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姓名笔画排序还是姓氏笔画排序:候选人名单排序
按姓名笔画排序还是姓氏笔画排序:候选人名单排序(二)同姓同字比较排列法。即若姓名的第一个字相同,则应以第二个字的笔画多少来相比较。这里要注意的是,遇到单名(即姓名只有两个字,如:张磊)时,有两种处理方法。以“张磊”与“张小平”为例,按姓氏笔画排序的,视“张磊”中间为空格字,笔画为零,少于“小”字,所以“张磊”排在前面;按姓名笔划排序的,就是比较姓名的第二个字,“小”比“磊”笔画少,“张小平”排在前面。(一)按笔画多少排列法。即以姓第一个字的画数多少排列,画数少的在前、多的在后,依次排列。这里要注意的是,复姓以及少数民族中的长姓均以姓的第一个字,而不是以姓的所有字相加为序。“姓氏”与“姓名”的异同。所谓“姓氏”,分开释义,姓﹑氏本有分别,姓起于女系,氏起于男系。秦汉以后,姓﹑氏不合一,通称姓,或兼称姓氏;合在一起,引申释义,也是指姓名。而“姓名”很明确,基本释义,就是姓和名。“笔画”与“笔划”的释义。所谓“笔画”,基本释义,组成汉字的点
朋友圈有人大工作者反映:选举办法涉及相关候选人名单排序表述,组织部门的意见是表述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而人大选举机构的意见是表述为按“姓名笔划”排列。咨询:在人大选举办法中,候选人名单排序究竟是“姓氏笔画”还是“姓名笔划”?二者究竟有何区别?
笔者认为,党内相关选举办法依规表述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人大相关选举办法对标表述为“按姓名笔划排列”,二者大同小异,但有必要统一表述。
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之规定,相关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第二十四条)相关当选名单也“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所以说,党内基层组织选举办法依规表述为“以姓氏笔画排序”的出处在此,这也是组织部门要求“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的依据。
人大选举机构为什么坚持“按姓名笔划排列”来表述呢?虽然没有相关法律条款明确,但可以对标全国人大选举办法。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第四条就有明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姓名笔划排列。”所以说,人大相关选举办法对标表述为“按姓名笔划排列”的出处在此,这也是人大选举机构要求“按姓名笔划排列”的依据。
“姓氏”与“姓名”的异同。所谓“姓氏”,分开释义,姓﹑氏本有分别,姓起于女系,氏起于男系。秦汉以后,姓﹑氏不合一,通称姓,或兼称姓氏;合在一起,引申释义,也是指姓名。而“姓名”很明确,基本释义,就是姓和名。
“笔画”与“笔划”的释义。所谓“笔画”,基本释义,组成汉字的点、横、直、撇、捺等;也作笔划。而“笔划”在汉语字典中的解释,见“笔画”。由此可见,“笔画”与“笔划”为同义词。
通过对上述“姓氏”与“姓名”、“笔画”与“笔划”的释义,“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也好,还是“按姓名笔画排列”也好,大同小异,其排序基本规则也是如此。主要排序规则如下:
(一)按笔画多少排列法。即以姓第一个字的画数多少排列,画数少的在前、多的在后,依次排列。这里要注意的是,复姓以及少数民族中的长姓均以姓的第一个字,而不是以姓的所有字相加为序。
(二)同姓同字比较排列法。即若姓名的第一个字相同,则应以第二个字的笔画多少来相比较。这里要注意的是,遇到单名(即姓名只有两个字,如:张磊)时,有两种处理方法。以“张磊”与“张小平”为例,按姓氏笔画排序的,视“张磊”中间为空格字,笔画为零,少于“小”字,所以“张磊”排在前面;按姓名笔划排序的,就是比较姓名的第二个字,“小”比“磊”笔画少,“张小平”排在前面。
(三)按笔画顺序排列法。即画数相同的汉字,按汉字书写笔顺,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由外及里的写法排列,即一(横)、丨(竖)、丿(撇)、丶(点)、乛(折)五种基本笔形顺序排列。这里要注意的是,如笔画数相同,而且起笔的笔形也相同,就要比较第二笔,以此类推。
(四)按字形结构排列法。即按字形结构排列,先左右,再上下,后整体。如“晚”与“冕”比,“晚”是左右形。“冕”是上下形,则“晚”排在“冕”之前。“叶”与“申”相比,“叶”是合体字,“叶”排在“申”之前。这里要注意的是,笔画、笔形完全相同,又是同一种结构的字,就把字形比较简单的字排在前头,如“中”、“内”,“中”排在“内”之前。
从以上主要排序规则来看,“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与“按姓名笔画排列”唯一不同的是对单字名的排序。笔者建议,中共中央组织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应就选举办法关于候选人(或当选人)的排序问题形成共识,统一进行排序规范,并在表述上达成一致。这样,有利于地方各级对标对表。笔者认为,应统一表述为“姓名笔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