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年检一定要有反光背心吗(1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反光背心)
现在年检一定要有反光背心吗(1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反光背心)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中,目前尚无反光背心的规定。非紧急情况下高速公路不得停车。确有紧急情况确需停车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如果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则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3.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品牌不符合的厂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警告标志设置有规定,距离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
这两天,一则“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反光背心!”的消息在网上热传,网友议论纷纷,有担心,有疑惑。
这则消息中,提到了四个关键点:
1.自2018年1月1日起,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数量是1件;
2.电动车窗必须要具备防夹功能;
3.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品牌不符合的厂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警告标志设置有规定,距离有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非紧急情况下高速公路不得停车。确有紧急情况确需停车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如果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则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中,目前尚无反光背心的规定。
12月2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官方微信发文称,网传“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误读标准。
文中提到,近日,网上传言“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反光背心,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当前,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时,没有对车辆是否配备反光背心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修改机动车年检配套标准,如果增加反光背心检查项目,也只会针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
2018年
又有不少新规要实行了
这些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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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餐饮必须有实体店
2018年1月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办法》 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2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我国对于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行购置税优惠政策于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将由目前的7.5%恢复到10%。
3发票新规施行
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4拖欠工程款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8年1月1日起,《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同时,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
5导游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强迫游客购物
2018年1月1日起,《 导游管理办法 》施行。《 办法 》明确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11项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 》规定,导游证将采用电子证件,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
6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将施行
2018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施行。《规定》要求各类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需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公开使用。要求拟在境外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也应送审。
7环保税开征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环保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排污费将退出历史舞台。
8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设立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为企业降成本,设“权益保护”专章,加大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力度。这些措施,兼顾市场公平和保护,让中小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9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取消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商品进行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出口情况变化,将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钢、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