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男子砍人事件(路怒砍人刀掉落反被对方砍死)
电动车男子砍人事件(路怒砍人刀掉落反被对方砍死)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警方通报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警方通报
“纹身男”路怒砍人,丢刀反被对方砍死!这究竟是什么情况?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视频大致内容: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没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28日晚间,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监控视频画面
据了解,案件发生于江苏昆山震川路口,8月27日21时37分许,一辆宝马车行驶中,向右调头时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并轻微顶上了前边的一辆电动车。从网上曝光的监控视频看,当宝马车顶上电车以后,双方就停了下来。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随后,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没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最终将“宝马男”杀害。
案件发生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警方通报
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
警方通报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
同时,昆山市震川路27日晚发生的该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宝马男”被砍死后,疑似他的朋友纷纷悼念:
“宝马男”生前照片
疑似宝马男的朋友纷纷悼念
疑似宝马男的朋友纷纷悼念
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
对此,有律师表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同时,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据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该律师认为,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法院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