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为出血女子治病被开除(做人流先治疗深圳一妇科门诊部)
违规为出血女子治病被开除(做人流先治疗深圳一妇科门诊部)我和男朋友都还没做好当爸妈的准备,经过一番挣扎与纠结,我们决定放弃......没想到我一个多年驾龄的女司机,发生了严重“车祸”——我怀孕了。我千防万防还是在这条道上“翻了车”啪啪一时爽,啪完火葬场。
我走过最多的路
就是“黑诊所”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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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挖得那么深,还那么真!
我千防万防
还是在这条道上“翻了车”
啪啪一时爽,啪完火葬场。
没想到我一个多年驾龄的女司机,发生了严重“车祸”——我怀孕了。
我和男朋友都还没做好当爸妈的准备,经过一番挣扎与纠结,我们决定放弃......
怀着不舍与愧疚,我走进了一家外表看起来还算正规的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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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了太多“小白”的被骗经历,我决定先进行咨询。当医生告诉我“一切为我身体”着想的时候,我彻底被说服了。
于是,我爽快地掏了钱,1280元。
当天,门诊部医生为我做了检查,诊断结果为“宫腔内未见明显孕囊回声、盆腔积液”,并要求我一周后复查。
这让我稍稍松了口气。
一个星期后,我过来复诊。
本以为会医生会直接给我做手术,没想到来了一名护士,给我做了个数码电子阴道镜检查,之后我被告知患有“阴道炎、宫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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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情况必须先做治疗,治疗包括阴道治疗和宫颈治疗两项,否则不能做人流手术。”姓向的医生面色沉重地告诉我。
我一听,顿时觉得有点不妥。
“这个治疗多少钱?”
“总共大概7000多。”
“可是上次检查没啥问题。”
“如果你不想做收费治疗,我们也有免费的,但是会比较疼。”
“那就做免费的!”
然而,我还是太傻太天真,治疗过程真!的!巨!疼!
我实在受不了了,赶紧喊cut,然后乖乖签字,做了其中一个他们要求的阴道治疗项目套餐,交了57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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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项治疗后,医院才给我安排了做人流手术。
做完手术回家后,忍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我越想越不对劲,这不明摆着黑心“加价”?!
我火速查阅了相关资料,果然——
深圳市卫计委在2018年5月启动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曾印发了一个“整治”文件,要求做人流手术、包皮手术,严禁在手术台上“加项目”。
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人流手术)的同时,不允许开展任何阴道、宫颈类手术治疗。
这……我不是明摆着进坑了吗?
虽然他们没有人流手术中加项目,但术前加了呀!
我要投诉你们!
卫监部门在现场调取了我就诊时的《手术知情同意书》、门诊病历、发票、收费详细清单、检查报告单等证据,也询问了该门诊部涉事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证据确凿,深圳丽美妇科门诊部踩了扫黑除恶的“红线”。
随后,深圳市医师协会受到委托,对该门诊部的行为进行认定。经过分析,他们认定:该门诊部涉事医师也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和医疗欺诈行为。
- 该门诊由护士操作阴道镜检查,护士无检查资质,超出该护士的执业范围。
- 为患者行早孕B超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特殊治疗耗材医用几丁糖的告知书中未载明适应症。
- 患者就诊时主诉是“怀孕拟行人流术”,但复诊时进行人流术前,门诊部为该患者所做的阴道镜检查和阴道物理治疗,属于过度医疗。
最终,针对该门诊部违法行为,卫监部门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 门诊部被罚款10万元
- 涉事医师向某被暂停执业一年
朋友们,一定提高警惕!
遇到有医疗机构开展不合法或不合规的男科、妇科项目,可以拨打热线12345向卫监部门投诉。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者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患者接受诊疗。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处十万元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并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卫生技术人员责令暂停执业一年,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nd-
资料来源:“深圳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