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小学2023片区划分(有地段房就是地段生)
增城小学2023片区划分(有地段房就是地段生)房屋租赁期内调整与细化那么目前的《细则》有什么亮点?快看记者给你们梳理出来的重点!关键词
记者从区教育局获悉
《2017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稿)(下称《细则》)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了解《细则》具体内容,如有意见,可在3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邮编511300,电子邮箱:zcjy82624811@163.com,传真:82617000),意见征求工作将于本月20日结束。
《细则》将于4月15日公布
届时,各校的招生计划也将同步公布
那么目前的《细则》有什么亮点?
快看记者给你们梳理出来的重点!
关键词
调整与细化
房屋租赁期内
房产业主不享受公办小学学位分配
记者从《细则》中了解到,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总体延续去年的工作要求,但也有个别工作有微调和细化。《细则》对“人户一致”原则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说明。
根据《细则》
“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地址一致。
公办小学招生
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
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该项规定为一些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同的适龄儿童提供了便利。具体细则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为确保“人户一致”,为孩子报名公办小学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明,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复印件),其中提供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50%)份额。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入学镇街无房产,以祖辈房产或租赁合同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须提供在申请入学镇街无房产的证明。
注意事项
已租赁给他人居住的房产,租赁期内我区将不为该房产业主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公办初中招生
具有增城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5日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的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指要求入学镇街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就读学校登录“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经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审核,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升学。
除此之外
今年《细则》对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招生地段
作了具体量化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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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办小学方面:《细则》规定,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分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 公办初中方面:则要求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
关键词
延续
招生工作时间
基本保持一致
据了解,《细则》将于4月15日公布,各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也将同步发布。同时,4月15日后,各民办初中也将陆续公布招生方案。
记者从《细则》中发现
今年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
各项时间基本与去年保持一致
公办小学方面
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将在5月5日至5月15日进行,5月20日至5月22日进行现场审核资料工作,6月11日派发录取通知单,6月17日新生注册。
公办初中方面
各公办初中将于6月23日开始并于当天完成招生,录取通知也将于当天通知学生和家长。
民办小学、初中
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根据广州市的统一安排,广州市所有民办小学、初中从2016年起实行网上报名。今年,我区所有民办小学、初中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按照《细则》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民办学校平行志愿,民办小学将于5月25日至6月30日进行录取工作。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6月26日至27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民办初中平行志愿,民办初中将于6月28日开始招生并在3天内完成。
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政策
继续实施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要求,向区来穗局申请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具体办法由区来穗局、区教育局另行制定,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及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划定入读公办学位的积分分数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区教育局将在5月15日前接受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送交的、经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名单。
现在《细则》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各位如有意见
可在3月20日前
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
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