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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公交站牌广告投放(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部分线路公交车体广告位)

包头公交站牌广告投放(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部分线路公交车体广告位)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经营”或“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项目,符合两者中任意任意一项即可参与报名);承包方资格条件2、本次转让标的须不低于三家意向承包方参与报名,报名成功且交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网络竞价。3、本次转让标的承包期为3年,承包期内当年度承包费按上一年度承包费的价格递增5%。01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部分线路公交车体广告位、全部车体内部广告资源、公交车站亭、牌经营权整体转让(4697328每年,承包期三年)

基本情况

包头公交站牌广告投放(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部分线路公交车体广告位)(1)

转让底价:4697328元/年(公交站亭、牌广告位:2034504元/年;公交车体广告:1307520元/年;公交车内广告:1355304元/年;)

1、本次转让标的均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通辽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方案》。请各意向承包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标的图片、标的位置信息仅供参考。

2、本次转让标的须不低于三家意向承包方参与报名,报名成功且交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网络竞价。

3、本次转让标的承包期为3年,承包期内当年度承包费按上一年度承包费的价格递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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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资格条件

包头公交站牌广告投放(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部分线路公交车体广告位)(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经营”或“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项目,符合两者中任意任意一项即可参与报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一年纳税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意向承包方方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发布之后。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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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情况

包头公交站牌广告投放(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部分线路公交车体广告位)(3)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郭一帆 18647595757

勘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明仁大街西段(通辽市交通工程局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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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

包头公交站牌广告投放(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部分线路公交车体广告位)(4)

王丽娟 18586095917

刘卉15147562274

白斌13948559977

艾伦18586095993(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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