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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事故等级认定标准:以案为鉴船舶工伤事故案例解读及安全防范

船舶事故等级认定标准:以案为鉴船舶工伤事故案例解读及安全防范30日约0650时,事故船接到作业通知,要求傍靠另一艘挖泥船装载疏浚的淤泥。通过事故调查报告得知:本期以案为鉴中,编者将以一系列典型的船舶工伤事故案例为基础,分析常见船舶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分享航运公司、指定人员、海务机务、船长等关键安全环节的工作职责,以期与您携手同防船舶工伤,共筑本质安全。案例一2021年3月30日约0705时,一艘杂货船在傍靠挖泥船过程中,船艏右侧系缆桩上系带的钢丝缆琵琶头受力松脱,缆绳回抽时击中一名带缆船员,导致该名船员落水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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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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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工伤事故案例解读及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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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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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事故可能发生在以下作业过程中:抛锚、起锚作业;系解缆作业;开关舱作业;甲板机械维护保养;锅炉燃烧器维护保养等。作业时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设备带病作业、作业人员操作不当、日常保养检查不到位等情形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本期以案为鉴中,编者将以一系列典型的船舶工伤事故案例为基础,分析常见船舶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分享航运公司、指定人员、海务机务、船长等关键安全环节的工作职责,以期与您携手同防船舶工伤,共筑本质安全。

案例一

2021年3月30日约0705时,一艘杂货船在傍靠挖泥船过程中,船艏右侧系缆桩上系带的钢丝缆琵琶头受力松脱,缆绳回抽时击中一名带缆船员,导致该名船员落水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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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事故调查报告得知:

30日约0650时,事故船接到作业通知,要求傍靠另一艘挖泥船装载疏浚的淤泥。

约0700时,该轮船艏右舷开始接近挖泥船左舷。该轮驾驶员在驾驶台指挥操纵船舶。遇难水手在船艏准备带缆。

约0703时,遇难水手接过挖泥船船员递送过来的钢丝绳系缆的琵琶头,并把它套挂在系缆桩上。

约0705时,随着该轮船身继续往前,钢丝绳系缆逐渐受力收紧。此时遇难水手完成带缆后正准备离开返回。当其刚走到离船艏系缆桩约2-3米距离时,钢丝绳系缆受力绷紧,其琵琶头突然从缆桩上抽脱,并急速反弹,正好将其击中,导致其摔倒在船艏右舷甲板走道上,并顺着甲板的坡度滑落至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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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本起事故是一起由于在水域施工过程中,船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船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船舶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不足,船员不严格遵守甲板作业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水上交通事故。

事故中存在过失如下:

1、事故遇难水手及事故船驾驶人员未持有合格船员适任证书在船上任职。

2、驾驶台负责航行与安全的驾驶人员未及时制止和纠正带缆作业人员未按甲板作业人员安全规定穿戴救生衣的不安全行为。

3、挖泥船疏忽检查和维护涉事钢丝缆绳。

案例二

2020年7月26日0645时许,一艘散货船在锚地锚泊期间,右舷救生艇从船上坠入海中,造成该轮1名船员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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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事故调查报告得知:

7月26日0645时许,该轮锚泊期间,大副在驾驶台值班过程中,听到“嘭”的一声响,怀疑有物体坠入海中,随即前往舷边查看,发现一名船员和右舷救生艇均已坠落至海面,救生艇距离本船右舷船体约3米,落水船员在救生艇以外约3米。当时该船员未着救生衣、救生圈和安全帽,其四肢和面部朝下,有受伤迹象,水面有血渍,身体没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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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通过调查,事发当天清晨,该轮右舷救生艇联动脱钩设备的保险装置存在未处于安全状态的可能性,遇难船员(轮机长)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该救生艇,在艇内实施某种作业或开展某项活动过程中,不慎触碰到联动脱钩设备并使其处于释放状态;或者误操作了艇内的联动脱钩及保险装置导致该救生艇意外脱钩并坠入海中。

案例三

2020年1月16日1600时许,一艘散货船在临时锚泊进行舱底检查作业时,一名船员被舱盖夹伤,事故造成该名船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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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事故发生时人员所处位置)

通过事故调查报告得知:

事发前,遇难船员被大副安排与水手长及其他三名甲板部船员一同去开启货舱舱盖。

约1600时,一名水手听到有人呼喊求救,立即前往查看,发现遇难船员在NO.5货舱口后被夹在NO.5货舱后舱口围舱盖限位装置与左舱盖板插销孔柱之间,当时周围旁边没有其他人,其试图拖拽遇难船员没有成功,接着想通过操纵控制杆打开舱盖,发现开关舱控制台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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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事故发生时舱盖状态)

约 1602 时,取完手拉葫芦正往回走的水手长发现遇难船员被舱盖夹住,立即呼叫在船头的实习生去启动安装于艏尖舱内的货舱舱盖液压泵。1-2 分钟后舱盖液压系统恢复通电,水手长操作控制杆开启 NO.5 货舱舱盖, 遇难船员脱离舱盖夹击,水手长与另一名水手搀扶其躺在就近甲板上。随后会同赶到的其他船员立即开展紧急施救。

【直接原因】

该轮舱盖及附属相关构件维护保养不到位,违反船舶舱盖开关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本起船员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调查发现,该轮货舱舱盖存在液压系统液压管路漏油以及NO.5 货舱舱盖轨道、滑轮等附属构件锈蚀、摩损等缺陷,该轮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没有及早排查发现舱盖及附属构件的故障与缺陷,导致此次开启 NO.5 货舱舱盖作业过程中出现按正常操作无法打开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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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轮船员在开启 NO.5 货舱盖作业时,未在开关舱作业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发生舱盖无法打开到位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附加安全防范措施就离开作业现场,遇难船员先行回到作业现场时出现在舱盖轨道边上,导致该货舱舱盖回滑时发生事故。

【间接原因】

1、该轮船员对货舱舱盖开关作业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船公司对该轮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监控不到位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另一间接原因。

提示

以上案例均引用自事故调查机关依法公开的调查内容,所有引述内容最终以事故调查机关的《调查报告》为准。

预防措施建议

#

船舶在船开展系解缆作业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系解缆作业前,船长应召开工前会议,船长将船舶的靠离泊方案明确传达给相关操作人员,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提醒船员作业要点及注意事项。

(2)作业前,船员应仔细检查作业设备,包括测试绞缆机,检查缆绳、引缆、撇缆绳、撇缆头的状况,撇缆头应用绳子和碎布制作。确定船员之间的联络信号,包括对讲机、广播、手语手势等,每一位船员都应该知道绞缆绳、松缆绳以及应急停止状况下的手语手势的涵义。

(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设施,包括防滑鞋、工作服、安全帽、手套,舷边作业时要穿戴救生衣。

(4)系解缆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合理站位,严禁跨越缆绳的正上方或站在缆绳拉伸方向、弯曲的内侧、缆绳圈内和导向轮意外脱落伤及范围内。

(5)撇缆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检查梳理,撇缆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提醒人员注意。

(6)注意缆绳的反弹区,缆绳绞进时,操车要平稳。缆绳通过边滚筒绞进受力时,缠绕滚筒的圈数应不少于四圈,缠绕时禁止用车。

(7)解缆时,要据情况先将缆桩上的缆绳解掉,松出缆时速度要慢,缆车上的缆要控制好刹车,挽桩的缆要根据受力情况最少要留一圈以上。

(8)在给拖轮带缆和解缆作业过程中,指挥人员要与拖轮保持顺畅沟通,避免操作不协调导致伤人事故。解拖轮时要将缆绳在缆桩上先绕一圈,然后拉住琵琶头缓缓送下。

(9)带缆、解缆时禁止用脚踩缆绳的方式来制止缆绳移动。

# 船舶在船开展抛起锚作业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抛起锚作业前,船长需向大副传达作业方案,对风险作出充分的评估,严格执行抛、起锚作业前检查。

(2)抛起锚作业人员,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工作鞋、防护眼镜。

(3)抛起锚作业前,检查确认锚机、离合器、止链器等设备的状况,确保工况良好,确认锚机和锚链周围无障碍物,作业现场无杂物。

(4)抛起锚作业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站位要合理,避免锚链弹跳或飞溅物伤人。

(5)抛锚作业,控制锚链松出速度,避免速度过快刹不住导致人员受伤。

(6)雨雪天气,注意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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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船开展收放救生艇作业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放艇前,指挥人员应充分评估作业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应提前给以必要的培训,确保每名参加作业人员熟悉了本船的救生艇操作规程,熟悉自己的职责。

(2)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妥工作鞋、工作服、救生衣、防护手套,备妥作业工具。

(3)放艇前应进行详细的检查,执行安全管理体系中的操作检查表,包括但不限于艇降落装置各关键部件,确保固艇索、保险杠或钩已处于无妨碍位置,艇摇把已从艇钢丝滚轮上脱离,艇下方清爽。

(4)放艇时,作业人员站位要正确,不要站在艇的下方,所有现场人员不应站在艇钢丝绷断的反弹区,以免被钢丝打伤。登艇人员严禁踩踏桨篙、艇缘、坐板等容易滑倒、跌落的地方或以蹦跳方式上下。随艇下的人员要抓牢安全绳,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谨慎操纵,放艇时应保持匀速,禁止忽快忽慢。

(5)自由抛落艇降落时,应确保艇内没有自由移动物品,登乘人员应系好安全带,身体贴近靠背,端正姿势,防止头部冲击受伤。

(6)安放登乘梯时注意滑倒、夹手,防止登乘梯迅速下滑造成坠海。

(7)收绞开敞式救生艇时,在艇上升过程中艇内人员应保持低蹲姿势,并保持双手抓牢安全绳。当艇升至艇甲板时,艇内人员全部下艇,然后继续收艇直至收妥。对封闭式救生艇前后艇钩挂妥后应仔细检查艇钩及保险销,确认其处于正确位置后再实施绞收。在艇上升过程中,艇内人员应坐好并系妥安全带,保持双手把持牢固。将艇收至封闭救生艇限位开关位置后,艇内人员迅速下艇,然后继续完成收艇工作。

(8)手摇柄操作救生艇升降时,要双手握紧手柄,注意控制升降速度,防止手柄滑落或者失去控制而击伤。操作人员应特别注意避免手指被滚筒钢丝绞伤。

(9)救生艇脱钩时,手不能离链环太近,防止钩头脱落时打伤手,注意吊钩回荡时伤及头部。

(10)作业空间附近应有足够的光线或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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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船开展主、辅机吊缸(检修)作业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吊缸前轮机长应组织工前会,合理安排工作,对吊缸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工前检查表。

(2)为防止他人误操作,在吊缸工作前,应检查确认主启动阀等相关阀件处于关闭位置,使主机处于“完车”状态。为防止水流冲击引起主机转动,应合上盘车机,并悬挂“未经许可,禁止盘车”警示牌,或将盘车机电源关掉,盘车机应由指定的合适人员操控。

(3)机舱天车应由指定的合适人员操控,起吊部件时,人员应合理站位,尽量防止起吊部件的晃动。拆下的缸头、活塞等部件应妥善放置。起吊钩头暂时不用时,要放到合适高度,防止碰伤人员及设备。

(4)操作液压拉伸器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注意合理站位,避开高压管的接头和拉伸活塞的正前方,确认各连接管可靠连接后再开始泵压,当压力接近所需压力值时,一定要缓慢。

(5)使用的工具及拆下的部件要安全有序地合理放置,禁止投掷工具及部件,注意避免高处零部件的滑落造成人员砸伤。

(6)打开曲柄箱需在主机停车一段时间后(最少15分钟)才能进行,曲柄箱内应充分通风,减少易燃气体的含量。

(7)曲柄箱内作业应严格按照进入封闭场所作业的要求进行,填写进入封闭场所作业检查单,对曲柄箱内进行充分通风,对曲柄箱内空气进行测试,待空气质量合格后人员方可进入,箱内作业照明需使用合格的防爆灯。

(8)用钢丝刷进行清洁作业时,要佩带防护眼镜和口罩。

(9)注意防止高温烫伤、中暑。

(10)整个工作过程,工作人员都需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工作服,带手套等,登高作业需使用安全带,吊缸作业中要注意脚下的油渍,及时擦拭,避免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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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船开展车床、钻床(检修)作业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车床、钻床作业,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和违规作业。动用车床必须经轮机长或主管人员同意。

(2)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紧身工作服,袖口扎紧,工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防止缠绕造成人身伤害;钻床作业严禁直接用手清除切屑,为避免钻头绞住头发,不要把头低向钻孔处。

(3)进行作业前检查,试验应急停止按钮功能正常。

(4)机床作业时:装夹刀具前,必须停车进行,刀杆伸出长度不准超出杆的高度;使用卡盘时,必须上紧保险装置,三爪卡盘的车床不允许夹持不规则的工件,工件固定后应随手取下卡盘扳手;禁止用动车的方法拆、装卡盘;工件未卡紧之前,只许用手来校正工件,严禁开车转动;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块,加工细长工件时,空心轴后端不得超出太长,并作出危险标志,车床尾部要装有防护栏;车床运转时,不允许将手指伸入刀具和工件之间,进行测量时必须先停车并将刀具退到安全位置;当需要用锉刀对工件进行磨光时,必须将刀架移到安全位置,禁止使用无把手锉刀或手持砂布紧靠工件磨削毛刺;清除车、刨、钻产生的金属屑时不可用嘴吹,或用手去拨,应用毛刷清扫;停车时,必须先将车刀退出工件;在使用自动走刀时,必须将刀架进到与床座一样齐,以防刀架、床座碰到卡盘造成事故;工件切断时用力不要过猛,吃刀不能过深,要根据不同材料合理选择转速。

(5)钻床作业时,先检查钻头、钻头夹等完好后再妥善安装钻头;当用手进给或钻小孔及不通孔时,不要猛压杠杆,机动进给时,要防止轴向力过大,钻头折断伤人;立钻在钻孔前要先紧固工作台,摇臂钻应先紧固摇臂,然后开钻,产生的切屑要及时清除;清除切屑时,应先停止钻头旋转并使其抬离工件后,再进行清除;切记严禁直接用手清除切屑,以防止伤手;停钻时应从工件中退出刀具,更换刀具应在主轴停止转动后进行,拆卸钻具时,一手要抓牢再拆卸。

(6)机床在运转而工件松动时,禁止用手扶持或运转中紧固,应立即停车紧固工件。

工作职责

航运公司岸基管理人员、船长等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外来人员等相关部门和个人需共同努力做好船员工伤事故预防工作,通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使用防护装备、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等方面降低风险、消除隐患,从而达到预防船员工伤事故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的《航运公司预防船员工伤事故工作指南》,建议航运公司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航运公司职责

(1)依据本指南,将预防船员工伤事故制度纳入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或制度中,建立健全预防船员工伤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船舶预防船员工伤事故管理计划,指定船长作为船舶预防船员工伤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指导船舶成立预防船员工伤事故工作组,由船长担任组长、船上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完善各项预防船员工伤事故工作制度,监督船上所有人员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3)充分评估船员在正常操作或执行任务过程时出现的安全风险,对评估的安全风险提供安全指引,建立制定有关程序、方案或须知包括必要的检查清单,说明如何进行评估及控制风险。评估的范围应延伸到在船工作的引航员、码头装卸工人、船舶维修人员等其他人员。

(4)确保在船上工作的任何人员,不论是否直接受雇于航运公司,均须知悉航运公司的风险评估结果,以及为保护他们而采取的措施。

(5)当有理由相信安全风险评估已不适用,应重新开展评估,并做出任何必须的修改。有关重新评估的任何结果、所采取的措施以及修订均须告知在船人员。

(6)衡量不可避免的风险,并采取行动以降低风险,尽量确保船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7)建立并完善船员培训制度,以确保指派任职的船员熟悉船舶布置、装置、设备、工作程序、特性、局限性以及安全风险和预防措施等相关情况,加强船员工伤事故警示教育,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8)根据船舶类型、航区及船员工作特点为船舶提供必需、足量且质量可靠的安全防护装备和急救药品。

(9)指导船长定期组织船员做好工伤事故应急演练,包括与公司岸基的联系、骨折固定、伤口包扎、心肺复苏等。

(10)在船舶发生工伤事故时应为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指导船舶开展自救,减轻事故后果。

(11)对船员工伤事故案例进行充分统计、分析,制定实施纠正措施的程序,避免工伤事故重复发生。

2 指定人员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和实施航运公司关于预防船员工伤事故相关工作制度,监控航运公司和船舶在预防船员工伤安全制度上的执行情况。

(2)对不符合规定情况、工伤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分析、纠正等过程进行监控,根据需要随时向航运公司总经理汇报。

(3)在船舶发生工伤事故时,应为船舶调动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

3 海务和机务人员职责

(1)执行航运公司预防工伤事故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制度在船有效运行。

(2)布置和落实船员工伤事故预防工作,收集相关工伤事故案例并通报公司所属船舶,提高船员安全意识。

(3)审查考核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对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风险熟悉程度。

(4)跟踪掌握船舶动态和相关海区的气象、海况和台风情况,及时提醒船舶防范恶劣天气和停止相关作业以防止船员工伤事故发生。

(5)对船员在船期间的作业进行风险辨识评估,调查、分析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制定风险防范和纠正措施并跟踪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6)标明、实施预防船员工伤事故的安全培训,重点在安全作业规范、安全作业流程、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等,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监督检查船舶安全防护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及时更新,确保船员有足量且适用的防护装备。

(8)负责船员工伤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和处理,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必要时修订相关工作程序和操作须知。

(9)船员工伤事故发生后向相关方提供船舶航次、所在海区等有关情况,接受船员工伤事故处理技术咨询。

4 船长和高级船员职责

(1)船长是船舶预防工伤事故第一责任人,落实航运公司预防工伤事故安全管理要求,领导建立船舶预防工伤事故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日常船舶预防工伤工作,监督检查全船各项预防工伤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高级船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操作的安全风险评估,在具体操作中执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指导船员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工伤事故。

(2)督促全体船员、督促本部门船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提高船员工作责任心。

(3)制定船舶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他高级船员应按照计划对本部门船员开展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劳动保护意识和技能。

(4)对船舶预防工伤事故工作开展复查和评估,发现新增风险和不足,应及时向岸基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5)与航运公司保持畅通、有效的联络,发生工伤事故或风险时请求航运公司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指导和岸基支持。

(6)对本船和本部门安全防护装备加强管理,督促船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7)船员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或无法保证时,应立即如实报告船长,船长有权为保障人命安全和海上环境保护背离有关规定和停止相关操作,相关情况要立即向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

(8)负责指挥船员工伤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制定救治方案,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9)负责船舶工伤事故报告、统计。

(10)指导船舶预防工伤事故工作小组对本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并组织实施纠正措施,防范类似工伤事故再次发生。

5 普通船员职责

(1)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做好自我保护,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2)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熟知日常作业中的安全风险和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应及时上报,安全风险严重影响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待采取安全措施降低或消除风险后才可继续作业。

(4)作业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发现其他船员有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上报,按应急处置程序开展救助,禁止盲目施救。

(6)梯口值班船员要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检查外来人员是否携带违禁品、是否佩戴安全帽等安全装备,提醒外来人员在船期间安全注意事项。

6 临时登轮人员职责

(1)穿戴安全帽、手套、救生衣等个人防护装备,遵守船上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禁止携带违禁品登轮。

(2)在船期间操作设备、进入密闭舱室等作业之前应询问船员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请船员协助,禁止盲目操作或未经许可进入密闭舱室。

(3)下软梯、舷梯时必须严格遵守登乘规范,握紧抓牢,禁止手拎物品登轮。

(4)登轮后应沿标识的安全通道行走,禁止在船上跑跳或随意跨越缆绳、管道等。

(5)登轮后应在指定区域活动,进入驾驶台、机舱、货舱甲板、首尾甲板等限制区域需有船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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