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税务网上登记完成步骤和过程(浙江省网上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业务操作说明)
浙江税务网上登记完成步骤和过程(浙江省网上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业务操作说明)二、条件检测路径:【网上税务局】—【税务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一照一码清税申报/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在线办理】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该功能实现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系统根据一定的条件自动检测判断纳税人的办理情形,包括即办、“承诺”制容缺办理、一般注销、不予注销。操作说明一、选择事项
浙江省网上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业务操作说明
业务描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事宜。
功能说明
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该功能实现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系统根据一定的条件自动检测判断纳税人的办理情形,包括即办、“承诺”制容缺办理、一般注销、不予注销。
操作说明
一、选择事项
路径:【网上税务局】—【税务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一照一码清税申报/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在线办理】
二、条件检测
点击办理之后,系统自动进行监控校验,检测过程中不要关闭界面,耐心等待检测结果。
三、办理情形
情形一:即办注销
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1.检测结果——“您符合即办注销条件,确定进入即办注销申请。”如下图所示:
2.注销申请提交
(1)点击“确定”后进入注销申请界面,选择确认注销原因、联系人信息,上传附列资料(选择报送),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2)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3)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下待税务人员受理导入后可直接注销并返回相应文书,如下图所示:
(4)进入【办税进度】模块查询下载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情形二:“承诺”制容缺办理
签署承诺书—打印—表单填写—上传承诺书、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不签署承诺书—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1.检测结果——弹出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承诺书需要打印签署之后再拍照或扫描上传。承诺书如下:
2.签署承诺书
(1) 点击“签订”按钮,跳转至承诺书打印界面,选择打印机后直接打印或文件另存为。如下图:
(2)按要求签署纸质承诺书,并通过拍照或扫描的方式在注销申请页面上传承诺书。若需要重新选择签订或查看打印或选择承诺,点击注销申请界面的“承诺书”按钮。
(3)选择确认注销原因、联系人信息,上传附列资料(选择报送),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4)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5)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下可容缺受理,待税务人员受理后返回相应文书,提示如下图所示:
(6)进入【办税进度】模块查询下载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3.不签署承诺书
(1)点击承诺书界面的“不签订”按钮,返回注销申请界面。点击“提交”,若需要重新选择签订,点击“承诺书”按钮。如下图所示:
(2)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3)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下可进入一般注销,请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可在办税进度查看状态。提示如下图所示:
情形三:一般注销
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1.检测结果——您不符合即办注销条件,确定进入一般注销申请。提示如下:
2.注销申请提交
(1)点击“确定”后进入注销申请界面。选择确认注销原因、联系人信息,上传附列资料(选择报送),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2)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3)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需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办理,可在办税进度查看状态。提示如下图所示:
情形四:不予注销
检测结果——未办结事项通知书。系统以打开新页面方式告知未办结事项,纳税人需要处理之后才可申请。通知书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