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送风系统的优点和缺点:地板送风变风量末端装置及地板送风口选型
地板送风系统的优点和缺点:地板送风变风量末端装置及地板送风口选型变风量旋流型地板送风口的选型可按下列步骤进行与表10-5中的性能参数是在吊平顶高度为3.3m、地板送风口出风温度与人员工作区平均空气温度的温差为5.6℃的工况下测得的,当该温差不等于5.6℃时,须对该地板送风口的末端空气流速为0.75m/s、0. 5 m/s、0.25m/s所对应的垂直射流高度和水平扩散距离进行修正。具体修正系数参见表10-6。测试是在安装风口集污盆的情况下进行,风口的调节风阀全开,风阀的Ak系数为0.104。当在接风管的地板送风系统中采用串联式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时,该系统可用于常温送风,甚至可用于低温送风。只要选型合理,符合系统保冷要求,常温或低温一次风与普通地板静压箱中的二次风在末端装置中混合到地板送风系统所要求的温度(16~18℃),然后通过地板送风口送入人员工作区内。串联式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可以选择与头部以上变风量末端装置相同的类型,但大多选择专用于地板送风的风机动
一、变风量末端装置选择
地板送风变风量末端装置的选型原则与方法可参见第8章“变风量末端装置选型”。在此,只针对地板送风一些特殊要求作一些论述。
在接风管的地板送风变风量空调系统中,常用的变风量末端装置是单风道型与串联式风机动力型装置。
对于单风道型变风量末端装置,所选装置的宽度一般不超过560mm,能够设置在架空地板支架之间。末端装置应按各温度控制区的负荷进行选型,装置的送风量能满足各温度控制区的最大负荷要求,最小风量能满足末端装置风速传感器的测量精度要求,还需保证区域内新风分配均匀。
当在接风管的地板送风系统中采用串联式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时,该系统可用于常温送风,甚至可用于低温送风。只要选型合理,符合系统保冷要求,常温或低温一次风与普通地板静压箱中的二次风在末端装置中混合到地板送风系统所要求的温度(16~18℃),然后通过地板送风口送入人员工作区内。串联式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可以选择与头部以上变风量末端装置相同的类型,但大多选择专用于地板送风的风机动力型变风量末端装置。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的一次风最大风量与最小风量要求与单风道型末端装置类似,而其内置离心风机的风量应按照一次风送风温度与末端装置要求的送风温度确定。
二、带调节装置的变风量旋流地板送风口
带调节装置的变风量旋流地板送风口的基本形式见图10-3。这种地板送风口通常应用在采用有压地板静压箱的变风量空调系统。表10-5与表10-6为美国某公司生产的一种变风量旋流地板送风口的性能数据和参数修正表。
与表10-5中的性能参数是在吊平顶高度为3.3m、地板送风口出风温度与人员工作区平均空气温度的温差为5.6℃的工况下测得的,当该温差不等于5.6℃时,须对该地板送风口的末端空气流速为0.75m/s、0. 5 m/s、0.25m/s所对应的垂直射流高度和水平扩散距离进行修正。具体修正系数参见表10-6。测试是在安装风口集污盆的情况下进行,风口的调节风阀全开,风阀的Ak系数为0.104。
变风量旋流型地板送风口的选型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确定地板送风静压箱的静压值。对于有压地板静压箱,静压值一般在12.5~25Pa之间;
(2)计算人员工作区的送风量;
(3)确定人员工作区空气分层高度。此高度一般在1.2~1.8m范围内,实际分层高度的确定需考虑人员工作状况(坐着还是站着工作)。对于没有空气分层的地板送风系统,就不考虑分层高度;
(4)参照表10-5,根据有压地板静压箱的静压值、人员工作区空气分层高度,查得所对应的地板送风口的风量和送风口数量;
(5)根据风口温差修正系数,计算实际的风口垂直射流高度与水平扩散距离;
(6)比较射程高度与空气分层高度,保证射程高度低于分层高度。如果射程高度大于分层高度,按照第(4)步重新进行风口送风量选择和风口数量计算,直至满足设计要求;
(7)布置风口位置,确保人员的工作位置不在风口实际水平扩散距离范围内;
(8)校核风口噪声数据,使之不超过设计要求值。
三、带调节装置变风量线型地板送风口
带调节装置变风量线型地板送风口基本形式见图10-6。由于这种变风量线型地板送风口要求的地板送风静压箱的静压值比带调节装置变风量旋流型地板送风口小,因此,它适用在静压箱内压力值稍低的地板送风系统。表10-7为美国某公司生产的带调节装置变风量线型地板送风口的性能参数。
这种变风量线型地板送风口的测试条件与变风量旋流型地板送风口相同。由表10-7可知,该地板送风口送风量较大,所需地板静压箱的静压值稍小些。它的线型叶片倾角有22°、45°与60°三种。在同样的送风量下,叶片倾角不同,地板静压箱所需的静压值不同。
变风量线型地板送风口的选型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确定地板送风静压箱的静压值。对于有压地板静压箱,静压值一般控制在20Pa以下;
(2)计算人员工作区的送风量;
(3)确定人员工作区空气分层高度。此高度一般在1.2~1.8m范围内,实际分层高度的确定需考虑人员工作状况(坐着还是站着工作)。对于没有空气分层的地板送风系统,就不考虑分层高度;
(4)参照表10-7,根据有压地板静压箱的静压值、人员工作区空气分层高度,查得所对应的地板送风口的风量和线型地板送风口的叶片倾角,计算人员工作区地板送风口数量;
(5)比较射程高度与空气分层高度,保证射程高度低于分层高度。如果射程高度大于分层高度,按第(4)步重复进行,直至满足设计要求;
(6)布置风口位置,确保人员的工作位置不在风口实际水平扩散距离范围内;
(7)校核风口噪声数据,使之不超过设计要求值。
由于变风量地板送风口类型较多,各风口生产厂家都能提供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详细技术参数,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性能比较进行选型,必要时,也可请风口生产厂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