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巡逻艇管理规定(钦州海事推进船艇管理和船艇船员队伍示范建设)
海事巡逻艇管理规定(钦州海事推进船艇管理和船艇船员队伍示范建设)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半军事化船艇大队,践行三化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务船艇船员综合军事素质,钦州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立足自身实际,开展了半军事化集中训练活动。加强船艇大队半军事化管理钦州海事局参照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编制了海巡船艇运行管理工作手册和须知文件,并将其纳入钦州海事局海事履约管理体系文件。海巡船艇运行管理体系文件包含41项操作须知,基本覆盖了海巡船艇日常安全管理操作,为海巡船艇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求管船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责任心和专业水平,严格按照体系的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执行,更好促进体系的落实。制定海巡船艇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为持续加强我局海巡船艇运行管理,提升海巡船艇“管用养修”规范化水平,我局制定了《钦州海事局海巡船艇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从标准上高度重视海巡船艇运行管理工作,下大力气抓“基层、基础、基本功”,着力规范船艇运行,强化海事装备
广西海事局副局长宋国锋
检查指导试点示范建设工作
近日,宋国锋副局长一行到钦州海事局海巡基地,现场检查了船艇管理和船员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和“海巡船,我的伙伴”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并登轮对“海巡1001”进行了详细检查,听取了工作汇报。宋国锋副局长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船艇管理和船员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开展的重要意义,结合钦州海事局实际情况,切实把工作做好;二是要用有限的巡逻船运行管理经费来发挥最大的能效,确实提升海巡船艇运行管理水平;三是要用心、用情开展“海巡船,我的伙伴”实践活动,增强海事执法人员的主人翁意识。
完善海巡船艇运行管理体系文件
钦州海事局参照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编制了海巡船艇运行管理工作手册和须知文件,并将其纳入钦州海事局海事履约管理体系文件。海巡船艇运行管理体系文件包含41项操作须知,基本覆盖了海巡船艇日常安全管理操作,为海巡船艇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求管船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责任心和专业水平,严格按照体系的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执行,更好促进体系的落实。
制定海巡船艇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为持续加强我局海巡船艇运行管理,提升海巡船艇“管用养修”规范化水平,我局制定了《钦州海事局海巡船艇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从标准上高度重视海巡船艇运行管理工作,下大力气抓“基层、基础、基本功”,着力规范船艇运行,强化海事装备保障,全力推动海巡船艇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加强船艇大队半军事化管理
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半军事化船艇大队,践行三化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务船艇船员综合军事素质,钦州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立足自身实际,开展了半军事化集中训练活动。
一是强化船员纪律意识,要求统一着装,统一内务,创建良好的艇风艇貌。二是加强军训训练,由海巡船船员中具有较高军事素质的转业军人担任军训教员,进行内容为括列队、立正、稍息、敬礼、停止间转法、齐步走的行进与停止等十几个基本队列动作。三是提高船员身体素质,通过一系列的体能训练,从分工合作、队伍士气以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船员们的团结协作能力,锻炼了体能,提升了船员队伍身体素质水平。
通过实施半军事化集中训练,支队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船员的精神状态、基本素质有了极大改观,下一步海巡执法支队将继续紧抓海巡船艇半军事化管理工作,以巩固训练成效,为辖区水上安全形式稳定保驾护航。
稳步推进“海巡船,我的伙伴”实践活动
着力扭转执法人员对海巡船艇运行管理重视不够,实际运用能力不足,以及对船舶用而不管、维护不力的局面,紧抓活动中心内容,持续有效推进实践活动。
一是做好海巡船艇安全“体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4次船旗国监督检查和12次管用养修检查,对海巡船艇进行安全“体检”,掌握在编船艇的船舶技术状况,对存在的部分缺陷问题进行了整改,将剩余缺陷问题列入修理计划,并分船做好了台账记录。
二是深化执法人员参与海巡船艇管用养修工作。组织执法人员35人次参与海巡船艇及主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测试检查、检修及船检检验等工作,带领船员完成月度维护保养计划内的保养内容,组织3次业务学习交流,组织4次常用航行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三是提升执法人员对海巡船艇实际运用能力。组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3次,主要内容包括光电跟踪取证等执法辅助设备、系统的操作使用方法等。
四是健全执法人员参与海巡船艇清洁卫生劳动机制。要求执法人员每月参与船舶清洁卫生大扫除2次,张贴爱护“海巡船,我的伙伴”清洁卫生要求,提高船艇外观和内务质量。
五是加强海巡船艇应急处突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海巡船艇海上搜救实战演习2次,溢油处置演习1次,组织防台演练2次,海上搜救行动后评估研究会2次。并将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海巡船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