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用气分档(涪陵区居民家庭采暖用气价格有变化)
重庆居民用气分档(涪陵区居民家庭采暖用气价格有变化)采暖期和非采暖期规定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包括涪陵区内安装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第一档:气量为0至1200(含)立方米,气价按各供气企业现行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第二档:气量为1200至20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在各供气企业现行居民用气价格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0.34元;第三档:气量为2000立方米以上,气价在各供气企业现行居民用气价格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0.86元。
10月22日,从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传来消息称,经涪陵区发改委研究决定,从10月18日起,涪陵区居民家庭采暖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包括涪陵区内安装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居民用户,以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居民节约用气。
三档气量及气价
据悉,为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居民节约用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参照重庆主城区建立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情况,涪陵区发改委研究决定,从10月18日起,在涪陵区居民家庭采暖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据了解,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气量为0至1200(含)立方米,气价按各供气企业现行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第二档:气量为1200至20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在各供气企业现行居民用气价格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0.34元;
第三档:气量为2000立方米以上,气价在各供气企业现行居民用气价格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0.86元。
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包括涪陵区内安装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采暖期和非采暖期规定
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居民家庭采暖用户用气分为采暖期和非采暖期,采暖期为每年1月、2月和12月,非采暖期为每年3月至11月。
据了解,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燃气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采暖用户认定标准为,区内安装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居民用户须到所在地燃气企业营业厅申请,经燃气企业核实确认后,执行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阶梯价格政策;已安装但不申请的居民用户,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爱涪陵APP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