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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不锈钢安全阀生产厂家,苏州盘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全阀超期未检测被处罚

临沂不锈钢安全阀生产厂家,苏州盘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全阀超期未检测被处罚违法事实 2022年 3月 29日,太仓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苏州盘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1、该单位车间内正在运行的 2 台钢棉机有多处传动部位防护罩缺失,正在运行的 2 台粉碎机的传动部位防护罩缺失,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GB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涉及 4 套设备;2、根据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该单位于 2022年 3月 15日 14时 13分开展了风险点储气罐相关隐患自查工作,检查要点 2为“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检测”,该单位上报自查结果为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未发现隐患,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储气罐的 1个压力表和 1个安全阀超期未检测,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JJG 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7.5,TSG 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B6

临沂不锈钢安全阀生产厂家,苏州盘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全阀超期未检测被处罚(1)

5月16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方网站显示,苏州盘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二条;《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八条,太仓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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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标识 6867780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苏太应急罚﹝2022﹞98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6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捌万肆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8.4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二条;《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八条

违法事实 2022年 3月 29日,太仓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苏州盘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1、该单位车间内正在运行的 2 台钢棉机有多处传动部位防护罩缺失,正在运行的 2 台粉碎机的传动部位防护罩缺失,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GB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涉及 4 套设备;2、根据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该单位于 2022年 3月 15日 14时 13分开展了风险点储气罐相关隐患自查工作,检查要点 2为“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检测”,该单位上报自查结果为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未发现隐患,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储气罐的 1个压力表和 1个安全阀超期未检测,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JJG 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7.5,TSG 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B6.3.1),涉及 2 套设备;3、该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4、该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档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五项

处罚机关 太仓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585014187101W

数据来源 太仓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585014187101W

数据来源 地方报送

临沂不锈钢安全阀生产厂家,苏州盘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全阀超期未检测被处罚(3)

记者从天眼查了解到,苏州盘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曾因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被列为失信人,执行案号为(2017)苏0585执4316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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