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封建社会(海外孤悬的封建王国)
国外封建社会(海外孤悬的封建王国)天皇在江户时代被剥夺了统治大权,受幕府的严密监视。天皇的领地收入甚至还比不上一个中等的大名。但是,由于天皇具有超人的身份,因此天皇在德川时代仍不失为整个封建秩序的最高精神权威,历任将军的“征夷大将军”称号也都是天皇授予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江户时代幕藩体制的基础,幕府以它规定的土地收获量来计算领地的多寡,据统计,幕府的直辖领地约700万石,200多个大名的领地共约2300万石。在幕府的直辖领地中,约有1/3赏赐给部分直属于将军的武士,藩国的大名也同样把他们的一部分领地赏赐给自己的陪臣,这些人就是较低一级的领主。不管哪一级领主,其所属的土地均作为份地由农民耕种。拥有份地的农民约占农民总数的90%;此外,还有10%的无地农民,称作“水吞”,这是江户时代小农经济产生的基础。农民对份地享有世袭的耕作权,但是每年必须向领主缴纳地租(封建年贡),地租基本上采取实物形态,在德川幕府初期,地租率约为全部收成
1467年,日本因守护大名争夺权势而发生“应仁之乱”,战争延续了十年之久。在战争中室町幕府的威权丧失殆尽,名存实亡。应仁之乱”后一百年,日本出现了群雄割据、封建混战的局面,日本进入“战国”时代。
日本战国大名割据图
“战国”时代的家臣团制度:
家臣愿意臣服于大名的小领主;与大臣是主从关系;大名保护家臣的土地占有,对有功者还予以赏赐,家臣领有的土地变成了大名的直辖领地;家臣则以武力支持大名;城下町:大名城堡周边的小城镇。家法禁止领有地的买卖和转移;实行长子继承制;家臣的婚姻和财产的继承必须得到君主的认可;家臣之间不得相争;违犯家法者处以重刑。
日本战国时代在农业上统一租税,废除苛捐,开垦荒地,扩大农田,兴修水利,采用新技术,使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显著提高,并且广泛种植经济作物。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手工业、商业和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战国大名宣布废除行会组织的垄断特权,免除工商业者的户税、徭役和关税,允许营业自由,开放市场。16世纪前期,日本涌现了一批自治市, 较大的有九州的平户和长崎等,原有的城市也获得进一步发展,城市中的工商业繁荣 。战国时代,各领国的军队装备出现了变化。16世纪40年代之前,日本的军队武器以刀、剑、长枪、弓箭等冷兵器为主。1543年,葡萄牙船只到达九州岛的一个岛屿(种子岛,今鹿儿岛县),葡萄牙人的枪支也被带到了日本。葡萄牙人向日本输入火枪,传播天主教。
1573年织田信长废掉了室町幕府的末代将军,室町幕府最后灭亡,1582年织田信长受到叛变家臣的围攻,寡不敌众,被迫自杀身亡。1586年丰臣秀吉任太政大臣,打着天皇的旗号,继续进行征服战争,至 1590年基本完成了统一日本的大业。1592年 ,丰臣秀吉完成了国内统一之后,布出征令,调集18万陆、海军侵略朝鲜。4月12日,日军在釜山登陆,然后进 击庆长、金海。两月间相继攻占了开城、京城(今汉城)、西京(今平壤), 朝鲜大片领土沦陷。朝鲜海军和中国明朝廷并肩作战,西京、 开城、京城和南半岛大部分地区的收复,日军退守釜山,被迫议和。1597年2月丰臣秀吉又出动陆军14万入侵朝鲜,中朝联军共创日本陆军,取得决定性胜利。1598年8月丰臣秀吉因侵朝战争失败抑郁而死,日本海军在撤退时,海军几乎全部被歼灭 。
丰臣秀吉死后,部将德川家康趁机夺取政权,1603年德川家康被天皇任命为征夷大将军,在江户设立幕府 ,日本开始了德川幕府 (江户幕府)的统治 (1603—1868年)。在漫长的德川时代,日本国内维持了一种武装和平,有效地实施了服务于德川氏的中央集权制,是日本历史上最值得重视的时期之一。这一时期的国家统一与中央集权是相对的,幕府的直辖领地占全国土地的1/4强,其余的大部分国土属于200多个半独立的“藩国”,这种既有幕府又有藩国,幕府中央集权,藩国半独立的政治构成,被称之为是“幕藩体制”。德川家世袭的历代将军是日本的最高统治者,他的政厅——幕府是国家的最高政权机关。幕府为了统治它的庞大直辖领地和直接隶属于它的重要 城市,还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地方政权机构。作为中央政权机关的幕府,对分布于全国各地的200多个藩国也拥有最高的统治权,各藩的统治者——大名必须效忠于将军,执行幕府颁布的一切法令。 藩国承担土木工程和军役,履行参觐交代制。藩国有很大的独立性,掌握一定的内政主权。在经济上,大名是领地的所有者,他们有权向领地内的农民征收年贡;政治上,大名虽然对上要服从幕府的统治及其所颁布的各项法令,但是他们在藩内的行政、军事、司法、税收等方面拥有广泛的权力,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有自己独立的政权机构。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江户时代幕藩体制的基础,幕府以它规定的土地收获量来计算领地的多寡,据统计,幕府的直辖领地约700万石,200多个大名的领地共约2300万石。在幕府的直辖领地中,约有1/3赏赐给部分直属于将军的武士,藩国的大名也同样把他们的一部分领地赏赐给自己的陪臣,这些人就是较低一级的领主。不管哪一级领主,其所属的土地均作为份地由农民耕种。拥有份地的农民约占农民总数的90%;此外,还有10%的无地农民,称作“水吞”,这是江户时代小农经济产生的基础。农民对份地享有世袭的耕作权,但是每年必须向领主缴纳地租(封建年贡),地租基本上采取实物形态,在德川幕府初期,地租率约为全部收成的40%(“四公六民”)。18世纪初,幕府将直辖领地的地租率改为“五公五民”,而大名的领地有的还要高于此数。将军和大名是等级的上层,他们拥有数量不等的领地,向农民征收封建年贡。武士的收入源于领主,平均收入相当于富裕农民的经济水平。领主经济开始商品化过程,主要表现为:全国市场的形成:以江户、大阪、京都为中心;大商人、高利贷者的出现;小商品生产者的出现;城市的繁荣和发展。
天皇在江户时代被剥夺了统治大权,受幕府的严密监视。天皇的领地收入甚至还比不上一个中等的大名。但是,由于天皇具有超人的身份,因此天皇在德川时代仍不失为整个封建秩序的最高精神权威,历任将军的“征夷大将军”称号也都是天皇授予的。
在江户时代,儒学、特别是朱子学 (理学),受到幕府的赏识和推崇, 成为维护幕藩体制的官学。儒学强调社会的等级,封建统治秩序在这里被说成是万古长存的“天理”,儒学家受到将军的器重。第五代将军德川纲吉亲自为大名讲授《四书》、《孝经》、《周易》等儒家经书,并在江户的汤岛修建祭祀孔子的大成殿。在幕府 的倡导下;各藩主也大兴儒学。他们聘请儒学家,刊行儒家著作,设立藩学, 实行全面的儒学教育。经过幕府和各藩的强行推崇,儒家学说广泛地渗入社会的各阶层,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日本的地理位置
德川幕府的“锁国”体制(1)禁止日本船出海贸易和日本人与海外往来,偷渡者处以死刑;(2)取缔天主教传教士,对潜入日本者应予 以告发和逮捕,以防天主教在日本的蔓延;(3)对驶抵日本的外国船实行 严密的监视,贸易活动也由幕府进行严格的管制。
日本战国时代到德川幕府锁国,这一历史时期,日本的历史过程没有经历过外族的入侵统治,没有经过重大历史波折,全国统一进程也进行很顺利,而且还开始对外进行掠夺战争。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体制,都在封建领主制度下变化和发展。即便到了后期出现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是并没有突破封建的统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