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历史故事两分钟(朱元璋剥皮实草的故事原来是出自这本清朝人写的书)
朱元璋的历史故事两分钟(朱元璋剥皮实草的故事原来是出自这本清朝人写的书)这里,不得不说说叶子奇其人其事。但是,这只是《草木子》的记载,《明史》、《明实录类纂》却没能找得到这样的规定和制度。“张献忠式”剥皮是这样的可怖,再来说说朱元璋的“剥皮实草式”剥皮。朱元璋的“剥皮实草”式剥皮是怎么回事呢?叶子奇《草木子》记,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官员贪污暴虐、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
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
同样的逻辑,世上本无此事,说的人多了,子虚乌有的事也就成了人们认定的真事。
鲁迅先生早年读《蜀碧》一类关于张献忠屠蜀的书,深恶张献忠“嗜杀”,大批痛批张献忠灭绝人性,最后恨恨地说了一句:“明朝自剥皮始,自剥皮终。”
说明朝“自剥皮终”好理解,《蜀碧》写张献忠嗜杀,详详细细地写了张献忠各种惨无人道的杀人手法,其中特别写了“剥皮法”——鲁迅先生把这种剥人皮而致人于死地的方法称为中国剥皮史上的一式——“张献忠式”,说是可以与朱元璋的“剥皮实草”式并列。
“张献忠式”剥皮是这样的可怖,再来说说朱元璋的“剥皮实草式”剥皮。
朱元璋的“剥皮实草”式剥皮是怎么回事呢?
叶子奇《草木子》记,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官员贪污暴虐、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
但是,这只是《草木子》的记载,《明史》、《明实录类纂》却没能找得到这样的规定和制度。
这里,不得不说说叶子奇其人其事。
叶子奇是个非常有学问的学者,在元末与宋濂、刘基齐名。大明开国后,于明洪武八年(1375)任岳州巴陵县(今湖南岳阳市)主簿。但在洪武十年(1377)就出事了。该年春,有司祭城隍神,叶子奇和群吏在祭前窃饮猪脑酒,被县学生员揭发,被捕入狱,仕途生涯从此画上了句号。
想想看,这么有才学的人,却因为偷吃祭酒就终结了仕途,换谁都接受不了。
叶子奇因此在狱中悲剧著述《草木子》,自称“幽忧于狱,恐一旦身先朝露,与草木同腐,实切悲之。因思虞卿以穷愁而著书、左丘以失明厥有《国语》、马迁以腐刑厥有《史记》,是皆因愤难以抒其思志,庶几托空言存名于天地之间也。”
人是情感动物,大明朝对叶子奇这么“不公平”,那叶子奇能对大明朝有好感吗?
除了叶子奇的《草木子》记载有朱元璋“剥皮实草”法,上面提到的《蜀警录》居然也有这方面的记载。
其记:“初,献贼(指张献忠)入蜀王府,见端礼门楼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装,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讯内监云:明初凉国公蓝玉,蜀妃父也,为疑忌,坐以谋反,剥其皮,传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之。”
即张献忠占据了成都,入蜀王府,发现端礼门楼上奉一尊神像,身着公侯品服,金装,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就询蜀王府太监。回答说,该人皮和头、手足肉身都是凉国公蓝玉的。凉国公蓝玉为蜀献王朱椿(朱元璋第十一子)妃子蓝氏之父,因被明太祖猜忌,以谋反罪被杀,并剥皮实草,送到各省巡展,最后由云南传到四川。因蓝妃的缘故,蜀献王奏请朱元璋将人皮留在四川,请来工匠,将人皮装成肉身,供奉在这门楼里,已经有250多年了。
《蜀警录》写这个,本意是想写张献忠看了蓝玉神像,由此照方抓药,大兴剥皮之风。
但,《蜀警录》这则材料与叶子奇《草木子》所记的“人皮草袋”遥相呼应,从此,世间兴起了朱元璋把蓝玉剥皮的传说,纷纷扬扬,渐渐坐实,到了近世,已成定论。
其实,朱元璋杀蓝玉事不假,但根本就没有剥皮!
关于蓝玉的死亡,《明史.蓝玉传》只记:“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珊告玉谋反,下吏鞫讯。狱具,族诛之。”
就算真是剥皮,动脑子想一想,头、手足和肉身就不说了,就算是人皮,如果没有特制的药水浸泡,就这样制作成神像,能保存250年吗?
说这种话,分明就是危言耸听。
顺便再提一下,朱元璋杀蓝玉,尽管没有剥皮,但有没有杀错呢?
蓝玉是常遇春的内弟,打仗很有几把刷子,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统兵十五万讨伐蒙古,一直打到捕鱼儿海(今贝加尔湖),把蒙古人打得七辇八素,元气久久不能恢复。蓝玉也因此得封凉国公。
原本,朱元璋是想封蓝玉为梁国公的,鉴于蓝玉劣迹斑斑,改为凉国公。
蓝玉都有哪些劣迹呢?
蓝玉北征元军回来时,半夜敲击喜峰关关门,关吏没有及时开门接纳,蓝玉大发雷霆,指挥军队破关而入。
朱元璋得知此事,震惊无比。
蓝玉在北征过程中,贪污缴获了大量珍宝,还把元朝的皇妃据为己有。
朱元璋勃然大怒,说:蓝玉如此无礼,怎么配得上大将军的称号?
那个元朝皇妃后来暴虐和惊恐中自尽了。
蓝玉还朝,朱元璋当面严厉责备,要他今后加强道德修养,痛改前非。
然而,蓝玉依然我行我素。他无视皇帝的威权,恣意骄纵。皇帝召见,赐坐交谈,或随侍宴饮,他一言一行总是傲慢而粗鲁,一点没有“人臣之礼”。带兵在外,常常超越权限,在军中擅自罢免和提拔军官,独断专行,不向朝廷请示报告。
为了显示自己的威权,任意对军士施加黥刑—在脸上刺字,以此来挟制部下,使军队成为自己的私家武装。仗着得到朱元璋的赏识宠信,他骄横恣意,无法无天,做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家蓄养有奴仆、义子数千。这批人狗仗人势,横行乡里,霸占民田。东昌的一大片民田被霸占了,御史查究追问此事。蓝玉出面,替奴仆、义子撑腰,明火执仗赶走了御史。
西征回来,皇帝赏赐给他“太子太傅”的头衔,蓝玉对位居宋、颍两公之下不满,大发牢骚:难道我还不配当“太师”吗?
看到蓝玉是这样蹬鼻子上眼的主,朱元璋对之渐感失望。
蓝玉上朝奏事,没有一件能够获准,但他还不知收敛,当着朱元璋的面,常常出言不逊;背后又时不时嘀咕朱元璋的坏话。
终于,锦衣卫指挥蒋珊告发蓝玉谋反。
朱元璋将蓝玉交给狱吏审讯。
案件审理结束,“族诛之”。
在封建王朝,帝王的权威不容挑衅。如果蓝玉遇到的是汉献帝、唐昭宗之类的君主,其绝对就是董卓、朱温之类的权臣。偏偏朱元璋是一代雄主,岂能容蓝玉如此张扬跋扈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