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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脚踏电动车上路被罚,两女孩坐行驶中宝马车顶嬉戏

男子脚踏电动车上路被罚,两女孩坐行驶中宝马车顶嬉戏据悉视频来源:燃新闻一辆行驶的白色宝马的车顶上两位年轻女子坐在天窗开口处正在猜拳嬉戏

五一假期期间

一段两女孩坐车顶嬉闹玩耍

的视频在网络上火了

视频中

一辆行驶的白色宝马的车顶上

两位年轻女子坐在天窗开口处

正在猜拳嬉戏

视频来源:燃新闻

据悉

此事发生于2018年6月

事发地在广西河池

目前

交警已通知涉事驾驶员及乘车人

于5月3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男子脚踏电动车上路被罚,两女孩坐行驶中宝马车顶嬉戏(1)

由于视频中路牌显示都安、高岭,车牌号码也很清晰,广西河池警方迅速行动,介入调查。

交警按图索骥、登门入户,找到了车主——67岁的黄某某。

黄某某表示,他对此事并不知情。因为车子虽然注册他的名字,但使用车子的是其女儿黄某艳。

男子脚踏电动车上路被罚,两女孩坐行驶中宝马车顶嬉戏(2)

警方通过掌握的线索和情况,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和出示的证据,最终查实:

2018年6月23日,黄某艳驾驶车号为桂M16***的白色越野车搭载韦某、黄某、黄某某等三位女伴(均已成年)到都安一朋友家玩,吃饭喝酒后,从高岭镇朋友家返回都安县城时,黄某艳将车交给不喝酒的黄某驾驶,自己坐在副驾上,后座上的两名女子在途中将身体伸出车辆的天窗吹风、玩耍。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6条第5项规定,乘车人有在机动车行驶中,干扰驾驶,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或者跳车的行为,处20元罚款。

交警部门据此对当事人黄某和韦某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并对两名女子和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当事人表示,并不知道被拍一事,也不知道为何过了10个月还在网上发出来,并对自己当时的行为感到羞愧,对广大网友和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玩耍没错,但玩错了地方,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社会责任,还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为此希望大家都能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网友评论

hefei133:真是无知者无畏啊。多大的危险不知道,反正知道能博眼球。


晏良:确实太危险了。


Gardi:智商30。


KYGQY :这不要命了吧?

以往类似事故回顾

2018年10月,江西新余至良山方向的经开大道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一小车打开天窗后,13岁男孩大半个身体伸出车外,直接与路上的限高杆发生碰撞,小男孩不幸身亡。

男子脚踏电动车上路被罚,两女孩坐行驶中宝马车顶嬉戏(3)

以此为戒!务必守规矩!

来源:齐鲁晚报(ID:qiluwanbao002),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广西河池交警

本期编辑:崔鹏、胡程远

男子脚踏电动车上路被罚,两女孩坐行驶中宝马车顶嬉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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