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司法协作内容(汕头中院与汕头大学法学院签订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合作共建协议)
两江司法协作内容(汕头中院与汕头大学法学院签订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合作共建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院校双向交流,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深度衔接,共同培育法治人才、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法治实践发展,9月28日下午,汕头中院与汕头大学法学院举行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合作共建签约仪式。
汕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施适同志,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怀效锋教授出席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汕头中院在司法案例、应用法学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和汕头大学法学院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深化在法治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融合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合作,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共同推动法治汕头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双方将成立合作共建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协作机制,设立实践教学和教育培训基地,开展法治人才教育教学培训、学术理论研讨交流、法治宣传志愿活动等,全力打造司法实践和法学教育两条战线、两个课堂互补共建平台,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与法学实践教学工作共上新台阶,共同为汕头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