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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航道疏浚(深圳湾航道疏浚环评抄袭事件处罚公布)

深圳湾航道疏浚(深圳湾航道疏浚环评抄袭事件处罚公布)

【深圳湾航道疏浚环评抄袭事件处罚公布:罚款320万、编制人员禁业5年】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失信记分决定书,对此前《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因涉嫌抄袭、造假一事作出处罚。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被记15分失信记分,并处罚款320万元,该单位编制主持人兼主要编制人员徐某被记20分失信记分,并禁止徐某五年内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被处以罚款100万元;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被处以罚款200万元。 决定书显示,经调查,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的有关《报告书》多处出现 " 湛江 " 等字样,部分抄袭了《湛江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党文婷、严圣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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