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杀猪真实故事(国民国语3.5读经)
曾子杀猪真实故事(国民国语3.5读经)【先生曰】:相比流传极广的“曾子杀猪”,这个“曾子杀人”的故事可能知道的人就不是很多了,但这个故事讲的道理大家是不陌生的——在谣言面前,一次两次或许还不会相信,但如果次数多了,就连最了解、最信任的人也难免会信以为真。★★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战国策·秦策二·曾子杀人》“信”联结着“仁”道本体,在人际交往中,使人有所依靠,让人踏实放心;没有“信”,人与人就没了支撑,也无所谓其“人”也了。故《论语·为政》里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ní),小车无軏(yuè),其何以行之哉?”“信”乃其儒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道德原则“仁”的前提条件,又是道
读“经”:曾子杀猪又杀人?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汝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韩非子·曾子杀彘(zhì)》
【先生曰】:曾子用言行告诉人们,为了做好一件事,哪怕对孩子,也应言而有信,诚实无诈,身教重于言教。
据统计,《论语》中提及的“信”字,共有38处。杨柏峻先生在《论语译注》中指出,“信”有四义:《论语》中二十四处“信”字谓“诚实不欺”,十一处谓“相信、可靠”;一处谓“使相信、使信任”;二处作形容词或副词,谓“真诚”。故而,“信”字一般作“言而有信”即“诚信”解。
“信”联结着“仁”道本体,在人际交往中,使人有所依靠,让人踏实放心;没有“信”,人与人就没了支撑,也无所谓其“人”也了。故《论语·为政》里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ní),小车无軏(yuè),其何以行之哉?”“信”乃其儒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道德原则“仁”的前提条件,又是道德修养之必然结果;“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信”要求人们格守信用,以此达到调整统治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对立矛盾;“民不信不立”,儒家把“信”作为立国、治国的根本。“信”作为儒家的伦理范畴,意为诚实,讲信用,不虚伪。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194卷记载了个故事: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唐太宗省录囚徒,心生怜悯,放其回家,约定次年秋返京“就死”。390名放回家的死囚在没人监管的情况下,“皆如期自诣朝堂”,没一个人逃亡。唐太宗感念于此,全部免于死刑。如此诚信,何故?“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儒家倡导的“言而有信”——诚信,使得中华民族赢得了“礼仪之邦”的美誉。
子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kēnɡ)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战国策·秦策二·曾子杀人》
【先生曰】:相比流传极广的“曾子杀猪”,这个“曾子杀人”的故事可能知道的人就不是很多了,但这个故事讲的道理大家是不陌生的——在谣言面前,一次两次或许还不会相信,但如果次数多了,就连最了解、最信任的人也难免会信以为真。
一个杀猪,一个杀人;一个信言,一个谣言。如此完美地发生在曾子身上,实在是一个不小的玩笑。
关于“诚信”的问题,其实不光是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在讨论,在任何一个时代它都是热门话题。两千多年来,“曾子杀猪”与“曾子杀人”就像阴阳两面一样,都在交互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可悲的是,似乎后者的力量要强大得多。
我很想知道,曾子的儿子长大以后,如果他也遇到“曾子杀人”的谣言,他会怎么办呢?
〇 日就月将
先生问:曾子母亲在相信曾子杀人后是怎么逃走的?( )
A.破门 B.跳窗 C.翻墙
〇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