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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用法律杀死一个人有多难(一个美国人杀死)

日本用法律杀死一个人有多难(一个美国人杀死)“很多日本人主观地认为我会为轰炸广岛内疚,生活在良心的谴责中,事实上,我为什么要内疚?我亲眼看过南京大屠杀的记录片,记录片里日本兵用刺刀把胎儿从中国孕妇肚子里挑出来的暴行并不比我向他们扔原子弹仁慈多少,日本人只强调他们挨了原子弹轰炸,却没有想过为什么挨原子弹。”2007年11月1日,保罗·蒂贝茨在美国家中去世,享年92岁。

日本用法律杀死一个人有多难(一个美国人杀死)(1)

1945年8月6日9点15分,美国B-29战机向日本广岛投下历史上首颗原子弹,代号“小男孩”。大约45秒之后,原子弹在广岛爆炸,共造成约20万日本人死伤。长久以来,人们对原子弹的印象绝大都说都局限于教科书上的描述,美国向日本投掷两颗原子弹,这大大加速了日本投降的步伐。

那么关于原子弹投掷背后的故事就鲜为人知了,今天笔者就给大家聊聊长岛“小男孩”原子弹爆炸背后的故事。说到长岛原子弹爆炸,就不能不提到一个人,他就是保罗·蒂贝茨。1945年,保罗·蒂贝茨驾驶以他母亲名字命名的“艾诺拉·盖”号B-29轰炸机从3.1万英尺高空向日本广岛投下著名的“小男孩”原子弹。

日本用法律杀死一个人有多难(一个美国人杀死)(2)

长久以来,日本国内很多机构不断抹黑保罗·蒂贝茨,说他因后悔晚上睡不着。其实这一切都是无稽之谈,保罗·蒂贝茨表示,“每天晚上我都睡的很香!”不仅如此,日本国内曾有人叫嚣要起诉保罗·蒂贝茨。

保罗·蒂贝茨对于自己的行为从不后悔,“从毫无头绪,到列出计划,再到最终圆满完成任务,我对此感到骄傲……当时正处在战争状态,你要利用掌握的一切手段(结束战争)。”200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保罗·蒂贝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日本用法律杀死一个人有多难(一个美国人杀死)(3)

“很多日本人主观地认为我会为轰炸广岛内疚,生活在良心的谴责中,事实上,我为什么要内疚?我亲眼看过南京大屠杀的记录片,记录片里日本兵用刺刀把胎儿从中国孕妇肚子里挑出来的暴行并不比我向他们扔原子弹仁慈多少,日本人只强调他们挨了原子弹轰炸,却没有想过为什么挨原子弹。”

日本用法律杀死一个人有多难(一个美国人杀死)(4)

2007年11月1日,保罗·蒂贝茨在美国家中去世,享年9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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