿办理了出院手续。
有医生回忆说,在医院里救治或许还有一点希望,但出院就只有一个结果。
可是,记者陈雪芳却理解小婷父亲的无奈之举。让陈雪芳难以释怀的是,小婷曾在病床上告诉她,自己不想死,还有很多愿望没有实现。
就在小婷出院当天,陈雪芳向报社领导汇报了自己想要帮一帮这个小姑娘的想法。很快,陈雪芳所在的《东南快报》召开了紧急会议,从5月29日开始,《东南快报》对小婷的遭遇展开了连续报道。
随后几天,报社陆续收到了社会各界的捐款,仅5月31日一天,捐款数额就达2万多元。
筹集善款后,报社在第一时间联系上小婷的父亲:女孩的救命钱有了。
就这样,5月31日晚9时许,小婷被送回福建省立医院。可是,中断治疗两天后,她的身体状况变得愈发糟糕,肾功能遭到了严重破坏。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两天的抢救,小婷的病情逐渐有了好转。随着她的身体得到恢复,陈雪芳有了更多与她交流的机会。
对这个救了自己一命的大姐姐,小婷说了许多心里话。她告诉陈雪芳,现在躺在病床上,身边有父亲陪伴,社会上还有这么多人关心自己,这是她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
听完小婷的话,陈雪芳一阵心疼,这更加让她产生这样的疑问:在服毒前,小婷过得究竟是什么样的日子?
趁着小婷身体好转,警察也来到病房,向她了解服毒的原因。
二、小婷的心事根据小婷的说法,那天继母陆玲从外面回来,发现家里衣服没有晒干,就开始责骂自己偷懒。小婷说:“她当时抓过我的笔袋,朝我的后脑打了三四下,然后就一直骂我。”
刹那间,近些年辍学在家,跟着继母所受的打骂和委屈一起涌上心头。委屈、不甘、愤恨……在如此复杂心情的影响下,小婷跑到厨房,摸索出一瓶农药,打开盖就往嘴里灌。
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笔者叙述的一幕。身为父亲的吴云听完女儿服毒的原因后陷入沉思,他认为:妻子应该为自己的做法付出代价。
就在众人期待这个历经磨难的女孩能够尽快出院,走出困境的时候,小婷的病情却突然恶化。
2014年6月11日上午,小婷离开了人世,最后的死因是呼吸衰竭。
小婷去世后,让人疑惑的是,到底谁应该对小婷的死负责?
多年来,小婷到底面对的是怎样的家庭环境?为什么几下打骂就能让她选择轻生?
根据小婷生前留下的笔录资料,福建省寿宁县警方判断,女孩服毒大概率与她生前长期受继母的打骂虐待有关。
小婷去世后,根据当地风俗,父亲吴云很快将女儿下葬。因此,警方没能对小婷进行尸检。参与救治的医生们也说,他们当时忙于治疗,不曾注意女孩身体上是否有被殴打的痕迹。
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警方将小婷的继母陆玲传讯到案。
面对警方的询问,陆玲始终不承认曾经虐待过小婷。对于受害人指控她虐待的事实,陆玲全部予以否认。
陆玲回忆说,自己结识吴云是在2007年,当时两个人都已离异,吴云带着小婷,陆玲带着自己的儿子。
一开始,俩人就是搭伙过日子,没多久就结了婚,这一年小婷6岁。
重组家庭后,吴云对陆玲还是不错的,但小婷始终和陆玲有距离。用陆玲自己的话来说:“小婷一点都不喜欢我。”
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陆玲和小婷的矛盾也逐渐公开化。在此期间,吴云也目睹了妻子对女儿的冷落和打骂,可是为了“平衡”家里的矛盾,吴云只能选择当和事佬,息事宁人。
2010年,陆玲为丈夫生下了一个儿子。这时候,陆玲觉得自己总算为吴家传宗接代了,因此说话做事更加硬气,与小婷的矛盾也越发激烈。
这一切,小婷的父亲吴云看在眼里,但他不愿为此和妻子闹翻。
吴云后来解释说:“我已经离过一次婚,小婷和后妈受了这么多苦。如果真的再离一次婚,等于第二个孩子又是没有妈妈。”
原本一家人都租住在福建省寿宁县城,吴云夫妻俩靠打零工维持家用。可是2011年,正在上小学3年级的小婷突然被父亲要求辍学回老家,照顾刚出生不久的弟弟。
因为老家远在山区,吴云一个月也就回去两三次。头一年,小婷的奶奶还健在。后来奶奶去世,老家就只剩下一个小婷带着弟弟。对于这个做法,吴云有自己的解释:“我这也是为了保护女儿,但是不曾想最终造成这样的后果,我的心很痛。”
言外之意,只要小婷和陆玲能保持距离,她就能躲过继母的欺辱,这是父亲吴云的逻辑。
陆玲后来透露,自己不喜欢小婷是有原因的,因为小婷很会撒谎,但是表面上一点都看不出来。
陆玲觉得,小婷从一开始就和自己不亲近,加上母女俩常年不在一起生活,没什么感情也是自然的。
三、尘埃落定回忆起小婷服毒那天的事,陆玲告诉警察:“当天我和丈夫从县城回到老家,看到女儿没把衣服晒干都很生气,但骂孩子的不是我,而是小婷的父亲吴云。”
小婷出事后,陆玲因为害怕,连夜跑回了娘家。
可是,那天到底是谁责骂了小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小婷最后的那段日子过得很痛苦。
至于小婷的生母为何没有露面,她后来接受电话采访时说,前夫对女儿的死难辞其咎。她说,自己16岁那年就与吴云同居了,18岁就生了小婷。等到小婷4岁那年,由于受不了经常被吴云殴打,她下定决心与这个丈夫离婚。
可最让小婷的生母后悔的是,当年离婚时自己没把女儿从性格粗暴的父亲身边带走,这也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其实,小婷到底过得如何,村里的老人们都知道一些。一位老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婷经常会找村里的一个老奶奶诉苦,告诉对方,继母对自己不好。”
老人们清晰地记得,小婷本来是个爱笑的女孩,可后来父亲让小婷辍学回家,照顾弟弟,这个10岁的女孩就没了大人照顾,也失去了同龄人陪伴,从此孤独地承担起生活的重担。
从那以后,老人们就难得看见小婷开心的样子了。
对于小婷的遭遇,她曾经就读的寿宁县茗溪小学的班主任和同学也有所了解。
小婷的班主任回忆说,小婷是个勤奋好学的孩子。辍学前,她在学校参加了最后一次期末考试,尽管之前为了照顾弟弟请了一个多星期的假,但她最后还是考出了不错的成绩。
小婷给班主任的印象是“比较乖巧,也比较安静,性格有点内向,可能是受家庭因素的影响。”
那时,小伙伴们就知道,小婷有一个经常打骂她的继母。
小婷的同学回忆:“我们几个在讲台上打打闹闹的时候,有看到她头上有一块地方好像被打破了,她的头有点脏,后来我们就慢慢跟她接触,我们也知道她家里的情况了。”
小伙伴们对小婷说,如果遭到虐待,要学会报警。可是小婷却说,如果她的后妈去坐牢,那爸爸就要一个人带2、3个孩子,那样子就带不过来,后来也不能挣钱养家了。
让人心痛的是,当年小婷和关系要好的几个女孩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当警察。小伙伴们相信,如果将来当了警察,就不会有好朋友受欺负了。
有了好友相伴,小婷一度开朗了不少。可后来随着小婷辍学离校,小伙伴们就失去了她的消息,自那以后,这个女孩的内心世界就无人过问。
只有在生命最后的时刻,面对搭救了自己的记者陈雪芳,小婷才敞开了心扉。她说:“以前有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因为有同学可以听我倾诉,有些事情我可以跟同学讲,有一个发泄渠道。但是之后辍学在家,村子里没有和我一样年纪的小孩,也没有人可以理解我。”
陈雪芳后来回忆说,小婷其实是一个敏感脆弱的女孩,需要亲人的呵护和朋友的陪伴。但离开学校后,小婷的世界里只剩下了带孩子、做家务和被继母打骂。出事那天,她之所以选择喝药,就是因为心里憋了太久,不想再忍受下去了。
笔者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毫无疑问,从警方掌握的证据来看,继母陆玲存在虐待小婷的行为。正是因为陆玲长期对小婷的虐待,造成后者心理严重失衡,积压了很多消极情绪。“没有晾干衣服,对小婷的打骂”,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4年10月21日,当地检察院以虐待罪对小婷的继母陆玲提起公诉。
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根据被害人小婷、小婷的父亲、同学以及十位邻居的证言,再加上被告人的供述和警方的侦破报告,法院认为陆玲经常以打骂等方式虐待、凌辱小婷,致使小婷难以忍受而服毒身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对其判处3年有期徒刑。
行文至此,笔者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虽然小婷去世和继母脱不了干系,但她的父亲显然也是不称职的。
父母离婚后,小婷本身就缺少母爱,缺少沟通的对象。可父亲最终还是以“保护孩子”为由,让小婷辍学在家带弟弟。小婷缺少同龄人的陪伴,也失去了宣泄情绪的渠道,这让她变得愈发沉默寡言,孤独万分。
试想她如果能在学校接触老师和同学,好友的鼓励和老师的关爱也会扶着她一路走下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我很希望法律未来能增加这样的一个规定,如果父母不让孩子上学,他能受到某种制裁。我们不一定非要说让他花多少钱,但可以责令他去上课,接受教育。比如说,学校只要发现孩子不来上课,就按照法律规定,责罚大人来我这儿上课。除此之外,小婷的生母其实还可以定期来看望女儿,包括让女儿到母亲身边去,这样也可以避免这样的悲剧。”
只有父母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他们才会健康快乐地成长。从这个角度看,“责任”其实是为人父母应该上的第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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