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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欺诈退一赔一(乌鲁木齐一男子4S店买到二手车)

二手车欺诈退一赔一(乌鲁木齐一男子4S店买到二手车)这让王威不能接受:“付了新车价,我居然是第二任车主?”他当即要求4S店退还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而4S店却以“出售车辆均为全新”为理由,拒绝赔偿。之后,王威将4S店诉至法院。在店内系统查询该车辆信息时,王威意外在车主登记情况表中看到,自己的车还有另一个车主的名字登记在案。“我觉得很纳闷,买车的时候销售人员明明说的新车,怎么又冒出了一个车主?”王威说,他拨打了品牌官方客户电话,证实了自己其实是第二任车主的事实。王威今年47岁,家住乌鲁木齐,2013年2月,在乌市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全款支付18.5万元。在使用过程中,他发现新车小毛病很多:“车门总有些关不严,行车中车体也总发生咯吱声。”新车怎么会出现质量问题?王威多次前往4S店检查车辆,均未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由于不太影响正常使用,他也没有太在意。2014年8月,王威发现车辆左前大灯叶子板上存在色差,拜托朋友进行检查后发现存在喷漆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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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晨报讯(记者 李雯 通讯员 加孜拉)车门关不严、车身发出“咯咯”声、大灯周围有喷漆痕迹……新车状况诸多,乌市市民王威怀疑花18.5万买的轿车并不是新车,向品牌官方查询后,他坐实了的自己的猜想。

6月2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人民法院了解到,4S店隐瞒事实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4S店被判以“退一赔三”退还王威购车款18.5万,并支付赔偿金55.5万元。

车主:我居然是第二任

王威今年47岁,家住乌鲁木齐,2013年2月,在乌市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全款支付18.5万元。在使用过程中,他发现新车小毛病很多:“车门总有些关不严,行车中车体也总发生咯吱声。”

新车怎么会出现质量问题?王威多次前往4S店检查车辆,均未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由于不太影响正常使用,他也没有太在意。

2014年8月,王威发现车辆左前大灯叶子板上存在色差,拜托朋友进行检查后发现存在喷漆痕迹。这一次,他怀疑自己可能买了一辆旧车,于是前往4S店要讨个说法,并要求做进一步调查。

在店内系统查询该车辆信息时,王威意外在车主登记情况表中看到,自己的车还有另一个车主的名字登记在案。“我觉得很纳闷,买车的时候销售人员明明说的新车,怎么又冒出了一个车主?”王威说,他拨打了品牌官方客户电话,证实了自己其实是第二任车主的事实。

这让王威不能接受:“付了新车价,我居然是第二任车主?”他当即要求4S店退还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而4S店却以“出售车辆均为全新”为理由,拒绝赔偿。之后,王威将4S店诉至法院。

4S店:新车先登记是行业行为

今年2月27日,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上,4S店承认对车主王威有所隐瞒,但他们也有苦衷:“我们就是为了完成销售目标,不是欺骗消费者。这辆车先登记给他人是行业行为,并没有真正出售,这种行为并没有使王威的利益真正受到损害。”

4S店负责人向法官解释,汽车行业近5年内部竞争激烈,在这一背景下,4S店从厂家提车后,为了完成销售目标,会先将车登记在内部员工或者亲友名下“卖出”而非实际销售,这么做一方面可以提高销量数据,另一方面能够提前从厂家拿到“返点”,作为真正销售车辆时,吸引消费者买车的优惠幅度。

“这些操作手法,其实在业内早已不是秘密,但消费者往往并不知情。”业内人士刘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售卖的车辆确实是新车,车况非常好,基本没有消费者追究根底,其实很多人买到手的,都是“不是二手车的二手车”。

消费者如何认为4S店的“潜规则”呢?记者随机采访身边有车的市民,大多数人都不会在4S店查询车主登记情况,并认为:“只要在4S店购买的车辆都是新车,有两任车主就是二手车,新车应该从车辆质量到登记手续,都是新的,否则就是欺诈。”

法院:故意隐瞒已构成欺诈

主审法官介绍,类似本案的情况在社会上很多,但真正因此走上法庭的还属首例。“我们也向车辆品牌厂家求证,在登记信息上有两位车主;同时,我们也专门去车管所调取了车辆信息,车辆上路后,的确只有王威一个车主。这就说明,虽然车辆的确是全新的,但手续上有两位车主。”办案法官说。

法院审理认为,即使4S店只是为了取得“返点”,而将车登暂时记在他人名下并未实际出售进行“操作”,也应当将这一信息如实告知王威,再由王威判断是否购买该车,并承担因上述“虚假登记车主”带来的不利后果,但4S店却故意隐瞒了这一信息进行销售,这种行为构成了欺诈。

“4S店在与王威签订买卖合同时,王威履行了支付全款义务,但是4S店却没有把车辆真实、全部的情况告知对方,王威的利益是否受损,并不影响欺诈的成立。”主审法官说,虽然4S店申辩这是销售过程中的内部行为,但是却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这一行为与本案的关联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院一审判决,4S店退还王威购车款18.5万元,支付其欺诈性销售赔偿金55.5万元。

一审宣判后,4S店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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