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工作要求(工程监理22项基本工作的第3项工作)
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工作要求(工程监理22项基本工作的第3项工作)⑦其他有关情况。⑥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③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⑤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委托人主持,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会议内容主要如下。
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②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③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⑤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⑥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⑦其他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就其实施工程项目期间的职能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提出书面文件。
项目监理部如果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应将授权书及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组成人员名单、职责范围提交承包人并报建设单位。
对于施工准备情况,建设单位应就工程占地、征地拆迁、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施工用电、供水排水以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施工单位应落实现场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特种工及劳务人员进场到位情况;必需的材料、机械进场应提交计划;工地临时设施如施工宿舍、食堂、工作场所、库房等是否建设完善;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落实并经过复核;有关合同中约定的开工前的其他事项的落实。
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做扼要说明,包括监理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等,明确工作实施程序及工程资料使用表格以达到统一规范。必要时专业监理工程师简要介绍编制完成的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纪要应内容完整、简练明确、决定事项表述准确。纪要应经与会代表会签,复印盖章分发给参会单位。
监理例会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工程有关问题”。监理例会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理开展工作的基本制度,它是施工现场质量、造价、进度、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管理协调的主要平台,作为参建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分析处理问题的桥梁和纽带,是项目监理机构以会议形式开展对目标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 监理例会的程序
监理例会的程序如图所示。
2 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量核定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 监理例会的准备工作
监理例会要达到高质量、高效率,真正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协调处理好工作关系,就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准备工作,避免例会开得平淡、冗长而不解决实际问题。监理例会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总监理工程师落实上周例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对未完成事项分析原因,要求责任单位准备好在例会上汇报资料,并提出改进措施。
②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信息,归纳总结形成在例会上通报的资料,同时明确当前存在的必须解决的问题。
③针对上周决定事项执行和本周出现的问题,需要时分别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进行沟通、协调,取得比较合理的处理方案和措施或建议提到例会上决定。
④例会前总监理工程师召开项目监理部内部周会,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情况进行通报汇总,形成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要求在例会上提出,并明确发言人、记录及纪要起草人。
⑤例会前如果有难度大且复杂及涉及面广的问题,宜确定不在例会上提出讨论,待与建设单位沟通后另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
4 监理例会召开与主持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均明确规定监理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例会开始由总监理工程师做控制性发言,根据准备工作明确的事项逐一通报说明。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未完成事项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参会各方做简要发言或表态及讨论。总监理工程师就下周任务提出安排,并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代表发表意见,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本次例会决定事项,同时明确完成单位、负责人、完成时间写在纪要中。若有临时争议提出,主持人把握是在会上讨论研究还是会后处理,如果会议中出现特殊施工问题(难度大的施工方案)、工期延期、合同争议及索赔、工程事故等重要事项,直接影响目标控制则需另行协商召开专题会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