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终成兄妹梗出自(有情人终成兄妹)
有情人终成兄妹梗出自(有情人终成兄妹)如果丈夫精子的质量不过关,那就得依赖人类精子库的援助。当然,即便是“科学造人”也需要遵循基本法,“原料”必须是充足的。然而,在人类社会中,随着现代助孕技术的诞生,我们也陷入了新的伦理困境。1978年,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诞生。到现在,各种助孕技术已走进了大众的生活。
地球上的绝大多数生物,基本都遵循着一个相同的行为准则,那就是避免近亲交配。
即便是在不清楚近亲交配会带来危害的过去,全球各地的人类就已经统一了战线,将乱伦视为禁忌。
这就像是一种古老的本能,而非文化构建结果。
别说是人类,就是在文明没有发生的动物界,也普遍存在着各种避免近亲繁殖的育种策略。
然而,在人类社会中,随着现代助孕技术的诞生,我们也陷入了新的伦理困境。
1978年,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诞生。
到现在,各种助孕技术已走进了大众的生活。
当然,即便是“科学造人”也需要遵循基本法,“原料”必须是充足的。
如果丈夫精子的质量不过关,那就得依赖人类精子库的援助。
就这样,一个素昧平生的男性就可能成为自家孩子的亲爹。
每年都有无数的试管宝宝诞生,给千万家庭带去温暖。
不过,我们也常会幻想这么个可怕的情景,或许“有情人终成兄弟姐妹”正真实地发生。
在那个精子库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年代,一个捐精者的“原料”供几十到几百人共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然而,却没有办法可以阻止这些孩子们成大后相遇。
更倒霉的是,这些“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兄弟姐妹,甚至还可能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开花结果。
近亲婚配的代价有多高昂,想必大家也清楚。
在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5~6中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
而在近亲婚配中,隐性突变基因则更易于重合显性化,因而后代患遗传病的概率也激增。
所以对于“意外乱伦”这件事,在西方国家也一度引起了一些受赠家庭的担忧。
在历史上,因为精子库稀缺和管理措施缺失的情况下,超级捐精者可不少。
所谓超级捐精者,指的便是那些多次捐精,并成功使多名孕妇受孕的高产男性。
靠科技的力量,每位男性都有可能让那位“拥有94位子女的印度猛男”自愧不如。
印度男子Ziona拥有39个妻子,94个子女,是继成吉思汗之后最能生的男人
一名捐精男性,拥有上百个“生物学意义”后代的新闻,我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虽然,养父母有责任告知本人,他/她是借精出生的试管婴儿。
而获得精子捐赠的父母,也应自愿向精子库报告孩子的出生情况。
但是根据回访,这样做的父母并不多,在美国只有20%-40%。
生活在荷兰鹿特丹的IT男艾佛·凡·哈伦(Ivo van Halen),就是在30岁来临之际,才得知自己的身世:你其实是通过捐精受孕而来的。
在这之前,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纯正的欧洲血统,尽管长相不太欧。
但更惊喜(惊吓)的还在后头。
父母告诉他,已经用DNA序列测试出,他的生物学父亲在荷兰境内就有近60个后代。
荷兰真是个小地方,其中一些人就在哈伦的附近长大。
有些兄弟姐妹,甚至在还不知道与对方有血缘关系之前就已经认识了,就差坠入爱河这最后一步了。
哈伦(左起第二位)与部分兄弟姐妹的合影
为哈伦父母提供精子怀孕服务的,是荷兰的一个政府组织。
他们保守估计,这世界上可能有多达1000名孩子,来自哈伦亲生父亲的精子。
这位“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来自前荷兰的殖民地南美洲苏里南。
他曾在三个诊所内,定期捐精了超过二十年的时间。
而且这些诊所还会进行跨国服务,欧洲各地可能都有他兄弟姐妹的足迹。
伯特尔德·威斯纳
在历史上,奥地利的生理学家伯特尔德·威斯纳(Bertold Wiesner),一直被认为是“捐精界”最高产的男子。
上个世纪,他就在伦敦开有一间生育诊所,专门帮助不孕的妇女做人工受精。
而自己身为医生,他还会为这些前来求助的父母提供精子捐助的服务。
这些精子共用于300-600名妇女的受孕。
根据威斯纳医生本人的保守估计,他共拥有200个后代。
不过现在,若是能够证实艾佛·凡·哈伦拥有1000多位同父异母的兄弟,威斯纳医生就可以撤下史上最强捐精者的名头了。
加拿大人barry stevens拿着亲生父亲威斯纳医生的照片
在那个管理不规范的年代,有些超级捐精者也因“内心不安”而主动联系自己的后代。
艾德·豪本(Ed Houben)同样是位荷兰的高产捐精者。
他就曾因担忧自己的生物学儿女会相恋,经常夜不能寐。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他已多次尝试将自己的后代约在一起,举办一些活动让对方互相认识,避免乌龙发生。
艾德·豪本
那么问题来了,超级捐精者那么多,在历史上是否发生过“有情人终成兄弟姐妹”的情况?
很庆幸,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生过捐精后代意外近亲婚配的事件。
不过,与之类似的,被领养后代间的意外近亲婚配倒是真实地发生过。
其中,最著名的一个案例便是一对德国夫妇Patrick Stuebing和Susan Karolewski。
Patrick Stuebing和Susan Karolewski
他们两人从小被不同的家庭收养,直到24岁和16岁才见面——并迅速坠入爱河。
在这之后,他们便相继诞下了四个孩子,然而其中两个都有生理缺陷。
各国的司法系统对乱伦的宽容度都是不同的,在德国他们就需要面临两年至三年的监禁。
这在当时也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因为这两人只是生物学上的兄妹,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兄妹。
所以说,即便捐精后代间从未发生过意外乱伦的案例,但并不代表这不会发生。
但我们也无须过分担心。
因为在更规范的精子库管理下,超级捐精者已经不会再诞生了。
为了避免日后的伦理问题,世界各国早就规定好供精者标本的使用次数了。
在美国、荷兰一名捐精者的精子最多允许25位女性使用,德国是15个,法国是10个。
而我国关于精子库的管理,也是这么多个国家中较为严格的了。
2001年8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的《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就已明确规:每名捐精志愿者所捐献的精液标本,最多使5名孕妇受孕。
一旦使用次数满了,就会将该名男性多余的精液标本销毁。
而且,供精者也只能在一个人类精子库中供精,不得跨库捐精。
此外,用人类精子库出生的孩子,结婚前须做婚前排查。
如果女方是捐精出生,就要查清楚男方的父亲是否有过捐精纪录。
虽然人类精子库会为供精者与受精者信息保密,但这样算下来意外近亲婚恋的可能性已经很小。
在统计学中调查中,在一个拥有40万人的地区里,有25个直系血缘关系的后代,他们近亲婚配概率就可以认为是趋近于0了。
所以在人口众多的中国,捐精后代婚配的概率更是微乎其微。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个概率可不能直接这样算。
都说在动物界,避免近亲繁殖有千百种策略。
但在捐精后代中,这种策略很可能是失效的。
关于近亲婚配,1987年芬兰人类学家爱德华·韦斯特马克提出,在人类身上存在着一种天生避免乱伦的趋向,也称“韦斯特马克效应”。
爱德华·韦斯特马克
孩子们从小生活在一起,彼此间就会产生一种“消极性性铭记”,导致他们之间性吸引力下降,甚至互相厌恶。
其中一项证据,就来自近代中国的童养媳制度。
这些小女娃几岁就被送到未来的丈夫家,与自己的小丈夫就亲如姐弟(兄妹)一样生活,等到成年后再举行婚礼。
然而,研究者发现童养媳式婚姻的生育率比普通女性低25%,离婚率更是达普通女性的3倍之高。
明朝时期的童养媳证书
不过,韦斯特马克效应产生也有一个前提,出生后6年内成长环境是个关键时间点。
若这个关键时间点内,两个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姐妹不在同一个环境下成长,这种“消极性性铭记”就会消失。
如果女童被收养时的年龄在3岁以上,以后的婚姻生活与普通婚姻就没有太大区别了。
所以说在捐精后代完全不重合的成长轨迹中,这种韦斯特马克效应可能是失效的。
朝夕相对的青梅竹马,总是不如天降来得更怦然心动。
还有的学者认为,这种消极印记消失后的兄弟姐妹间,很有可能还会迸发出难以言喻的吸引力。
这被称为遗传性性吸引(genetic sexual attraction),一般多发于成年后第一次相见的兄弟姐妹间。
人们对与自己长得相似的人更有好感,觉得对方更值得信赖。
只是,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甚少,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这是一种真实发生的现象。
现在这个理论也只被认为是一个心理学领域的轶事,不在考虑的范围内。
所以总的来说,这些都不是目前捐精伦理需要特别关心的问题。
更值得让人担忧的,还是那些盈利性的私立助孕机构,尤其是国外的此类机构。
那些号称能挑选未来孩子皮肤、发色、瞳孔颜色等的花哨宣传,很可能会带来一系列棘手的伦理问题。
如果选择的是正规机构,则基本不必担心此类意外的发生。
现在我们只需要祈祷,那些几十年前管理不规范的超级捐精者的后代,能够不要相遇或者相爱。毕竟现在这些孩子已经到适婚年龄了。
*参考资料
Mark Bridge.Son of ‘super’ sperm donor learns he has 1 000 siblings.The Times.2018.09.29
Guido Pennings.Incest gamete donation by siblings and the importance of the genetic link.Reproductive BioMedicine Online.2001
Martin Fricker.Grand daddy: Sperm donor scientist may have fathered 1 000 babies at clinic he ran.Mirror.2012.12.03
Ross Clark.Sperm donors and the incest trap.The Spectator.2018.08.25
非言语.人为何不乱伦,文明还是天性?.果壳网.2012.01.04
Genetic sexual attraction.Wikipedia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