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消防处罚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派出所的消防处罚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办法)3.6水电维修员:负责水电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3.5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要求。3.2小组长:后勤专员负责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以及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3.3小组长:保安队长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日常防火巡逻以及易燃易爆品的管理等。3.4副组长:生产主管、储运主管、宿舍管理员负责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生产主管负责与当地政府进行相关消防安全事项办理。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0目的为加强工业园消防安全防范,提高公司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防火巡查以及对消防设施设备检查,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3.0职责3.1队长:总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3.2小组长:后勤专员负责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以及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3小组长:保安队长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日常防火巡逻以及易燃易爆品的管理等。
3.4副组长:生产主管、储运主管、宿舍管理员负责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生产主管负责与当地政府进行相关消防安全事项办理。
3.5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要求。
3.6水电维修员:负责水电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
4.0定义无
5.0管理办法5.1消防安全管理原则预防为主、生命为重、责任到人、及时处理。
5.2消防要求5.2.1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消防安全队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5.2.2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5.2.3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2.4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2.5不要在宿舍、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
5.2.6下班后及时关闭所负责区域的所有用电设备包括操作机器、电脑、饮水机等电器设备以及熄灭燃烧类物品等。
5.2.7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报保安队,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19” 时,要讲清起火单位、所在地区、街道、房屋门牌号码、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所使用电话的号码。报警后,应派人在路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5.2.8火灾自救,电器或电线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实施灭火,否则很可能发生触电伤人事故。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手绢等捂住口鼻低姿前进,防止有毒烟气的危害。
5.3防火管理5.3.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安全管理小组,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5.3.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5.3.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5.3.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公司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3.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5.3.6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5.3.7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性良好,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过设计负荷,电线不得与金属、电话线绑扎在一起,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工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5.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5.4.1定期对消防水龙头、警示灯、灭火器等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或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4.2在未发生火险的情况下,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防栓。
5.4.3对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应按价赔偿。
5.5易燃易爆物品管理5.5.1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楼、仓库等场所,如因特别情况需带入,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带入。
5.5.2带入的易燃易爆物品,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限定时间和场地,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准备,确保安全。
5.5.3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保管。
5.6电器设备管理5.6.1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公司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5.6.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5.6.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5.6.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7消防安全巡查5.7.1部门负责人、值班保安每日应对电线线路、电器开关设备、各种办公设备、设施、消防器材使用进行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附件2《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5.7.2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发现隐患及时反映。
5.7.3巡逻、防火检查中,发现违反防火规定和火灾隐患,应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5.8奖罚措施5.8.1奖励
5.8.1.1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正激励100元/次;
5.8.1.2对发生火灾,救火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者正激励1000元/次。
5.8.2处罚
5.8.2.1各消防安全负责人未能履行职责,不能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发生了异常情况但未造成损失者,负激励100元/次;
5.8.2.2未经允许随意挪动、使用消防安全设备,但未造成损失者,负激励100元/次;
5.8.2.3未经允许将易燃易爆带入厂区,但未造成损失者,负激励200元/次;
5.8.2.4消防安全设备附近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但未造成损失者,对负责人负激励200元/次;
5.8.2.5宿舍、仓库、办公区域等场所未经允许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但未造成损失者,负激励200元/次;
5.8.2.6发生火灾不能及时上报处理,造成损失者,负激励500元/次;
5.8.2.7因个人失职,如下班后未关闭电源,熄灭燃烧类物品等给公司造成损失者根据实际情况处以1000元以上处罚;
5.8.2.8故意纵火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火灾损失。
6.0相关文件:保安管理办法
7.0附件7.1火灾自救逃生技巧 见附件一
7.2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