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最新人口普查2022人口数据(常住人口10152.7万人)
山东最新人口普查2022人口数据(常住人口10152.7万人)(六)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06.3万人,占18.78%;15-59岁人口为6124.4万人,占60.3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22.1万人,占20.9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36.4万人,占15.13%。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3.0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83个百分点,表明生育政策调整在我省效果明显;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9.19个百分点,但总量仍超过6000万,位列全国第二,劳动力人口资源依然充沛;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6.15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成为我省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省情。(五)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143.3万人,占50.66%;女性人口为5009.5万人,占49.34%。总人口性别比(指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7,与2010年相比提高0.34个百分点。出生人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1日讯5月2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情况。山东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辛树人介绍说,根据国务院人普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并报国务院人普办、省政府批准,我省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以公报形式发布,共分一至六号:分别为全省人口情况、地区人口情况、人口性别构成情况、人口年龄构成情况、人口受教育情况、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主要数据介绍如下:
(一)全省人口总量。全省常住人口为10152.7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9579.3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73.4万人,增长5.99%,年平均增长率为0.58%。十年来山东人口增量位列全国第四,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二)户别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518.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9486.8万人,集体户186.1万户,集体户人口为665.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0人,比2010年的2.98人减少0.28人。家庭户规模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三)民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062.2万人,占99.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90.5万人,占0.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55.5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7.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增长0.13%。山东作为少数民族杂居、散居省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不多,但55个少数民族成份齐全,各民族在山东安居乐业、和睦相处。
(四)地区人口。16个地级市中,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市有2个,分别是临沂市1101.8万人、青岛市1007.2万人,其中青岛市常住人口首次突破1000万。有2个市在 1000万人至900万人之间,分别是潍坊市938.7万人、济南市920.2万人。有2个市在900万人至800万人之间,分别是菏泽市879.6万人、济宁市835.8万人。有4个市在8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分别是烟台市710.2万人、聊城市595.2万人、德州市561.1万人、泰安市547.2万人。有6个市在5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分别是淄博市470.4万人、滨州市392.9万人、枣庄市385.6万人、日照市296.8万人、威海市290.7万人、东营市219.4万人。
与2010年相比,青岛、济南、日照三市的人口总量在全省排位分别提升1个位次,济南、青岛两市的人口集聚能力不断加强,省内中心城市核心地位不断巩固。
(五)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143.3万人,占50.66%;女性人口为5009.5万人,占49.34%。总人口性别比(指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7,与2010年相比提高0.34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指以每年出生的女婴为100,出生男婴对女婴的比例)为111.95,较2010年下降7.45,降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5,全省人口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六)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06.3万人,占18.78%;15-59岁人口为6124.4万人,占60.3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22.1万人,占20.9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36.4万人,占15.13%。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3.0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83个百分点,表明生育政策调整在我省效果明显;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9.19个百分点,但总量仍超过6000万,位列全国第二,劳动力人口资源依然充沛;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6.15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成为我省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省情。
(七)受教育程度。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60.3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5.3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694人上升为1438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908人上升为14334人,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3年增至9.75年,文盲率由4.97%下降为3.26%,降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表明我省人口素质持续提高,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卓有成效。
(八)城乡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401.4万人,占63.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51.3万人,占36.95%。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639.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065.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34个百分点。十年来,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道路成效显著,与上一个十年提高11.56个百分点相比,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加速提升。
(九)流动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2802.7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728.3万人,流动人口为2074.3万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412.9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661.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04.6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208.38%,流动人口增长82.98%,分别比全国高16.08、15.72、13.25个百分点。省内流动人口增长80.18%,跨省流动人口增长95.17%。说明受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户籍制度改革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因素的影响,流动人口规模大幅增加。
闪电新闻记者 苏发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