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神探们的历史真面目(中华神探们的历史真面目)
中华神探们的历史真面目(中华神探们的历史真面目)黄巢是唐末枭雄,也就是说毁碑之事已经过了一百多年。包拯听到这里,才发现被耍了,也无法发作,只好作罢。相较于狄仁杰 包拯虽然刚正有余,却不够机灵,有时难免遭人捉弄。一次,他路过华山脚下的西岳庙,看到庙内一块唐玄宗封禅华山时的亲笔碑被焚毁了,就责问华阴县县令,县令回说石碑是被贼人所烧。包拯不禁有气:“当地官员做什么去了?”县令答道:“县里只有三四十名弓箭手,拿贼人没办法。”包拯一听更火了:“抓不了贼,还要县官何用!你倒说说,是什么贼这么厉害?”县令忍笑说:“这贼人叫做黄巢……”这个故事 就是包拯历史形象的真实写照:一位刚正廉明、无私无畏的“御史中丞”,官职虽然不高,对于皇帝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臣子。包拯,字希仁,安徽合肥人,由于后来被授予“龙图阁直学士”,也常被叫做包龙图。他早期在安徽做地方官,断案高明,小有名气。但真正令他为世人称道的,还是他的刚正不阿、直言敢谏。御史中丞这种谏官,职责就是给
近年来,各种国产侦探影视如火如荼 比如《神探狄仁杰》、《少年包青天》、《大宋提刑官》等等,不过,这些闪耀在荧幕上的“中华名侦探”的故事 其实与这几位人物真正的历史形象不尽相同……
论资排辈 唐代的狄仁杰无疑是三名中华神探之首。狄仁杰,字怀英,山西太原人,因为在武则天时期担任过“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在当时相当于宰相,所以也被称为“狄阁老”。
狄仁杰通过科举当上官 仕途一路上,总是与案子脱不开关系。唐高宗年间,他当上了“大法官”,一年内判决了大量积压案件,所涉及的一万七千多人中,竟然没有一个觉得判决不公而要上诉申冤的。之后,他又被调到“纪委”,不畏强权,纠察了很多权贵。武则天当政之初,他到甘肃当地方官,更是摆脱不了审理案件这种日常工作。
宋仁宗年间 有一天,得宠的张贵妃向皇帝撒娇,想替伯父张尧佐求个官职,仁宗当即答应。不料次日上朝,一提此事,就有一名官员黑着脸站出来,坚决反对。他在详细剖析张尧佐的品性后表示,该人绝不能担当重任,说到激动处,唾沫星子都喷到了皇帝脸上。仁宗没了办法,只得作罢。退朝后,张贵妃迫不及待地询问结果,皇帝一边拿袖子擦脸,一边很不耐烦地说:“你就知道要官、要官!不知道包拯是谏官吗?!”
这个故事 就是包拯历史形象的真实写照:一位刚正廉明、无私无畏的“御史中丞”,官职虽然不高,对于皇帝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臣子。
包拯,字希仁,安徽合肥人,由于后来被授予“龙图阁直学士”,也常被叫做包龙图。他早期在安徽做地方官,断案高明,小有名气。但真正令他为世人称道的,还是他的刚正不阿、直言敢谏。
御史中丞这种谏官,职责就是给皇帝提意见,批评和反对不合理的决策,这是个很容易得罪人的官职。包拯在任期间,先后弹劾了不计其数的不法官吏,多少权贵因忌惮他而不敢轻易违法乱纪,京师一度盛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说只要有包公在,就无法通过贿赂京官来办事。
相较于狄仁杰 包拯虽然刚正有余,却不够机灵,有时难免遭人捉弄。一次,他路过华山脚下的西岳庙,看到庙内一块唐玄宗封禅华山时的亲笔碑被焚毁了,就责问华阴县县令,县令回说石碑是被贼人所烧。包拯不禁有气:“当地官员做什么去了?”县令答道:“县里只有三四十名弓箭手,拿贼人没办法。”包拯一听更火了:“抓不了贼,还要县官何用!你倒说说,是什么贼这么厉害?”县令忍笑说:“这贼人叫做黄巢……”
黄巢是唐末枭雄,也就是说毁碑之事已经过了一百多年。包拯听到这里,才发现被耍了,也无法发作,只好作罢。
这样一个刚正到近乎死板的老包,对老百姓来说,却正是公平公正的“青天”象征。因此,虽然从年代上说,“包公”晚于“狄公”,但与“神探狄仁杰”相比,“开封有个包青天”却更历史悠久。
狄仁杰的侦探形象始于清代小说《狄公案》,而早在南宋,就已经有讲述包公断案的短篇话本《合同文字记》、《三现身包龙图断冤案》。到明代,宋元时的包公故事被集结成短篇小说集《包公案》。之后又逐步衍生出《三侠五义》、《七侠五义》等一系列作品 铡美案、铡包勉等著名的戏曲剧目也都从中取材。
包公的形象也在这些演绎中 渐渐被固定为今天人们熟悉的大黑脸(体现刚正不阿),额上有一弯月牙—这个月牙图案,还要归功于“阎罗包老”之称所衍生的“日审阳、夜审阴”的传说。
有趣的是 虽然包拯的名侦探形象总和开封府紧密相关,但实际上,他只在1057到1058年间,担任过一年多的开封府最高长官。
南宋时期的宋慈是福建建阳人。《大宋提刑官》就是对他官场生涯的最佳概括。“提刑官”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顾名思义,负责管理刑狱事宜。以提刑官为首的提刑司,在当时相当于地方案件的最高审理机构,具有核准死刑的职能。
比起侦探,法医或鉴证科的职位也许更适合宋慈。宋慈非常注重尸检的工作,在前人著作与自身经验相结合的基础上,他将法医知识系统化、理论化 写出了流传后世的《洗冤集录》。宋慈甚至认为,光靠审问犯人,就算问案者再高明,也难以得到最准确的结果,“只有死人不会说谎”,验尸得到的真相才最可靠。
《洗冤集录》中的验尸手段堪称五花八门,也为后世公案小说提供了一个相对靠谱的蓝本。宋慈的故事,也因为这本书的存在而更近于本貌。
比如“火钉入头”的案件,就出自《洗冤集录》:将烧红的钉子钉入头中,会导致伤口周围的组织在高温下收缩,同时使周围的小血管迅速碳化,既不容易出血,也看不到伤痕。所以,宋慈在书中反复强调过,验尸中一定要仔细检查头部。
更出名的例子是“焚尸验喉” 通过检验受害者气管中的烟灰,来断定死者是被烧死,还是死后才被焚尸灭迹,这在如今的法医教学中,仍是一个经典案例。
正因为《洗冤集录》包含了许多奠基性的内容,宋慈被誉为“法医学之父”。不过,受当时的技术条件所限,其中一些理论却也经不起考验,比如著名的“银针试毒”,其实是因为银能和硫化物反应而变黑,所以只能试出含有硫化物杂质的砒霜等几种毒药,并非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