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花样年碧云天业主(胶州花样年碧云天工地存在安全隐患)
胶州花样年碧云天业主(胶州花样年碧云天工地存在安全隐患)
7月2日,从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花样年碧云天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被罚。
胶州市常州路以东,扬州路以南花样年碧云天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吊篮作业过程中安全带使用不规范,人员跨栏作业,安全绳有断股现象,后支架多处严重倾斜,上下位开关未有效固定,用电混乱等隐患。监理单位未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2003年6月1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行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6-15,胶建安行处字〔2022〕第0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被罚人民币伍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