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最感人的一段(许三观卖血记流泪微笑着)
许三观卖血记最感人的一段(许三观卖血记流泪微笑着)“黄酒温一温!”余华是浙江人,于是《许三观卖血记》里,许三观跟着两位乡下哥们卖完血了,仪式性地犒劳自己,就去吃一盘炒猪肝,以及贯穿小说的经典台词:的确。《许三观卖血记》描述的,显然是浙江城镇人的生活。没有《活着》那般残忍的生离死别,则生活方式的跌宕,很直白地体现在饮食上。小说的主线,很直白地,体现为与饮食相关的欲望。很巧,很轻,很实在,一目了然。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没有《细雨中的呼喊》那么澎湃的叙述欲,比起《活着》来也没那么惨烈。句子更短,整体节奏更为轻盈。
这个小说几乎取消了心理描写,所有的人物都很直白地,用行动与对话说明心理。加上勉强还算完满的情节,就构成了一部,颇有些漫画色彩的小说。
在这部小说的意大利语版自序里,余华自己说:
“汉语的自身灵活性帮助了我,让我将南方的节奏和南方的气氛注入到了北方的语言之中,于是异乡的语言开始使故乡的形象栩栩如生了。这正是语言的美妙之处,同时也是生存之道。
的确。
《许三观卖血记》描述的,显然是浙江城镇人的生活。
没有《活着》那般残忍的生离死别,则生活方式的跌宕,很直白地体现在饮食上。小说的主线,很直白地,体现为与饮食相关的欲望。很巧,很轻,很实在,一目了然。
余华是浙江人,于是《许三观卖血记》里,许三观跟着两位乡下哥们卖完血了,仪式性地犒劳自己,就去吃一盘炒猪肝,以及贯穿小说的经典台词:
“黄酒温一温!”
——我们老一辈江南人喝酒,常是一边吸螺蛳,一边跟朋友吹牛,空出嘴来就跟婆娘说一声:“黄酒放进铫子里,再去热一热!”
许三观温黄酒这个细节,就此成了小说主轴,成了许三观每次卖血之后的仪式。
第一次去,是看两位哥们摆谱,有样学样;第二次去,多年不卖血了,忘了,要想一想才想起来,“黄酒温一温。”第三次去就闹笑话了,大热天要喝温黄酒,真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
到最后,他甚至还能教另两个被他带着去卖血的少年:
“黄酒温一温。”
小说与吃的逻辑关系,是这么紧密起来的:许三观到乡下田里吃瓜,吃黄金瓜、老太婆瓜、西瓜、黄瓜和桃子,一边吃着尘土一边吃瓜。吃完了,站起身,觉得全身发烧,然后,就决定结婚了。
他去请许玉兰吃,吃了小笼包子、一碗馄饨、话梅、糖果和半个西瓜,吃了八角三分,然后便让许玉兰嫁给他。说得很实在:
“你以后可以经常一天吃八角三分。”
结婚的欲望、结婚的好处、生活的核心,都与吃相关。
这就是许三观的逻辑,也是本小说的逻辑——按照余华的说法,也是他们故乡人的逻辑。
既然确立了这种逻辑,小说就一直这样下去写了。
既然已经确立了“钱=吃的=生活资源”这个最简单的逻辑,从此许三观卖血,就成为了一次又一次度过难关的生活秘诀。
其中自然也有波折。比如,许三观第二次卖血,就得孝敬白糖给李血头。
比如,许三观睡过了林芬芳后,就得卖血换一些吃食来赠送给她——用来炖汤的猪骨头和黄豆,用来做绿豆汤的绿豆,用来泡茶的菊花。
每一次波折,都与吃息息相关。生活里的迎来送往,情分来去,都是吃在维系着。
更不必说,每一次许三观卖血后,都还是去喝黄酒吃炒猪肝。
后来许玉兰被斗时,许三观给她送饭。他将肉藏在饭下面,“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
当年结婚,是吃了八角三分;到后来夫妻情深,也还是在吃里体现了。
小说最后,许三观老了,一度觉得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丧失了安全感。许玉兰提醒他,自家有钱了。于是许三观终于奢侈了一下: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他笑将起来,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他对许玉兰说:
“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
这段妙就妙在,许三观所谓吃得好,不在于炒猪肝和黄酒,在于丰足。
老年间说有钱人吃饭,吃一看二眼观三。后来人说笑话,有钱了,就买两份,吃一份看一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对许三观而言,是一种满足的慰藉。
所以对许三观而言,曾经的猪肝黄酒,是卖出了血之后的自我慰藉,是美好的安全感。
此时此刻,不用卖血,也能吃三份——吃一份,看两份,这才是终极的安全感。
对他这样,经历漫长生活,随时预备卖血来扶危解难的人而言,的确是最美好的生活。
话说,小说中段最甜苦交加的两个段落,都还是在吃上找。
其一是,许玉兰给孩子们煮粥,格外加了糖。孩子们苦惯了,太久不吃糖,已经忘了甜味了,吃了之后,眨巴着眼,居然想不起来这是什么味。
其二便是,许三观的独白表演:“今天是我的生日,我用嘴做菜给你们吃!”
这一段,堪称望梅止渴、画饼充饥、语言艺术的最高峰。
“我就给三乐做一个红烧肉。肉,有肥有瘦,红烧肉的话,最好是肥瘦各一半、而且还要带上肉皮,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那么大,我给三乐切三片……我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千,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馒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他给许玉兰做了一条清炖鲫鱼。“在鱼肚子里面放上几片火腿,几片生姜,几片香菇,在鱼身上抹上一层盐,浇上一些黄酒,撒上一些葱花,然后炖了一个小时,从锅里取出来时是清香四溢……”
然后,一如我们所预料,给自己做的一道菜,许三观做的是爆炒猪肝。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炒到第四下就老了,第五下就硬了,第六下那就咬不动了,三下以后赶紧把猪肝倒出来。这时候不忙吃,先给自己斟上二两黄酒,先喝一口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就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黄酒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这可是神仙过的日子……”
这一段是整篇的精髓。
用热毛巾洗脸比喻黄酒下喉,并不算雅驯,但出自许三观之口,就格外正确。他的红烧肉做法——先煮后炸、文火慢炖——不炒糖色,是很江南的做法;清炖鲫鱼与炒猪肝,亦然。
这份苦中作乐的劲头,是整本小说的真灵魂所在,是许三观一路卖着血,克服一切困难的核心。
跑个题。
类似的用嘴说吃,描述家常菜做法,是普通劳动人民的悠久习惯。
老北京的相声评书里,格外爱见缝插针,形容吃的。
比如《呼家将》里,呼延庆吃鸡蛋烙饼;刘兰芳版《杨家将》里,杨宗英吃折罗。
陈荫荣先生的长篇评书《兴唐传》里,那就更热闹了:秦琼教罗成吃摊鸡蛋饼,鸭油素烩豆腐、醋溜豆芽、大碗酸辣汤;程咬金安排车轮战杨林时,让诸位好汉吃牛肉汤泡饭加烙饼卷牛肉;自己去吃霸王餐,强调拆骨肉多加葱丝、炸丸子汁儿单拿着,杓里拍、锅里扁、炸得透,老虎酱、花椒盐,另外带汁儿,炸丸子三吃。
——隋唐好汉们,当然吃的不是这个,明摆着这就是近代京津唐百姓日常吃的,是曲艺行老先生们自己的日常生活。
罗列在段子里,让听书听相声的老百姓也过过干瘾。
为啥多是家常菜呢?因为您对老百姓们描述龙肝凤髓怎么做,大家没感觉;非得是吃红烧肉、炖鲫鱼、爆炒猪肝这些我们吃过的、见过的、知道味儿的东西,才能有共同的体验。
这才显出许三观那句“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就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
——这比喻高雅吗?未必;喝个黄酒吃个炒猪肝就是神仙过的日子吗?不一定。
但出于许三观之口,就格外真实。
那是生活本身,是我们可以靠着这点慰藉,克服所有磨难的,最质朴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