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选秀权规则:NBA选秀权的程序和规则
nba选秀权规则:NBA选秀权的程序和规则在联盟成立早期,球队很难吸引球迷来看球,因此球队可以从球队所在地选秀。在开始选秀之前,球队可以放弃第一轮选秀权,并从球队所在地挑选一名有较高支持率的球员,以此来提高球队的声望。 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在1965使用地区选秀权挑选了来自圣十字的韩森。韩森在其九年的职业生涯里,平均每场贡献18.6分和8.8个篮板,并帮助凯尔特人队八次获得总冠军。NBA选秀权-选拨制度演变1947-1965:分区选秀 选秀中选择他、并每年按要求向该球员发出邀请的NBA球队将保留在选秀之日一年后和他进行商讨并签订球员合同的优先权。 在这部分内容当中,一旦该名球员在获得NBA选秀资格后未宣布放弃参加大学篮球队资格的,那么这次选秀对他而言将被视作“初选”,下 一次的选秀则被看作是“二选”。以“二选”的资格被选中的球员将遵守适用的规则。 一位定居在美国并已完成高中学业的球员,如果不具备参加NBA选秀的资格并和一支美国
NBA选秀的很多程序和规则,时值今日,对一些中国球迷而言仍如“雾里看花”。按时间划分,每年的NBA选秀大致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选秀抽签:NBA从1985年开始实行选秀抽签,每年季后赛激战正酣的时候,NBA会召集未能进入季后赛的球队举行抽签仪式,来决定未来头三号新秀权的归属。抽签仪式中,主持人会拿出编号为1-14号的14个乒乓球,放在一个容器中,从14个球中随意抽出4个球,不计数字的先后顺序,一共可以产生1001种可能的组合,而去掉这个11-12-13-14组合,正好还剩下1000种。抽签前,没有获得季后赛资格的各队已经依照常规赛战绩倒序排名,得到与之相应的赢取状元签的组合数(机率)。比如今年有14支球队没有进入季后赛,这14支球队中战绩最差的老鹰队就得到250种组合,即有25%的机会赢得状元签,战绩第二差的黄蜂队得到199种,即19.9%的几率,依此累推,14支球队中战绩最好的森林狼,则只有5种组合,即0.5%的机会赢得状元签。在状元签抽出之后,4个乒乓球又被放回容器中,重新去决定二号和三号选秀权的归属,此后首轮剩余的4-30号选秀签位和第二轮的选秀签位,则按照常规赛的成绩倒序决定。
除了常规的选秀程序之外,NBA还对参加选秀的美国本土高中毕业球员参加选秀和海外球员参加选秀增设了一些特殊规定。以下是NBA劳资 协议对这两类球员参加NBA选秀的规定条款。 美国高中毕业球员申请参加选秀的规定(a)一位定居在美国并已完成高学业的球员,可在选秀开始的45天前向NBA发出书面通知,在表达他放弃进入大学继续学业的意愿后可获 得参加NBA选秀的资格。一旦这名球员被任何一支NBA球队选中,那么以下的规则将适用: (i)根据下面(b)的规定,如果该名球员不参加大学篮球队,那么他将获得参加NBA选秀的资格。在他宣布放弃大学入学机会之日到他获得参 加选秀资格之日期间,如果一支NBA球队每年按要求向该球员发出邀请,那么该球队将是唯一能与他签订球员合同的球队。 在这部分内容当中,一旦该名球员在获得NBA选秀资格后未宣布放弃参加大学篮球队资格的,那么这次选秀对他而言将选秀则被看作是“二 选”。 以“二选”的资格被选中的球员将遵守适用的规则。如果该名球员在选秀中因为放弃大学篮球资格而被挑选后、未和挑选他的球队签订球 员合同,也未能在“二选”中被挑选的球员(在之前的语句中作出过解释),我们称之为新人自由球员。 (ii)如果该名球员参加大学篮球队,那么一旦他之后宣布放弃继续在大学篮球队效力的机会的,他仍可以获得NBA选秀资格。届时,曾经在
选秀中选择他、并每年按要求向该球员发出邀请的NBA球队将保留在选秀之日一年后和他进行商讨并签订球员合同的优先权。 在这部分内容当中,一旦该名球员在获得NBA选秀资格后未宣布放弃参加大学篮球队资格的,那么这次选秀对他而言将被视作“初选”,下
一次的选秀则被看作是“二选”。以“二选”的资格被选中的球员将遵守适用的规则。
一位定居在美国并已完成高中学业的球员,如果不具备参加NBA选秀的资格并和一支美国以外的职业篮球队签约的,他将有资格参加下一次的NBA选秀。如果被选中,他将被看作是以上第四节中定义的“球员”。在这小节的内容当中,“职业篮球队”表示任何一个国家内向一位 为他效力的篮球运动员支付任何类型的、超过一般生活支出的金钱或赔偿的篮球队。 海外球员参加NBA选秀的规则(a)在这节的内容当中,一名“海外球员”是指任何定居在美国之外的业余或职业篮球运动员。 (b)一名海外球员在达到22岁后便有资格参加NBA选秀。任何超过22岁以及在22岁生日当年未曾在选秀中被挑选的球员,我们称之为新人自由球员。 (c)尽管有以上(b)小节的规定,一名未曾在美国参加过大学篮球队的海外球员仍可以在其未满22岁生日时获得参加选秀的资格: (i)他必须在选秀进行之前至少年满18岁; (ii)他必须在选秀开始的45天前向NBA发出书面通知,表达希望获得参加选秀资格的意愿。 (4.)一名海外球员如果在选秀之前的赛季效力美国的大学篮球队,那么他就必须遵守以上第5节有关继续完成或放弃在大学的学业的规定。 按照惯例,NBA选秀抽签仪式规则如下:将14个分别标有数字1到14的乒乓球放入一个鼓状的圆桶中,从它们中任取4个球构成一种组合结果,一共将有1001种组合结果。如果将其中一种结果忽略不计的话,剩余1000种结果将由电脑随机分配给13支球队。 常规赛战绩越差的球队,分配到的结果也就越多。在全联盟中垫底的球队,都将获得225个结果。 然后像摇奖一样摇出四个球,诞生一组由4个数字构成的结果,哪个球队结果中包含这一种,就拥有了头号选秀权。然后四个球被放回桶里,重复上述过程两次,第二号和第三号选秀权也就名花有主(注:若摇出被忽略的结果,则无效,球被放回并重复程序)。没有获得前三名选秀权的球队,将根据常规赛战绩获得第四到第十三位新秀,战绩越差,选秀顺位越高。 按规定,整个抽签过程将由NBA官员、13支球队代表以及监督抽签的会计师参加。“摇奖”结束后,会计师将把带有各球队标的卡片放入标有1到3的三个信封内,然后将其密封。无论NBA副总裁格兰尼克还是球队代表,此时都无法提前知道信封内的结果究竟如何。 随后NBA将正式宣布抽签的结果,第4到13位的选秀权按从低到高的顺序先行宣布,然后由格兰尼克拆开信封,按顺序宣布拥有前三位选秀权的球队,这意味着,最后拆开的那个信封里注明的球队,将在一个月后的选秀大会上摘得“状元秀”。[1]
NBA选秀权-选拨制度演变1947-1965:分区选秀
在联盟成立早期,球队很难吸引球迷来看球,因此球队可以从球队所在地选秀。在开始选秀之前,球队可以放弃第一轮选秀权,并从球队所在地挑选一名有较高支持率的球员,以此来提高球队的声望。 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在1965使用地区选秀权挑选了来自圣十字的韩森。韩森在其九年的职业生涯里,平均每场贡献18.6分和8.8个篮板,并帮助凯尔特人队八次获得总冠军。
1966-1984:抛钱币式选秀
联盟在1966开始采用丢钱币的方法来决定头号选秀权的归属。只有东西区战绩最差的两只球队才有权争夺状元秀。这项制度一直延用到1985年才被现在的抽签制度取代。剩下的球队按输赢场次来决定选秀顺序,球队战绩越差,选秀顺位越靠前。1979年,31胜51负的芝加哥公牛队在猜硬币时将头号选秀权输给了当时战绩为26胜56负的新奥尔良爵士队。但是当时的爵士队用三个选秀权换了湖人队的自由人古德里奇,包括当年第一轮的选秀权。而79年的状元秀不是别人,正是来自密歇根的魔术师约翰逊。
接下来的赛季,湖人队在这个新秀后卫的带领下获得了球队搬到洛杉矶后的第二次总冠军。而当时的新奥尔良爵士就是后来的犹他爵士。 1985年:第一次抽签 NBA在1985年的选秀开始前实行了一种新的抽签选秀制度,来决定那些未能打进季后赛的球队(或者是通过交易获得第一轮选秀权的球队)的第一轮选秀顺位。在第一轮选秀过后,选秀将根据各球队的战绩来进行,依然是战绩差的球队排位靠前。抽签选秀制度实行当年的状元秀是来自乔治城,身高7英尺的中锋帕特里克-尤因。对于没能打进季后赛的七只球队来说,他们获得状元秀尤因的机率是均等的。但纽约尼克斯队得到了幸运女神的青睐,赢得了大将。当抽签用的乒乓球停止跳动时,尼克斯队当时的总经理,也是名人堂球员的戴夫-德布斯切尔高兴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从1985年开始,尤因在尼克斯打了15个赛季,并带领球队13次闯入季后赛。 1987至现在:三只获优先权的球队
1986年10月,NBA的管理层修改了之前的抽签制度。按照新的制度,联盟会在未能打进季后赛球队中抽签选出三只球队来。这三只球队将获得优先选秀权。而剩下的未能打进季后赛的球队,第一轮选秀顺位仍按照球队战绩排列。这样就保证了联盟三只垫底的球队最差也能选到四号新秀,而战绩次差的球队至少能获得第五号新秀。
1987年,洛杉矶快船队的战绩是12胜70负。但是他们在抽签中不够走运。根据新规定。获得4号新秀。而当时的马刺队,常规赛战绩位28胜54负,全联盟倒数第四,但是他们很幸运,选到了来自海军的中锋大卫-罗宾逊。那一年,三只战绩最差的球队中,只有一只选中了前三甲的球员:新泽西选中了来自俄亥俄州的后卫丹尼斯-霍普森。
在1988年,三只垫底的球队中也只有一只获得选择前三甲的机会。胜率最低的快船队终于得到了当年的状元秀,他就是来自堪萨斯的前锋丹尼-曼宁。
1989年至现在:只有两轮选秀 在早期的选秀中,球队会一直选到没有可用之才为止。1960年的选秀总共进行了21轮。到1974年,选秀稳定在10轮。到1985年,又被减到7轮。在1989年,为了给没有被选到的球员一个跟随球队试训的机会,全国篮球运动员协会将选秀限制到只有两轮。 从开始实行两轮选秀制以来,共有八位第二轮新秀参加过全明星赛:爵士队后卫杰夫-霍那赛克(1992),活塞队前锋丹尼斯-罗德曼,湖人队后卫赛德里克-赛巴罗斯(1995) 猛龙队中锋安东尼奥-戴维斯(2001),雄鹿队后卫迈克尔-里德(2004),奇才队后卫吉尔波特-阿里纳斯(2005),马刺队后卫马努 基诺比利(2005)和超音速前锋拉沙德-刘易斯(2005)。 2003年,底特律活塞队中锋本-华莱士和印第安纳步行者中锋布拉德-米勒是仅有的没被选中但最后成为全明星的球员。 1990年到现在:有利的抽签制度 1989年10月联盟的管理层进一步改进了选秀抽签制度。1990年的选秀时,由于联盟的发展,共有11只球队参加抽签。 新规则规定,常规赛战绩最差的球队有11(11/66)次机会获得状元秀,战绩倒数第二差的球队有10(10/66)次机会获得状元秀。参加抽签的球队,未能参加季后赛但战绩最好的球队有1(1/66)次机会得到状元秀。 奥兰多魔术队撞大运,连续两年获得头号选秀权。1992年,魔术队全联盟战绩倒数第二,21胜61负。他们选中了当年的状元秀,来在LSU的中锋沙克-奥尼尔。奥尼尔帮助魔术队多取得20胜利,但还是错过了1993年的季后赛。在第二年的选秀中,尽管选中状元的机率只有1/66,魔术还是选中了来自密歇根大学的大前锋克里斯-韦伯。之后魔术马上将韦伯交易到金州勇士队,换了三个选秀权和当年的探花秀,来自孟菲斯的后卫“便士”芬尼-哈达威。 联盟管理层在1994年又再次修改选秀规则,加大了最弱球队抽到前三位新秀的机率,同时降低战绩较好球队的机率。这一改动,将战绩最差球队抽到状元秀的机率由原来地16.7%提高到25%,同时将抽签球队中战绩最好的球队抽中状元秀的机率由原来的1.5%降到0.5%。 在这一规定下,14只标有号码(1到14)的乒乓球被放入一只桶里。抽签时,会从14只球中拿出4只。不考虑排列顺序,4个号码总共由1001中组合。抽签前,组织者会把1000中组合,根据常规赛战绩, 分给参加抽签的球队。之后将会抽出4只乒乓球,形成一个组合。拥有这个组合的球队就有头号选秀权。之后,球被放回桶中,重复整个过程来决定二号选秀权和三号选秀权。 1996-2003:13只球队参加抽签
1995年,NBA新增加了两只球队,多伦多猛龙队和温哥华灰熊(现在是孟菲斯灰熊),参加抽签的球队也由原来的11只增加到现在的13只。从1996年开始,战绩最差球队获得头号选秀权的机率仍然是25%(250种组合);倒数第二(20%,200种组合)到倒数第六(6.4% 64种组合)中大奖的机会和之前相比稍小了一些;倒数第七的球队(4.4%,44种组合)获得头号选秀全的机率和之前比不变;倒数第八(2.9% 29种组合)至倒数第12(0.6% 6种组合)的机率有一点点提高。倒数第十三(0.5%,5种组合)获得头号新秀的机率不变。战绩相同的球队平分机率,如果机率之和为积数, 两只球队抽签决定谁得到额外的一个百分数。 2004年到现在:14只球队参加抽签
因为有了夏洛特山猫队,2004年的选秀抽签共有14只球队参加。但2004年山猫队的选秀顺位被固定为第四位,因此在抽签时并没有机会得到其他顺位的新秀。[2]NBA选秀权受保护的选秀权的情形 为了保证联盟各支球队的实力水平不致太悬殊,从而增加比赛的精彩激烈性和可看性,在每年的总决赛之后,NBA都会在6月下旬举行一年一次的“新人选秀”大会。NBA选秀权参加“选秀”的新人一般是全美各大学的学生,他们通常是NCAA全美大学生篮球联赛上的佼佼者。 最近几年来,受功利思想的影响,很多大学没有毕业,甚至还在上高中的球员也纷纷参加“选秀”。譬如1995年首轮第五位被森林狼队选种的凯文-加内特,1996年首轮第13位被选中的科比-布莱恩特,都是以高中生的身份直接进入NBA的。 对于参加选秀的年轻球员,NBA根据他们在大学期间(或高中阶段)的比赛表现打分排名。然后,NBA各球队按照本年度常规赛中的胜率排名,从成绩最差的球队开始,依次挑选球员,每队每一轮只能选一个新人,通常选秀进行2-3轮。 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平原则,首轮前三位的选秀权次序和战绩相同的球队之间的选秀次序都要通过抽签决定。选秀大会前,NBA联盟会先分发1000个乒乓球,上面注明挑选的顺序号。列常规赛成绩最差的球队可挑250个,他们中首选权的机率是25%,以下依次类推。上个赛季未进入季后赛的11支球队中,成绩最好的机率最小。 NBA选秀分为两轮,各支球队挑选球员依据一些预定的规则进行。 最靠前的选秀权属于14支上个赛季没有进入季后赛的球队,这些球队将要参加一次抽签,以决定每支球队的选秀顺序,通常情况下上个赛季战绩越为糟糕的球队抽到位置靠前选秀签的机率就越大。接下来的16个顺位则留给那些杀入季后赛的球队,这16支球队的抽签顺序则依据他们在常规赛的战绩来定,越绩越差的球队选秀顺位越为靠前,因此上个赛季常规赛战绩最好的球队的选秀位置就最为靠后。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的选秀会当中,选秀顺位排在最后一位的并非最后获得总冠军的底特律活塞队,而是常规赛战绩排在第一位的印第安那步行者队。 第二轮选秀的顺序和第一轮相同。然而,NBA球队允许在赛季球员交易市场上拿他们第二轮选秀的权利作为交易筹码从其他球队换来自己需要的球员。因此,由于交易的关系,第二轮选秀的结构有时会与第一轮的选秀结构有很大的不同。 NBA的每一支球队都必须在整个选秀大会的过程当中至少挑选一名新秀球员。同时,NBA联盟的规则也禁止任何一支球队把他们未来连续两年的首轮选秀权都拿去交易。这一规则的出台部分原因是因为20世纪80年代初克里弗兰骑士队的运作,在1980年至1983年期间,特德-史泰平(Ted Stepien)是克里弗兰骑士队的老板,他操作的一系列颇有问题的球员交易让骑士队付出了好几年都没有首轮选秀权的代价,史泰平的这些失败的球员交易运动几乎毁了骑士队,最终NBA不得不向史泰平施加压力,让他出售骑士队,然后由克里弗兰当地的一位富豪古登-甘德(Gordon Gund)当上了骑士队的老板,为了促成这笔交易,NBA给了骑士队几个未来的奖励选秀权。这条规则只对“未来”选秀权有效。举个例子:在99-00赛季,球队可以把00年的第一轮选秀权送走,不论他们是否在99年选秀中拥有第一轮选秀权,因为99年的选秀权已经不是“未来”选秀权。但他们不能把00和01年的第一轮选秀权都交换出去。许多球队“隔年”卖选秀权,就是这个道理。另外,球队手上只要拥有一个该年第一轮选秀权,不论是他们自己得也好,还是在转会中从别的球队手上的得来的,都可以做数。只要有一个,把其他的都卖掉也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