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逐月领取退役金(逐月领取退役金)
如何理解逐月领取退役金(逐月领取退役金)某些机关和部门在一些重大政策出台之前,先放出点风声来,看看大家的反应,如果反应很激烈就调整一下,如果承受度比较高,那就出台了。另一种是放言。传言通常包括三种:一种是预言。某些消息灵通人士通过精细的测算和不为人知的途径知道的一些情况,后来往往被证明是正确的,如本公众号的一些分析评论等。
走过青春的五月,来到怒放的六月。
船票来了,批复也快来了。
逐人逐日盯着的“逐月”,依旧我自岿然不动,千呼万唤不出来。
真相缺席时,传言就会四处游荡。
传言通常包括三种:
一种是预言。
某些消息灵通人士通过精细的测算和不为人知的途径知道的一些情况,后来往往被证明是正确的,如本公众号的一些分析评论等。
另一种是放言。
某些机关和部门在一些重大政策出台之前,先放出点风声来,看看大家的反应,如果反应很激烈就调整一下,如果承受度比较高,那就出台了。
比如,去年出台的退保法初稿审议之前,就有消息说是以“管理”为主,后来反应激烈,终于改成了“保障”为主。
还一种是谣言。
迎合某些群体、某些场合的需要,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者引流,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一些言论。
比如,所谓的“19级巧合”,还有屡次的“张公子”等。当然,谣言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可以当成一种呼声。
关于逐月的传言,应该说这三种都是有的。
比如,“16 ”基本是确定的预言,“神图”极有可能是放言,而所谓的重大利好等等,基本上是谣言了。
谣言当然不可信,放言和预言却应该认真听取的,八九不离十也好,葫芦画着瓢也好,终究是个念想不是。
趁着政策还没有出台,还是把相关情况了解得更细一点更细一点。
关于逐月的基本条件
逐月的基本条件,目前明确的其实只有一条,那就是“16 ”,至于“16 ”的具体内涵,将在第二个问题细谈,这里要谈的是除了“16 ”之外的条件。
首先,必须搞清楚一点,逐月的前提是退役,退役都不能退役,自然就没有什么安置的问题了。因此,“6 3”肯定是要的,必须落实的。
从今年退役和批复情况看,“6 3”作为最基本的要求,是肯定要做到的,没有做到就不可能退役。
其次,也要搞清楚另一点,逐月隐含的前提是正常退役。
退役包含大龄退役、自愿退役、调控退役和强制退役等四种,前三种属于正常退役,强制退役属于非正常退役,通常情况下会被按复员处理,已经复员处理了,自然也不能逐月了。
再次,还要搞清楚最后一点,逐月是作为转业的替代出现的,也就意味着转业的条件可能也是逐月的条件之一,或者说至少应是可以选择转业的人才能选择逐月。
退休人员能不能选择逐月,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特别是当逐月收入在某些地方可能比较高的情况下。
根据文件表述,退休是跨军地的安置方式,退役军人在部队退休后,地方接收安置,也就意味着退休军人享受的待遇可能是按部队的待遇享受的,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逐月收入比部队退役收入高一点的情况,并不是不可能出现,这也是要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
关于“16 ”的内涵
关于“16 ”,最早的表述是16年以上干龄,后来又增加了16年以上士龄,再后来说的是干龄加上士龄达到16年即可。
据此,目前可以确定的有以下三点:
一是读军校4年和义务兵2年,明确不能纳入“16 ”。理由很简单,此时身份还不是军官或者军士,而逐月针对的是担任军官、军士16年以上的人员。
二是义务兵考军校后,读军校期间因为先晋衔为军士,算是士龄,故而其士龄是可以算到“16 ”里的。也意味着,只要是士龄,不管是在哪个地方,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是可以算到“16 ”里的。
三是考研、读博和其他培训、学习等时间,因为已经是军官或者军士了,据此也是可以纳入的。
简单点说,“6 3”是不含在校学习时间的,考虑的是学习培养之后的投入产出比;“16 ”是含授衔之后的在校学习时间的,因为给的只是一个安置的资格,与退役没有太大关系。
综合起来讲,“6 3”指的是职业军官的最低服役年限,相当于培养或者说选拔了军官之后,必须有的最低回报时限。
是霸王条款也好,是制式合同也好,无论是自愿的选择,还是借机的“跳板”,或者是错误的代价,这是最低的补偿。
“16 ”则是对退役军官、军士选择逐月的再次限制,考虑的是拥有某种身份的时间,至于拥有这一身份之后干了什么,地方政府没有心情,也没有权力去关心的。这样讲,是不是很明白呢?
关于逐月可能的样子
逐月会是什么样子呢?依葫芦画瓢或者照猫画虎就可以知道了。
首先,逐月类似于自主,却绝不等于自主。
理由很简单,如果逐月相当于自主,甚至于逐月比自主还要好一点,那就没有必要搞个神神秘秘的逐月来了。
但逐月又是替代自主的,这就意味着逐月与自主还是有些相似之处的。
比如,按系数比例测算退役金;比如,不再给安排工作等等。
其次,逐月是转业的另一种选择,却又不是转业。
理由也很简单,如果可以等同于转业,或者等同于转业之后的退休,那也没有必要安排逐月。
作为转业的另一种选择,肯定也会带有转业的一些特点。
比如,具有相对比较明确的地域性特征;
比如,具有相对比较明显的级别限制,将、校、尉肯定是不同的。
再次,逐月是类似于退休、退养的一种方式,却又不同于退休。
按照服役时间越长、贡献越大、保障越好的原则,退休应是各种安置方式中保障最好的,除非转业后军地两段工作时间加起来长于在部队退休的时间。
逐月的保障肯定是要差于退休的,逐月的保障肯定也要差于转业之后的退休的,但逐月的保障却要好于复员,这就是逐月大概率的样子。
总结一下:
一是逐月的保障水平大约是低于退休及转业后退休,高于复员,世界通用的50-85%的比例,应是比较合理的。
二是逐月退役金领取是有个系数的,这个系数既要考虑到年限,也要考虑到军衔等级、职务级别,那种认为只会按多少年分级的想法,不仅不太科学,也不太公平合理。
三是逐月之后的保障水平,应是随着年限的增长而增长的,但这个增长是很有限的。
原因有二:
一是服役期间的贡献,随着逐月时间的延长,是个逐渐稀释的过程;
二是其他职业人员退休之后同样也有贡献。因此,逐月后退役金增长肯定不可能随着现役,随着全民社保的比例增长,应是比较合理的。
以上是关于逐月的细化分析,个人认为是预言,部分来自于放言,当然也会有人觉得是谣言。
总的看,逐月是一种选择,但绝非一种好得不得了的选择。
世间哪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