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定理大全和运用(定理三用-例说数学结论的三种用法)
数学定理大全和运用(定理三用-例说数学结论的三种用法)第三用:用变式。它是定理运用的一种高级方式,常常是问题解决的关键所在,甚至是解题的“神来之笔”。所谓用思想,是指运用定理发现过程或证明过程中隐含的深刻的数学思想。定理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往往是非常经典的,它可以指导我们按照相应的思路或模式处理相关问题。我们通常所说的运用定理,都是指直接运用定理的结论。但笔者认为,定理的作用远不止如此。它至少有3个基本用法,简称之为“三用”。第一用:用结论。它是定理运用的最基本方式,也为大家所熟悉。第二用:用思想。它是定理运用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常常被大家所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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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三用”-例说数学结论的三种用法
冯跃峰
在数学学习中,我们无一例外地都要遇到许多定理。定理之所以称之为“定理”,是因为利用它可以解决许多问题。
我们通常所说的运用定理,都是指直接运用定理的结论。但笔者认为,定理的作用远不止如此。它至少有3个基本用法,简称之为“三用”。
第一用:用结论。它是定理运用的最基本方式,也为大家所熟悉。
第二用:用思想。它是定理运用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常常被大家所忽略。
所谓用思想,是指运用定理发现过程或证明过程中隐含的深刻的数学思想。定理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往往是非常经典的,它可以指导我们按照相应的思路或模式处理相关问题。
第三用:用变式。它是定理运用的一种高级方式,常常是问题解决的关键所在,甚至是解题的“神来之笔”。
所谓用变式,是指定理改变原始形式后得到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的运用。这种“新形式”可能与定理的“原形”等价,也可能是定理“原形”的加强或弱化。比如,限定相关对象的特定表现形式,或者减弱或加强定理中的有关条件等等。
下面用一个例子来说明。
【问题】平面上给定n个点(n≥5),其中无3点共线,以这些点为顶点的凸四边形的个数的最小值记为f(n),求证:f(n)≥Cn-32 f(n-2)(原创题)。
【题感】从条件看,n≥5是一个“题眼”,可从n=5的情形突破。
此时,不等式变为:f(n)≥C22 f(3)=1 0=1。
这是简单的Klein问题,我们将其作为引理。
引理、平面上给定5个点,其中无3点共线。求证:存在一个以这些点为顶点的凸四边形。
关于凸性的证明,自然是考虑点集的凸包。
【研究凸包】当凸包是四边形、五边形时,结论显然成立。下面考虑凸包是三角形的情形。
设凸包为△ABC,另两点D、E在△ABC内。
此时怎样找到凸四边形呢?——利用凸四边形的特性即可。这当然要先判断谁必定为顶点。
【目标设想】首先,四边形必定含有D、E,否则,D或E在△ABC内不构成凸四边形。其次,D、E是凸四边形的相邻两个顶点,否则对角线DE与另一对角线相交,但DE不与任何已有线段相交,矛盾。
【发掘性质】根据凸四边形的特性,四边形的另两个顶点在直线DE的同侧,由此想到用直线DE分割剩下的点,考察这些点在直线两侧的分布即可。
【直线分割】作直线DE,则直线DE必与△ABC的边界相交,不妨设与AB、AC相交于M、N,则MBCN是凸四边形(凸图形边界上若干点依次连接形成的图形是凸多边形),进而D、E、B、C 构成一个凸四边形,命题获证。
回到原问题:f(n)≥Cn-32 f(n-2)。
【用“结论”】从目标看,联想到上述引理,自然想到取5点组,每个5点组对应一个凸四边形(用结论)。
这似乎可以找到Cn5个凸四边形。但题中的组合数为什么是Cn-32呢?
——上述对应不是单射,需要重新建立对应,避免计数重复,这是本题的难点。
【数值分析】显然,常数Cn-32也是一个“题眼”,它隐含这样的事件:在n-3个点中选取2个点。这里的n-3又意味着什么呢?
——先在n个点中“去掉”3个点,而剩下的n-3个点的任何2点组都应对应一个凸四边形(单射)。
【用“思想”】如何“去掉”3个点?联想到引理的证明中,关键的一步是:“直线分割三角形的3顶点”。由此想到用“最大三角形”控制点集的存在域(图1),或者采用缩小包围圈策略确定存在域(注意,外围三角形3顶点未必是已知点,但每边上至少一个已知点)。
这样,对“边界△ABC”(顶点在外围△A1B1C1的边界上)的3顶点外的任何2点组,都可作直线分割“边界三角形”的3顶点,找到凸四边形(用思想)。
【用“变式”】至于后面的f(n-2),不过是适当去掉2个点(“边界△ABC”的某2个顶点),化为n-2个点的同构问题。
但需要前后2组四边形互异,这就要适当控制前面的四边形的属性:含有“边界△ABC”的3顶点中的两点(用变式),以保证互异性。
将上述思路具体化,即可完成解题。
【最大三角形控制】任意3点都构成一个三角形,得到有限个三角形。取一个面积最大的三角形,设为△ABC。
作外围三角形△A1B1C1,使△ABC是△A1B1C1的中位线三角形。由△ABC的最大性,其他的n-3个点都被△A1B1C1覆盖(注意A1、B1、C1未必是已知点)。
【直线分割】对A、B、C外n-3个点中的任意两点P、Q(在△A1B1C1内),作直线PQ,则直线PQ必与△A1B1C1的边界相交(图2)。
不妨设与A1B1、A1C1分别交于点M、N,则M、N与A、B、C构成凸5边形(因为5点都在△A1B1C1的边界上)。
由于A、B、C中至少有两点在直线PQ的同侧,不妨设B、C在直线PQ的同侧,则MN、BC构成以MN为一边的凸四边形。进而PQ、BC构成凸四边形(因为PQ在线段MN上)。
【加权四边形计数】因为在n-3个点取2个点P、Q有Cn-32种取法,所以含有A、B、C中两个点的凸四边形(称为加权四边形)至少有Cn-32个。
【化归同构问题】以下只需证明:至多含有A、B、C中一个点的凸四边形(非加权四边形)至少有f(n-2)个,这去掉A、B、C中的某两个点,便化为n-2个点的同构问题。
实际上,去掉点A、B,还剩下n-2个点,这n-2个点所形成的凸4点组至少有f(n-2)个,其中每个四边形至多恰含有A、B、C中的一个点C,与前面的Cn-32个四边形都互异。
至此,不等式获证。
【新写】任意3点都构成一个三角形,得到有限个三角形。取一个面积最大的三角形,设为△ABC(如图)。
作外围三角形△A1B1C1,使△ABC是△A1B1C1的中位线三角形。由△ABC的最大性,其他的n-3个点都被△A1B1C1覆盖。
考察A、B、C外的n-3个点,对其中任意两点P、Q,作直线PQ,不妨设直线PQ与A1B1、A1C1分别交于点M、N。
由抽屉原理,不妨设B、C在直线PQ的同侧,则MN、BC构成凸四边形,进而PQ、BC构成凸四边形(依次连接凸图形边界上的点形成的图形)。
因为在n-3个点取2个点P、Q有Cn-32种取法,所以含有A、B、C中两个点的凸四边形至少有Cn-32个。
去掉点A、B,还剩下n-2个点,这n-2个点所形成的凸4点组至少有f(n-2)个,这些四边形中的每一个都至多恰含有A、B、C中的一个点,从而与前面的Cn-32个四边形互异。
由加法原理,不等式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