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间哪一年把黄河治理好了(天下长河真历史)
康熙年间哪一年把黄河治理好了(天下长河真历史)置之不理,大量泥沙淤积,河道变浅,巨大水流溢出,导致改流、决堤,以大商朝之强盛,被迫五次迁都。黄河发源之处,还是清澈的水流,只因“所渠并千七百一川”,使得河流沿途夹带大量泥沙,水流成为黄色,而进入中下流后流速减缓,造成河道淤积。黄河水患最严重的区域,是黄河下游地区,以河南、山东最甚,这里是传统的农耕农业区,也是炎黄文化的诞生地,是中国两千年封建王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可谓大中华的“龙兴祖脉”,所以各朝代不得不拿出相当的精力给予重视。《尔雅·释水》载,“河出昆仑,色白,所渠并千七百一川,色黄。”秦汉之前,“河”是黄河的专称,而对于黄河、长江之外的河流,通常称为“川”或者“水”。“黄”字用来描述河水的浑浊。
《天下长河》一火如斯。
河道总督靳辅、布衣河伯陈潢二人组,被塑造成治河英雄,成就君臣知遇的千古佳话。
实际上,庙堂中任何争论,都没有那么简单。治河作为关乎民生社稷的大事,一旦牵连派系斗争,就会变味,朝着不可预料的走向发展。
治理黄河为什么如此重要?黄河泛滥的问题,始终伴随中国历代君王,从未真正消停过,黄河在古代经常发洪水,间歇性决堤、改道,严重可能导致流民失所、国家迁都、政权倾覆等后果,所以,治河成为历朝历代面对的重要政治问题之一。
黄河水患最严重的区域,是黄河下游地区,以河南、山东最甚,这里是传统的农耕农业区,也是炎黄文化的诞生地,是中国两千年封建王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可谓大中华的“龙兴祖脉”,所以各朝代不得不拿出相当的精力给予重视。
《尔雅·释水》载,“河出昆仑,色白,所渠并千七百一川,色黄。”
秦汉之前,“河”是黄河的专称,而对于黄河、长江之外的河流,通常称为“川”或者“水”。“黄”字用来描述河水的浑浊。
黄河发源之处,还是清澈的水流,只因“所渠并千七百一川”,使得河流沿途夹带大量泥沙,水流成为黄色,而进入中下流后流速减缓,造成河道淤积。
置之不理,大量泥沙淤积,河道变浅,巨大水流溢出,导致改流、决堤,以大商朝之强盛,被迫五次迁都。
停浚筑堤,泥沙继续淤积,迟早超过河道容载极限,为了防止河水溢出决堤,只能不断加高堤坝,如此泥沙淤积和加高堤坝成为死循环。
治河良策中的巨大隐患河道总督靳辅与布衣河伯陈潢,长期从事治理黄河的工作,他们早期治河颇有成效,采用的就是利用自然水流冲刷河道,降低河床泥沙淤积的方式,意图以此一劳永逸。通过不断筑堤和修建减水坝减轻河道压力,减水坝的作用是约束水流速度,减缓对下游的冲击,这个方式短期内颇见成效,但势必增加水流泥沙的沉积,短时间似乎减轻水患,实则长期淤塞河道,隐患巨大。
按照“靳陈二人组”的思路,各种筑堤、增坝的工程四面开花。
康熙二十四年(1685)秋,靳辅视察河南地区河工时,考虑到河南是治河的重要地区,一旦河南失守,那么灾祸必然殃及下游的江南地区,因此“乃筑考城、仪封堤七千九百八十九丈,封丘荆隆口大月堤三百三十丈,荥阳埽工三百十丈,又凿睢宁南岸龙虎山减水闸四。”在河南多个地区加高堤坝、修筑闸口,试图将黄龙封锁在河南一线。
此时的高家堰堤坝以下的下河七州县,在众多坝口的围堵下,已经变成巨大的蓄水池,成为悬在黄河下游当地百姓头上的重磅炸弹。
其实,早在康熙二十三年八月,就有监察御史李时谦上奏,恳请朝廷立即疏浚淮扬下河以救民生,矛头直指河道总督靳辅的治河策略,指责他“连年止知运道之当急”,而不顾“减坝之水而无出路”,采用“筑堤束水、建坝保堤”的方法,实际上是置下游民生于不顾的愚蠢做法。
李时谦祖籍山西襄陵人,明末迁淮定居。清顺治十八年(1661)李时谦科举高中辛丑科进士,初任山东乐陵知县,后巡视河东盐政,政声颇佳。升迁御史后,以敢言为人称道。江淮是其故乡,所以李时谦对黄河下游的危机特别重视。实际上,他也不是唯一一个看到靳辅治河弊端的人。
李时谦的弹劾折子,引起了康熙皇帝的高度重视,在南巡时特别留意河南河工的调查,而李时谦的弹劾,也成为黄河治理“下河之争”的导火索。
惨烈的治河之争拉开序幕
当康熙帝在高邮、宝应等州县视察时,看到当地因为减水坝溢出的湖水泛滥,导致许多民田被淹,针对这个情况,“台臣有请浚海口出积水者”,建议疏浚入海口,将河水引导至海,减轻地方水患危害。
康熙皇帝认可这个建议,但是如何引导,河督靳辅并没有很好的对策,因此康熙帝下旨“以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并单独拨付款项,虽然于成龙主持其事,但是工作隶属上仍然要接受河道总督靳辅节制。
这样的安排,其实又为治河两派的水火不容埋下伏笔。
于成龙、靳辅采用的方法是截然相反的,在涉及“下河”的问题上,两位朝廷重臣发生了严重分歧。
于成龙的主张是疏浚泄积,逐步减轻上中游的压力;
靳辅则以为,下河地势低而水位高,疏浚有害无益,建议在高邮另筑堤坝,用“束水”的方式强逼河水改道入海,原堤内的干透土地,租给百姓耕种,可收取佃价充实河工费用。
于成龙则认为“束水”绝不可行,并且让出的土地本就是民田,再收佃价实为掠夺百姓,朝廷旧有赋税,另立名目是害民、累民之举。
针对于成龙疏浚河道的策略,康熙二十五年(1686),靳辅上疏朝廷建议,“请停濬下河,筑高家堰重堤,清丈堤外田亩以为屯田”,让出来的大批土地,可以每年为国家增产数百万担粮食。
两人为此争执不休,康熙皇帝委决不下,即召见二人入京奏对,会同九卿详加讨论,商讨最终意见。
为了让于成龙改变初衷,靳辅“费尽心机”进京见到皇帝前,靳辅向于成龙示好求全,甚至放下身段,许诺他继任河督一职,“余老矣,三年工竣,乞骸骨归,此席(指河道总督一职)荐汝为之”,还为于成龙购置一件裘皮大衣,“至涿州出貂裘衣公”,但是都被于成龙拒绝。
治河辩论持续的时间和难度,也超出了康熙皇帝的预计。
双方辩手于成龙、靳辅到位后,各抒己见僵持不下,主持人内阁大学士明珠的意见偏向河督靳辅,参会的九卿,多数意见也倾向靳辅,结论以为,于成龙虽然政声卓越,但是擅长不在河工,靳辅久任河务,颇有成效,应采纳他的意见。而有少数官员则坚持于成龙的观点更有道理。
保奏河督靳辅的意见中,多认为他是著名治河名臣,治河十余年,黄、淮水患明显减少,方法得当,功不可没。而弹劾靳辅的官员中,也有不少重磅大臣,比如先后遭到过于成龙、张书玉、徐乾学等名臣的弹劾,认为靳辅的河工策略并非完美,只是隐患尚未显现。
此时的治河之争,已经不单纯是业务讨论,而演变成朝堂的政治斗争,清代史学家蒋良骐《东华录·卷十四》载,“靳辅与明珠、余国柱交相固结,每年糜费河银,大半分肥,所题用河官多出指授,是以极力庇护。”明确提出,河督靳辅背后的势力强大,河工经费和河道职务都把持在以明珠为首的党徒控制中,贪污腐败,中饱私囊,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
在利益链保护下,当新的治河任务下达时,“彼以为必委任靳辅”,但结果却大出意料,花落新贵于成龙手中。于成龙当时仅仅是一省按察使,不过是主管地方司法事务的三品官员而已,但毕竟是康熙指派,担心他取代河督靳辅,又见到于成龙的主张果然大不相同,便纠集一党极力阻挠,想要重新夺回主动权。所以在朝议上,出现了一边倒局面,而谁对谁错倒在其次了。
为了治河事业,康熙皇帝深追细查既然朝臣的意见不统一,康熙皇帝也看出其中有党徒势力作祟,便下旨,“以河工事传问淮扬七州县籍现任京官”,传召在京官员中,有祖籍下河范围内淮扬七个州县的,也来说说自己的观点,内阁中书江苏宝应人乔莱应召御前奏对。
乔莱是康熙六年(1687)进士,门风崇尚气节,正直不阿,朝廷初授内阁中书,曾担任翰林院编修,参与修订明史,康熙皇帝对他的评价是“学问优长,文章古雅”,任命为“日讲起居注官”,每日为皇帝讲解经书,这既是殊荣,又是信任。
河督靳辅听说后又出策略,他拿出当初对付于成龙的方法,派人重利贿赂乔莱,但乔莱秉性耿直,靳辅没有成功。在京许多淮扬籍人士担心乔莱被收买,纷纷到他住处打探,乔莱义愤填膺表明态度,“今日之事,当以死争之,功名不足顾,身家不足惜矣。”
乔莱奉旨意觐见康熙皇帝,针对淮扬河工事务,慷慨陈词提出了“束水注海四不可议”,陈奏靳辅的河工之弊。大致如下:
河臣议开大河,筑长堤,堤高河宽,势必坏垄亩,毁村落,掘坟墓,惨有不忍言者,不可行一。
河臣议先筑围埂,用车踏去埂内之水,取土筑堤,不知淮扬地卑,原无干土,况积潦已久,一旦取土积水中,投诸深渊,工安得成?成亦易坏,不可行二。
河臣欲以丈六之堤束水一丈,是堤高于民间庐舍多矣,伏秋风雨骤至,势必溃。即当未溃之时,潴水屋庐之上,岂能安枕?不可行三。
至于七州县之田,向没于水,今束河使高,田中之水岂能倒流入河?不能人河即不能归海,淹没之田何由复出?不可行四。
不得不说,内阁中书乔莱的奏对,再次引起康熙皇帝的思考,他立即诏命工部尚书萨穆哈、学士穆称额,前往淮扬等地“详问地方父老”,深入基层一线收集民情民意。这些官员不敢得罪明珠党徒,竟然以刑讯逼供的手段,逼迫百姓承认于成龙的方法无效,然后带着造假的“民意结论”回奏说,“疏浚无益,成龙议应停”。而义愤填膺的乔莱,因为得罪靳辅及其背后实力,“中蜚语罢归”。
原本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治河策略讨论,最终演变为这样一场闹剧,确实也是醉了。
康熙对此真得毫不知情,任由明珠党徒摆布左右么?康熙二十七年(1688)正月二十二日,担任监察御史的郭琇向朝廷提交了奏折,名曰《参河臣疏》,致使河道总督靳辅被罢官,涉及河道工作的包括陈潢在内,都被不同程度处置。许多官员甚至建议应当处斩靳辅。
《参河臣疏》之后不久,郭琇第二道疏本《纠大臣疏》,笔锋直指大学士明珠及一帮佞臣党羽,康熙皇帝几乎没有犹豫,朱笔御批将明珠革职,余国柱等遣返原籍为民,盘踞朝野的“明珠帮”顷刻垮塌。
可见康熙皇帝也忍无可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