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是什么亲戚关系(但历史上这位皇帝与养母的关系当属典范)
养母是什么亲戚关系(但历史上这位皇帝与养母的关系当属典范)我们说,康熙五次下江南,有四次就住在曹寅家。曹寅病危,康熙则派人星夜兼程为其送药,可惜药还未送到,曹寅就一命呜呼了。康熙为此非常难过。曹寅十六岁就入宫给康熙做御前侍卫,深得康熙赏识。康熙二十九年,曹寅任苏州织造,三年后他又被移任江宁织造。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苏州织造还是江宁织造,都是肥缺,是俸禄和油水都很多的职位。由此可见,康熙对曹寅的关照程度。我们先讲一讲康熙对其乳母孙氏的故事,说起康熙的这位乳母孙氏,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陌生。不过说起她的重孙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此人正是大文豪《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这位孙氏正是曹雪芹的祖父曹寅的母亲。康熙皇帝自幼失去父爱,乳母孙氏给了他许多关爱。可以说,对于康熙而言,他的乳母孙氏,虽非其母,却胜似其母。爱屋及乌,康熙是爱“母”及子。康熙因为乳母孙氏的原因,对孙氏之子曹寅倍加重视和关照。
其实我们古代也好,现在也好,有一些母亲的身份很特殊,很尴尬。
比如,养母!
这个养母,自古就有,而且还有很多,很多著名的人物跟养母的关系,甚至比亲母还好,比如说历史上著名的康熙大帝。
康熙从小就没了父亲,8岁就登上了皇位,和他的爷爷皇太极不同的是,康熙皇帝则真真是一位重情谊、重亲情、讲孝道、知恩图报的好皇帝。
我们先讲一讲康熙对其乳母孙氏的故事,说起康熙的这位乳母孙氏,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陌生。不过说起她的重孙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此人正是大文豪《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这位孙氏正是曹雪芹的祖父曹寅的母亲。
康熙皇帝自幼失去父爱,乳母孙氏给了他许多关爱。可以说,对于康熙而言,他的乳母孙氏,虽非其母,却胜似其母。
爱屋及乌,康熙是爱“母”及子。康熙因为乳母孙氏的原因,对孙氏之子曹寅倍加重视和关照。
曹寅十六岁就入宫给康熙做御前侍卫,深得康熙赏识。康熙二十九年,曹寅任苏州织造,三年后他又被移任江宁织造。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苏州织造还是江宁织造,都是肥缺,是俸禄和油水都很多的职位。由此可见,康熙对曹寅的关照程度。
我们说,康熙五次下江南,有四次就住在曹寅家。曹寅病危,康熙则派人星夜兼程为其送药,可惜药还未送到,曹寅就一命呜呼了。康熙为此非常难过。
曹寅死后,康熙为了使曹家的家产免遭搬迁的损毁,又命曹寅的儿子曹颙[yóng]继任江宁织造,世袭了其父的官位。
天有不测风云,谁知道两年后曹颙又因病早逝了。康熙又煞费苦心地亲自给曹寅过继了一个侄子曹頫[fǔ]来接任了江宁织造的职务。这还不算,康熙还让曹寅的大舅子苏州织造李煦代管两淮盐差一年,目的在于让他用所得的银子补齐曹寅生前的亏空。一个皇帝为了乳母和其家人能够做到这个份上,实属难得!康熙,对一个奶妈尚能如此孝敬,对其亲生父母和亲人更不会差到哪去!可惜的是他的父亲顺治,过早离开了人世,没有能多看着这样孝顺的好儿子长大成人。实属遗憾!
现在,对收养关系,必须去民政局履行一定的手续,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一致同意。收养方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就必须经过收养人夫妻双方的同意。送养人是生父母的,也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对于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而且,这种收养关系也是可以解除的,无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哪一方当事人提出,也不论收养关系是经过登记还是既经过登记又经过公证,只要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就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前提是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对于养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的,应由养子女与收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不再参与收养关系的解除。
我国《收养法》规定了养父母和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和处理原则。养子女成年后,与养父母关系恶化,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经法院调解不成,双方关系确已破裂,再继续下去对养父母的晚年生活或养子女的前途确实不利的,可判决准予解除。
不过,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话,这个子女应当给付其一部分生活费。
说起这个母亲,还有一种特别特殊的情况,就是这个母亲,跟孩子有血亲关系,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母亲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比如把孩子送人了,比如改嫁了,离开了孩子,这类母亲,也属于特殊的母亲。
宋代,就有这么一个故事,宋代天长县有个小孩叫朱寿昌,朱寿昌的妈妈刘氏是他爸爸的妾,不是正妻。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
宋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他一直都很惦记自己的母亲,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突然朱寿昌得到线索,他妈妈在陕西呢!他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还有一个问题,现在的亲生母子,能够解除母子关系吗?比如我们电视剧里有些人常跟自己的父母喊,我要和你断绝关系。
在中国,不论是一方提出的还是双方均认可的,父子、母子间的关系依法是不能解除的。这个和收养关系不一样,即便是父母在很小时候遗弃了她们的孩子,或者改嫁了,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这种亲子关系也不能解除。
而且,如果这些父母在老的时候,老无所依,需要儿女照顾和抚养的,这些儿女们照样有抚养的义务。
这个就有很多人想不通了,为什么他生我,没养我,我还要到了老年时照顾他,这个呢,我只能说,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感谢父母赐予我们生命,没有他们就不可能有我们。即便他们生前犯过什么样的错,对待父母我们还是要心怀感激。
《夜狼文史工作室》特约撰稿人:大胡子二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