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小人的卦象:看一个君子如何对付五个小人
提防小人的卦象:看一个君子如何对付五个小人六三以阴居阳,与上九相应,其虽属阴类,但其心却在助阳。当此群阴剥阳之时,三独应刚,是以小人而保全君子者。许以无咎是不没其善。《象传》曰失上下也,是说六三处于上下群阴之间,但不以阴为党朋。六三::剥之 无咎。《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床者 人所坐卧之具 此卦上实下虚 床亦上实下虚 故取其象。阴之剥阳 自下而上. 初在下 象床之足 故先剥以足。床有足而立 剥足则倾矣 倾则凶。“蔑” 灭也 “贞” 正也 阴之剥阳 邪之灭正 是小人之害君子也 故“蔑贞凶”。《象传》曰“以火下也” 以床言 足在下 以爻言 初爻在下 故曰“灭下也” 是剥之始也。六二:剥床以辨 蔑贞凶。《象传》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辨是床之干,是床足之上床身之下。初剥足,二剥辨,阴渐而进。剥至于辨,床愈危,邪盛蔑正,凶与初同。象传》曰:未有与也。言上九。二和初狼狈为奸,谋剥上九,上九孤阳在上,没有应与。所以是上九危矣。
卦体上艮下坤 艮为山 坤为地 “山上于地”。卦体五阴一阳 一阳居上,五阴在下,阴盛阳微 一阳在上岌岌可危,有山崩为地之象。《彖传》不曰山在地上 而曰“山附于地“ “附”是寄托的意思 是言其很难保其安止不动。此卦继贲而来 以贲之饰极 反而为剥 剥之易易 是小人众而君子孤也。对卦为夬 夬五阳盛长 决去一阴 故口“利有攸往”;剥阴盛长 剥落一阳 故日“不利有攸往”。
《象传》曰:剥 剥也 柔变刚也。不利有做往 小人长也。顺而止之 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 天行也。
《彖传》:“剥 剥也。”《序卦传》日:“剥者尽也。”《杂卦传》曰:“剝烂也,又为脱 为落 为崩 为裂 为击 是悉取剥消之义。剥卦为阴阳消长十二卦之一。乾之时 一阴始生于下 为始 为遁 阴柔渐长 阳刚渐消 刚变为柔 至此仅存上之一阳而已。今一阳又将消尽 故名曰剥。阳为君子 阴为小人 五阴灭一阳 是“小人道长 君子道消” 故曰“不利有攸往 小人长也”。卦体坤为顺 艮为止 君子观此象 宜体坤之顺 法艮之止. 顺以安分 不与小人争功 止以待时 不与小人竞进 “消息盈虛” 行动合乎天道 以待一阳之来复也。当此剥乱之际 君子退居无位之地 安守本分 以待盛运复来。故夬之一阴尽 而姤之一阴又生于下;剥之阳尽 而复之一阳即生于下。此即“消息盈虚” 天道因此循环不已。以此卦拟人事 凡命运之通塞 家道之盛衰 以及高贵之去来 其实都不外乎阴阳消长。观阴阳二字 在人则分邪正 在心则判理欲 在事则別公私。邪人众则正人孤 欲心炽则理心亡 私事兴则公事败。人当此时 亦唯顺而止 任天行之自然 若欲强而往之 恐必多不利焉。盖剥之害 自下而来 渐剥渐近 初而剥床之足,继而剥床之辨 终而剥人之肤 阳愈消 阴愈长。虽有三之照应 五之调护 而硕果之存 系而无用。大厦将倾 独木难支!家道之衰而复盛 命运之塞复通 皆伏此一阳以作转机耳 则保此一“阳之孤存至关重要!
初六:剥床以足 蔑贞凶《象传》曰:剥床以足 以以灭下也。
床者 人所坐卧之具 此卦上实下虚 床亦上实下虚 故取其象。阴之剥阳 自下而上. 初在下 象床之足 故先剥以足。床有足而立 剥足则倾矣 倾则凶。“蔑” 灭也 “贞” 正也 阴之剥阳 邪之灭正 是小人之害君子也 故“蔑贞凶”。《象传》曰“以火下也” 以床言 足在下 以爻言 初爻在下 故曰“灭下也” 是剥之始也。
六二:剥床以辨 蔑贞凶。《象传》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辨是床之干,是床足之上床身之下。初剥足,二剥辨,阴渐而进。剥至于辨,床愈危,邪盛蔑正,凶与初同。象传》曰:未有与也。言上九。二和初狼狈为奸,谋剥上九,上九孤阳在上,没有应与。所以是上九危矣。
六三::剥之 无咎。《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六三以阴居阳,与上九相应,其虽属阴类,但其心却在助阳。当此群阴剥阳之时,三独应刚,是以小人而保全君子者。许以无咎是不没其善。《象传》曰失上下也,是说六三处于上下群阴之间,但不以阴为党朋。
!六四:剥床以肤 凶。《象传》曰:剥剥剩床以以肤 切近灾也。
剥之灾 萌于初爻 至四爻 渐逼渐近。四以阴居阴 与初二同恶相济。在初二居内卦 卦分内外 床隔上下 距上爻远 所剥仅在“足”与“辨”。四爻与上同卦 愈近则剥愈甚 故直及于“肤”。就爻次第观之 初为床足 二为床辨 三.爻为床身 四爻则为床上之人身。艮为指 为喙 有人身之象 故[曰“剥床以肤凶”。《象传》曰“切近灾也” 剥及于肤 灾及其身矣 、故曰“切近灾也” 深为一阳危焉。剥者 小人剥君子 是为君子凶矣 初、二,四三爻不曰君子凶 而直接曰凶 知剥之害 国破家亡君子固凶 而小人亦难免于凶。
!六五:贯鱼 以宮人宠 无不利。《象传》曰:以宫人宠 终无尤也。
五为尊位 以阴居阳 与上比近 知知群阴上通 一阳已危 无可再剥 阴存护阳之心;以阳制阴 阴众阳孤 必不受制 不如率阴以从阳也。曰“鱼” 曰“宫人” 皆阴象。曰“贯鱼” 犹言率众阴而成贯也;曰“宫人宠” 是以宫人而受一一阳之宠。一阳既得免剥 众阴亦得免凶 故曰“贯鱼 以宮人宠 无不利”。《象传》曰 “终无尤也” 六五为群阴之首 能率群小而慑服于君子 硕果之得保存者 全赖五之力 故曰“终无尤也”。剥者 众阴皆欲剥阳 惟三.五阴而居阳 能为一·阳委曲保护。初以阳居阴 只知有剩 录剥之灾 实起于初 盖以初卑微下贱 非仁之尤者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象传》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民为果 果在树上 故于上爻 有硕果之象。艮止也 故硕果不食”。“輿” 地也 地以载物 “得與”者 得民之所承载也。“庐” 屋也 用以庇人 “剥庐”者 无所用其庇也。此爻阳在上. 如硕果仅存 高出卦外 非群阴所得蚀食 故曰“硕果不食”。原其不食之故 以天道观之 无众阳消灭 而群阴独存之义;以人事观之 元君子俱亡 而小人独存之理。天地之间 岂能一日无善类乎?剥当十月 正万木摇落之时 大果尚存木桫 果中有仁 足以复生 即剥未尽而阳复生之象。且剥极则乱 乱极则思治 故众心爱戴君子 谓之“君子得舆” 小人剥去君子 终自失其所庇 故“小人剥庐”。《象传》曰:“君子得舆 民所载也。小人剥庐 终不可用也。”君子德泽长流流 故民必载之 小人恶迹显著 故“终不可用”。此爻变则为坤 是终不可用之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