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所一般接什么案子?深扒律所潜规则
大律所一般接什么案子?深扒律所潜规则律师行业的行业规则到底是什么?其实,这两种模式的“潜规则”,哪个行业都存在,并不仅见于律师行业。相反,律师行业有一定特殊属性,比如,律所内部不是垂直化管理、从业的年轻女孩少有“傻白甜”等。所以,律师行业还真不是“潜规则”繁殖的沃土。而对于零星发生的两种“潜规则”而言,笔者认为,“自愿”模式下的受害者,不值得同情,律师本就是应当高度自律的职业,靠出卖自己肉体和灵魂换取利益的律师,怎么对案件和当事人负责?而对于“胁迫”模式下的受害者,建议勇敢说不,律师这个行业很奇妙,只要你足够有本事,到哪儿都能吃好喝好。笔者已经不想评判实施“潜规则”的人,何必这么干呢。聚焦律所“潜规则”律所到底有没有“潜规则”?这种所谓的“潜规则”是不是行业规则?笔者入行六年,以笔者的观察和经历,客观的说,这种“潜规则”存在,但属于个别现象,不能上升到整个行业规则的级别。笔者见过的或者听说过的“潜规则”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愿
“深水炸弹”之合约情人
几周前,某知情者的爆料炸了律师圈,社会群众纷纷围观吃瓜。
某知情者爆料,北京朝阳某律所负责人在招聘助理的过程中,多次暗示甚至明示,当事女孩儿如果希望自己被律所录用,就要在一定时间内和自己做情人,并称自己所为属于律师行业规则。
事发后,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迅速做出反应,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向社会承诺,如该事件属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对涉事律师严肃处理。
聚焦律所“潜规则”
律所到底有没有“潜规则”?这种所谓的“潜规则”是不是行业规则?笔者入行六年,以笔者的观察和经历,客观的说,这种“潜规则”存在,但属于个别现象,不能上升到整个行业规则的级别。
笔者见过的或者听说过的“潜规则”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愿”式的,一种是“胁迫”式的。“自愿”式,是指律师行业中有资源的男性或者女性,在协商一致或者实际履行的基础上,通过输出自己的资源,和年轻异性进行交换,本质上是一种交易,大家好说好商量;“胁迫”式就小人一些了,是掌握律所管理权的律师通过威胁的方式,揩油年轻异性。
其实,这两种模式的“潜规则”,哪个行业都存在,并不仅见于律师行业。相反,律师行业有一定特殊属性,比如,律所内部不是垂直化管理、从业的年轻女孩少有“傻白甜”等。所以,律师行业还真不是“潜规则”繁殖的沃土。而对于零星发生的两种“潜规则”而言,笔者认为,“自愿”模式下的受害者,不值得同情,律师本就是应当高度自律的职业,靠出卖自己肉体和灵魂换取利益的律师,怎么对案件和当事人负责?而对于“胁迫”模式下的受害者,建议勇敢说不,律师这个行业很奇妙,只要你足够有本事,到哪儿都能吃好喝好。笔者已经不想评判实施“潜规则”的人,何必这么干呢。
律师行业的行业规则到底是什么?
有人曾经和笔者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让女儿做律师,因为你们律师见的都是阴暗的东西”,然而,真相并不是如此。我们的确每天处于纠纷之中,确实更容易看到人性丑陋的一面,但我们也比普通人多了许多感受温暖的机会。退一步说,如果年轻人能在阴暗的环境中保持乐观阳光的心态,那才是真正的强大。
话说回来,律师行业真正的行业规则不是“潜规则”、“做情人”,真正的行业规则应该是保持高标准的道德观、终生学习业务精进、提携后辈,等等。
想入律师一行,真正的标准应该是“你是否愿意一生忠于法律和职业操守、爱惜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