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共停车位规定(车位长宽增加了)
蚌埠市公共停车位规定(车位长宽增加了)规定要求,新建项目中上述规定机动车停车位数应超过总停车位数的90%,满足现行《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但不满足上述尺寸要求的,不计入配套机动车停车位数指标核算。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普及率不断提高,机动车类型、外廓尺寸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现行的《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停车需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倾听群众呼声,走访市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查阅梳理相关规范,与多家设计院协商对接,经过多轮讨论比较后,最终确定小型机动车停车位尺寸在现行规范的基础上长宽均增加0.1m的规定,体现了创新意识,将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今后的工作中,两部门将从规划审批许可、车位建设和项目验收中监督落实这项工作。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蚌埠市小型机动车停车位规划设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规定将小型机动车车位标准尺寸在现行《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基础上,长宽均增加0.1m,即:
垂直式停车位尺寸为 2.5m*5.2m、2.5m*5.4m;
平行式停车位尺寸为 2.2m*6.0m、2.5m*6.0m。
规定要求,新建项目中上述规定机动车停车位数应超过总停车位数的90%,满足现行《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但不满足上述尺寸要求的,不计入配套机动车停车位数指标核算。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普及率不断提高,机动车类型、外廓尺寸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现行的《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停车需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倾听群众呼声,走访市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查阅梳理相关规范,与多家设计院协商对接,经过多轮讨论比较后,最终确定小型机动车停车位尺寸在现行规范的基础上长宽均增加0.1m的规定,体现了创新意识,将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两部门将从规划审批许可、车位建设和项目验收中监督落实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