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油罐车安全大检查报告(24小时营业的延长壳牌加油站)
中石化油罐车安全大检查报告(24小时营业的延长壳牌加油站)违法事实: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违法行为类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处罚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085826003H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高环罚字〔2022〕020号
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油罐车往油库卸油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儿。可是,在成都市高新区的这两家延长壳牌加油站,却因为油罐车卸油,各遭了20000元罚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官方的行政处罚公示
由于这两家的违法行为都是一样的,在此,笔者任选一家的行政处罚公示详情进行披露。
行政相对人名称: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成都高新中和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085826003H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高环罚字〔2022〕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处罚
违法事实: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处罚依据:工业企业拒不执行停产、限产的,拒不执行停止油罐车卸油作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罚人民币20000.0
罚款金额(万元):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
处罚决定日期:2022-07-26
处罚机关: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097302262714
数据来源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00MB1582276G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2-07-30
看到这里,相信各位网友已经有了基准的认识。事实上,加油站的油罐车卸油,如果是在平时是没有一点问题的。这个行政处罚案例的特殊性就在于,这个油罐车卸油,卸的不是时候!
笔者了解到,按照《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相关规定,在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成都市各区域要严格执行《10条强制性减排措施》。而在这10条《强制性减排措施》中的第五条规定:中心城区建成区:禁止每日8:00~18:00油罐车卸油作业(绿色标杆加油站除外)。
据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重污染天气,加油站油罐车进行卸油作业,更加容易引发1、油品泄漏;2、挥发性气体泄漏; 3、静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