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 时必须遵守的原则(降低劳动合同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 时必须遵守的原则(降低劳动合同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结果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四名申请人以书面的形式向被申请人递交了《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按原工作岗位、原工资待遇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人:周某等四人。被申请人:深圳某电子公司。周某等四名申请人于2002年10月至2004年11月先后入职被申请人处,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均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四申请人均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导读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提出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等事项应当不低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的标准。
用人单位单方降低条件,导致双方未能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应当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案例简介
申请人:周某等四人。
被申请人:深圳某电子公司。
周某等四名申请人于2002年10月至2004年11月先后入职被申请人处,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均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四申请人均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四名申请人以书面的形式向被申请人递交了《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按原工作岗位、原工资待遇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
认定被申请人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周某等四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