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6个月病假工资怎么算(我要问律师408)
在单位6个月病假工资怎么算(我要问律师408)您好。我开车下班,我一个同事因为顺路就免费搭乘我的车回家。在行驶过程中,因为我的操作失误与责任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和同事都受伤了。现在,搭乘我车的同事要向我索要赔偿,想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如被保险人自杀时确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保险公司仍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联系我们:可在“上海法治声音”微信上留言,可拨打电话021-63225642,或发送邮箱fazhishengyin@126.com有问必答。您好。被保险人早几年为自己投保了人身保险,近年来罹患精神病而神志不清,后来因突然发病症状严重而自杀逝世。想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付保险金?解答: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
编辑丨张承烨
责编丨陆慧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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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被保险人早几年为自己投保了人身保险,近年来罹患精神病而神志不清,后来因突然发病症状严重而自杀逝世。想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付保险金?
解答: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如被保险人自杀时确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保险公司仍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好。我开车下班,我一个同事因为顺路就免费搭乘我的车回家。在行驶过程中,因为我的操作失误与责任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和同事都受伤了。现在,搭乘我车的同事要向我索要赔偿,想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解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您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司法实践中,对于好意同乘情形,车辆驾驶人一经允诺同乘者搭乘,即负有将同乘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同乘者请求搭乘,并不意味着同乘者自愿承担风险,也不意味着赋予了驾驶人免责的权利。所以对于车辆驾驶人而言,其行为的无偿性不可以作为免责的事由。但考虑到搭乘是因车辆驾驶人好意施惠,如仅是一般过失而让驾驶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仅有违善良风俗,也有失公允。故在好意同乘中,如果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造成的,则应当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故的发生是由驾驶人的过错造成的,并且这种过错属于一般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如果驾驶人的过错属于重大过失甚至是故意的,一般不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如果损害后果的产生,搭乘人自己有过错的,可以在过错范围内减轻驾驶人的责任。
您好。我被行政部门处罚,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了行政复议。后因客观原因,我无奈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想问,撤回复议申请之后,如果还是心有不甘的,是否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您仍有权对相关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您好。我妻子的前夫最近突然出现并向她索要财产。想问,他能否在我妻子与我再婚之后主张要求分割他们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您妻子的前夫可以在与您妻子离婚后主张要求分割未分割过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财产范围应以离婚时为限。
您好。我最近两个月因为生病而请了病假,想问,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约定病假工资标准的话,单位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向我支付病假工资?
解答:依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1995]83号)第四条的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本期在线解答律师:
金玮律师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