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以房养老新骗局:老人陷以房养老
谨防以房养老新骗局:老人陷以房养老2016年4月15日,雷女士与广艳斌介绍的中间人龙学武、邵楠到位于西直门西环广场的方正公证处签署了多个文件。雷女士说,她当时根本就不知道那是公证处,以为是龙学武所在的北京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办公室,而签署的文件也以为是“以房养老”的合同。“我看龙学武拿来一沓合同,就问这都是什么呀?龙学武说就是走一个流程,都是对我的房子有保障的,是对我好的,他反复催我赶紧签字,说一会儿还要去别的地方办手续。”经过林燕的几次劝说,雷女士动心了,决定拿个人名下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去做抵押借款。雷女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林燕特意嘱咐她不要让家人知道,“怕家人知道后不同意,我想等挣到钱再告诉他们,这不大家都高兴嘛。”雷女士说。雷女士一家之所以这样战战兢兢,是因为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已经被“银主”卖给了别人,在程序上已不再属于他们,现任“房主”随时有可能上门清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雷女士家的大门有些与众不同,厚厚
众所周知,很多老年群体本来对新生事物就知之甚少,又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加之对养老问题心存忧虑,很可能会在骗子的忽悠之下上当受骗。CNSPHOTO提供
8月14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通告称,针对日前群众反映有老年人涉“以房养老被骗”等相关情况,已成立专家组对事件中涉公证事项展开调查。鉴于涉事北京市方正公证处一段时期内出现的内部管理不善、出现公证质量等问题,北京市司法局决定免去该公证处主任的职务,责令公证处停业整顿。
这则通告对于张冰(化名)来说,是维权近一年来听到的为数不多的好消息之一。去年4月,他的母亲雷女士陷入到了“以房养老”骗局,与小贷公司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的方正公证处成为他们维权道路上绕不过去的一环。
本想“以房养老”,却房财两空
雷女士一家之所以这样战战兢兢,是因为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已经被“银主”卖给了别人,在程序上已不再属于他们,现任“房主”随时有可能上门清房。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雷女士家的大门有些与众不同,厚厚的防盗门里面还焊着一道铁门,门旁边放着铁棍、汽油和菜刀,“没办法,还不是怕他们来清房。”雷女士的家人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自从听说有老人被扫地出门的事情,他们就准备了这一套“设施”,“家里每天留人看着,连门也不敢出。”
2016年4月,59岁的雷女士在一起听保健品课的“朋友”林燕(化名)的推荐下接触到了一种名为“以房养老”的理财形式,“她跟我说完全没风险,就是拿我的房子去小贷公司做抵押,抵押到的钱交给一个叫广艳斌的人去做理财,既不妨碍我自住,也不妨碍出租,小贷那边的利息由广艳斌还,他每个月还给我3%的利息,一年期满后本金退回,我再把房子赎回来。”雷女士回忆说。
经过林燕的几次劝说,雷女士动心了,决定拿个人名下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去做抵押借款。雷女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林燕特意嘱咐她不要让家人知道,“怕家人知道后不同意,我想等挣到钱再告诉他们,这不大家都高兴嘛。”雷女士说。
2016年4月15日,雷女士与广艳斌介绍的中间人龙学武、邵楠到位于西直门西环广场的方正公证处签署了多个文件。雷女士说,她当时根本就不知道那是公证处,以为是龙学武所在的北京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办公室,而签署的文件也以为是“以房养老”的合同。“我看龙学武拿来一沓合同,就问这都是什么呀?龙学武说就是走一个流程,都是对我的房子有保障的,是对我好的,他反复催我赶紧签字,说一会儿还要去别的地方办手续。”
在龙学武的催促下,雷女士没有看合同内容就匆匆签了字,而签字后她也没有拿到这些文件。随后,他们又到北京市朝阳区建委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这时雷女士才知道“银主”是一个叫王跃的年轻人。那天的最后一站是银行,王跃给雷女士的账户上打了220万元,雷女士随即把其中28.7万元转给了龙学武,剩下的191万多元打给了林燕,由林燕转交给广艳斌。
雷女士手里有一张林燕手写的借条,写明林燕向雷女士借款200万元,2016年5月20日给付13.5万元,以后每月支付6万元直至2017年4月20日返还本金。实际上,雷女士只在前两个月收到过20万元左右的利息。8月份,雷女士便开始接到龙学武的催债电话,“龙学武给我打电话让我还钱,我就向广艳斌打电话询问,广艳斌一直说他还了还了,让我放心。”
龙学武的催债电话越来越频繁,威胁称不还钱就把房子卖了,而广艳斌却一直在敷衍,雷女士意识到出问题了,她把抵押借款的事情告诉了家人,“我们给龙学武打电话问要还他多少钱,他一会儿说350万,一会儿说400万,问他都包括什么,他含糊其辞,让我们自己去公证处查去,根本形不成对话。”雷女士的儿子张冰说。
雷女士家,防盗门内还焊着一道铁门
雷女士与“银主”签订的借款合同
公证文书“作梗”,维权艰难
在委托书中,雷女士将房屋抵押、还款、买卖、产权转移、过户、领取材料等权利通通委托给了龙学武。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雷女士的房子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给了别人。
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目前北京市范围内像雷女士这样陷入到“以房养老”骗局的家庭有30多户,他们有的失去房子被扫地出门,有的背上了巨额债务:年近80岁的陈秀芝和老伴儿被赶出家门,晚上只能在家附近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过夜,白天就去同仁医院里坐着;70岁的李淑芬的房子在二次抵押后被卖出,手机上经常会收到催债人的骚扰短信,“骂得特别难听,夜里还有人打门,吓得我整宿都失眠。”而当初把雷女士拉进来的林燕,不仅自己的房子折进去了,每个月还要还高额利息给龙学武。
事发后,受害老人的子女们开始通过报警、诉讼等途径维权。据张冰介绍,起初,警察在看到借款合同、强制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材料时,认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当在类似的案件集中爆发时,才得以刑事立案。因涉嫌诈骗,广艳彬已经于2月27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但老人的维权仍非常艰难。
几经波折,雷女士家人从方正公证处调出文件,才发现雷女士当初签署的文书包括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及委托书等。借款合同显示,雷女士向王跃借款220万元,借期1个月,月息2%,双方均同意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如果雷女士到期没有还款,王跃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雷女士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在委托书中,雷女士将房屋抵押、还款、买卖、产权转移、过户、领取材料等权利通通委托给了龙学武。
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雷女士的房子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给了别人。雷女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买主叫刘凤仙,几家受害人的房产都跟刘凤仙有关系, “我们联系上以后才知道,我们的房子不是被刘凤仙买走了,就是被她女儿、女婿或者朋友买走了,因此我们猜测,他们和龙学武等人是串通好了的。”现在,雷女士的房子又被挂到网上准备二次转卖了。
今年8月7日,雷女士诉刘凤仙、龙学武以欺诈手段骗取住房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庭上,龙学武矢口否认自作主张、自行买卖房屋的情况,辩称是雷女士主动找他请求介绍“银主”,并签订公证授权委托书委托自己全权代理并出售房屋作为担保的。
“就是这个公证,把我们所有的路都堵死了,即便我们在法庭上能够找到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对方只要说一条,这个房子已经合法过户了,这是既定事实,那我们就什么也反驳不了了。”张冰说。
“虽然老人们是被骗的,但签下的合同以及公证书都是真的,骗子设计了一整套几乎完美无缺的文件与流程,在诸多环节披着合法的外衣,很难取得对老人有利的证据。”北京至诚律师事务所、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武婕律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即使证明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子回来了,但借款合同的效力很难推翻,受害老人还是要还借款和高额利息的。
据了解,北京市司法局目前正在对相关公证处2015年以来办理的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强制执行公证和委托公证进行专项排查。已经查明涉及广艳斌的强制执行公证、委托公证共25户、107份公证书,其中到市司法局提出投诉的10户。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市司法局对申请、受理、审查、告知、送达等办证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初步认定:8户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书未发现明显违反公证法的情形,但在办证流程、告知、送达等环节上有瑕疵;2户当事人是否有权处分其名下房产的事实和证据有待做进一步核实。
“司法局的初步认定结果是这些公证文书有瑕疵,但并不违法,因此这些公证书在法律上还是有效力的。受害者想要维权,关键是要找出广艳斌与小贷公司共谋诈骗的证据,才有可能拿回被骗的房产。”武婕说。(见习记者 王立芳)
一家之言 〉〉〉
莫让“以房养老”骗局侵害老人权益
北京一些有房的老人们被骗子忽悠,认为只要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借贷3个月,投资“以房养老”项目,每个月就能拿到5%的返利。老人被忽悠到了所谓“公司”签合同(其实是公证处),签了将房产抵押的“借款合同”,老人刚得到所谓“借款”一二百万元,就转给骗子去“理财”。
之前,大多数骗子均以现金、贵重物品等容易变现的动产作为诈骗目标。而现如今,这一群体却盯上了老年群体的不动产,并且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非常具有迷惑性。应该说,这一新型骗局对老年群体的危害性相当大,相关部门必须及时介入,切断其黑色链条,避免本就弱势的老年群体钱房两空。
所谓“以房养老”,主要指拥有合法且价值巨大房产资源的老年人,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方式将该房屋提前变现或套现,为其养老提供一批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通俗来说,就是将房屋提前变现为现金为老年人提供保障。而骗局中的“以房养老”则有着很大的迷惑性,先忽悠老人将房子抵押贷款,但所借款项仅在老人账户中短暂停留即被转账给了骗子去“理财”。老人在签订贷款协议的同时又被操纵着签订了公证委托,委托骗子代办提款、抵押、过户等手续,这就相当于老年人在借款时同时把房屋交给了他人处置。
此骗局的关键环节是,老年人所签订的并非是“以房养老”协议,而是抵押借款、委托处置房屋等环环相扣、处处陷阱的骗子协议。尤其是所谓的“以房养老”公司,实则是公证处,老年人在诱导之下所签订的一系列处置房屋协议,有了公证机关的背书,便披上了合法外衣。让这些本来充满了欺诈和陷阱的套路成为公安机关不便介入的民事纠纷,让受骗老人难以提供有力证据推翻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而眼睁睁地看着本属于自己的房屋被“房骗”偷走。
由于在国内刚刚起步,尚没有成熟的运作模式,“以房养老”尚不被看好,有相关报道也指出,截至2015年9月,全国仅有12户22人签约。没想到该项目反倒成了骗子忽悠老年群体的新玩法。众所周知,很多老年群体本就对新生事物知之甚少,又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加之对养老问题心存忧虑,很可能在骗子的忽悠之下上当受骗,落下房子被转卖过户、房款被转移而无钱养老的凄惨晚景。
从表面上看,“以房养老”协议属于民事纠纷,且受骗老人签订了委托协议,很难再拿回自己的房屋。但实际上,只要抓住公证环节,就能将其定性为诈骗并切断这一黑色链条。要知道,一名老年人在没有亲属陪同的情况下,将价值数百万的房屋办理抵押借款,且委托同一人办理抵押登记、提款、过户等涉及房屋的所有手续,本身就很不正常,极有可能不是其真实意愿,而是受到了欺骗。熟悉法律和社会常识的公证人员难道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老人到银行汇款,柜员还会进行防骗提醒,公证人员的责任去哪儿了?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吊销了相关公证员的执业执照,主要涉案人员也被采取刑事措施但事件并未到此结束。从长远来看,执法部门要强化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有效普及防诈骗知识,并严厉打击“以房养老”骗局,揭穿其真实面目,避免其继续祸害本就属于弱势的老年群体。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