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的商标标志(国美商标被国美)
国美的商标标志(国美商标被国美)显然,在国美酒业看来,既然已经取得了商标使用权,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或者,也正基于此,国美酒业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与国美电器的竞争对手京东在环球时报上发出了联名广告,这则广告赫然写着:京东自营,国美好酒。这场品牌之争的竞争由此升级。然而,国美酒业并未服软,2016年,国美酒业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经许可取得了第33类酒类商品上“国美GUOMEI”商标使用权,并进而对国美电器旗下国美在线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使用了“国美酒窖”字样提出异议。也有不少人深表不解:享誉大陆市场三十年、门店遍布全国的国美电器,怎么会因为自己长期使用的“国美”商标而招来麻烦呢?而近年来才进入市场的国美酒业,又为何要在商标上“夺人之美”?“国美”之争从何而来?在2015年,国美控股集团向法院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指控国美酒业公司侵犯了国美控股集团的企业名称权,造成市场混淆。同时,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于20
说起国美,在中国,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国美电器成立于1987年1月1日,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之一。
为了保护品牌,国美电器共申请注册了3585件商标,包括“GUOMEI”、“国美”、“国美;GOME”、“国美电器GOME”、“国美电器”、“GOME”等商标,目前大部分已注册成功。但是,往往就有漏网之鱼。
近日,两家“国美”——国美控股集团旗下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国美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国美”商标的权属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吸引着知识产权界乃至全社会人士的关注。
2016年6月,国美酒业将国美在线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指控国美在线侵犯了其所拥有的“国美”商标权。消息传出,舆论哗然:原来所谓“国美酒”,与人们所熟知的老牌家电连锁企业“国美电器”并无任何瓜葛!
也有不少人深表不解:享誉大陆市场三十年、门店遍布全国的国美电器,怎么会因为自己长期使用的“国美”商标而招来麻烦呢?而近年来才进入市场的国美酒业,又为何要在商标上“夺人之美”?
“国美”之争从何而来?
在2015年,国美控股集团向法院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指控国美酒业公司侵犯了国美控股集团的企业名称权,造成市场混淆。同时,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对武玉杰持有的第3574427号“国美GUOMEI”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然而,国美酒业并未服软,2016年,国美酒业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经许可取得了第33类酒类商品上“国美GUOMEI”商标使用权,并进而对国美电器旗下国美在线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使用了“国美酒窖”字样提出异议。
显然,在国美酒业看来,既然已经取得了商标使用权,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或者,也正基于此,国美酒业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与国美电器的竞争对手京东在环球时报上发出了联名广告,这则广告赫然写着:京东自营,国美好酒。这场品牌之争的竞争由此升级。
尽管在国美方面看来,“国美酒业存在抢注国美商标的恶意”,但是,到底该如何判断抢注者的善意或恶意?驰名商标是否可以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抗衡类似的抢注行为?
即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市场混淆行为”的界定,是否可以对类似的现象进行规制?尤其是在企业跨品类跨行业经营越来越普遍的今天,当年忽视防御商标注册的企业到底该坚持或推进怎样的品牌战略,以适应企业面向未来的发展模式?
14年前遭抢注
2003年,正是国美将店铺开到全国各地的鼎盛时期,国美率先实现名称、价格、服务、形象、供货“五个统一”,由此开创了中国家电零售连锁模式的先河,也创下了年开店384家,成功率在90%以上的记录。
此时的国美与各关联企业的销售总额已达285.9亿,已经成为中国家电零售行业名副其实的龙头企业,位居中国连锁百强第3名。然而,也就是这一年,国美商标在其它品类上遭遇抢注。
在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领域,人们熟知一种被称作“专利蟑螂”的机构,这些机构没有实体的生产,而是通过抢注、从他人处购买专利,然后专门通过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和解金或者赔偿款。而在商标领域,抢注老字号商标也一度带来维权难题。
从国美电器角度来看,虽然失于防御商标的注册,但也很快意识到了问题。2004年12月,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申请。
然而,令国美电器方面倍感遗憾的是,这一异议申请并未获得商标局的支持。
恶意抢注“美”不久矣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的急剧增长,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乱象频发,许多名称高度近似甚至完全相同的商标挤入市场,一时令消费者眼花缭乱,不知谁是李逵、谁是“李鬼”。
一些拥有知名品牌的大企、强企多年苦心经营的品牌便可能转眼变作他人名下的商标,这让许多企业经营者不免有“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感叹。显然,国美电器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对于这些“傍名牌”的行为,都在传递着同一个明确的信号:今后,任何好“掠人之美”的商标恶意抢注者,都必将面临无处遁形的处境。
当然,抛开对抗性的视角,小部更希望市场中的所有主体,都能加强自身的创新意识与规则意识,在各种经济活动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杜绝“傍名牌”走捷径的想法。
或许,唯有抛开抢注商标的那份“恶意”,以诚待人、待己,此“国美”与彼“国美”方能两全其“美”。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作者:Ensunt
编辑:标天下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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