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归哪个部门管(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归哪几个部门管理)
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归哪个部门管(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归哪几个部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在野生动植物方面也有一定的职责。 一、 五部委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职责分工
编者按:本文是务林人在前几天发文“三部委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职责分工”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五部委的职责和分工。欢迎大家转发,如转载请联系本人,请转载人员标注文章来源,感谢!
- 五部委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在野生动植物方面也有一定的职责。
一、 五部委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职责分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内动物防疫检疫
公安部负责野生动植物的刑事案件
海关总署负责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管理、承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打击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职能。
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负责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和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都有权监督管理。
1、根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2、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对进入集贸市场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协助;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五部委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
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负责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和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都有权监督管理。
内设机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职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公安部:负责野生动植物的刑事案件。
内设机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主要职责统一承担打击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职责。
海关总署:负责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管理、承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打击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职能。
内设机构:动植物检疫司和缉私局
动植物检疫司职责:拟订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承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承担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
缉私局职责:拟订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查处走私、违规案件,侦办走私罪案件,开展缉私情报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国际(地区)间合作,承担世界海关组织情报联络工作。缉私局受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农业农村部: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和组织实施国内动物防疫检疫。
内设机构:渔业渔政管理局和畜牧兽医局
渔业渔政管理局: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担重大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按分工维护国家海洋和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执行国际渔业条约,监督管理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畜牧兽医局: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国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医国际事务、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和出入境动物检疫有关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内设机构:
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起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繁殖、经营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研究提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人工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核准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管理的境外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4.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植物的采集、培植、经营利用,指导陆生野生植物救护工作。
5.组织开展全国陆生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研究提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植物名录。
6.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
7.组织开展大熊猫保护、繁育、科研工作以及对外合作研究展示管理工作。
8.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组织核发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负责进出口证书通关协调,承担进口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确认工作。
9.负责拟订、调整和公布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野生动物名录;负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单位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登记注册、产品标记管理。
10.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具体工作;承办非贸易类野生动植物保护履约工作。
11.承担部门间履约执法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协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事务;承办涉台野生动植物贸易管理事务。
12.承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总结
目前野生动物保护职能的五个部委中只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是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作为内设机构,专门履行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职能。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上多头管理、实践中及其不顺,执法力量弱,机制制度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严重的影响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机构职能需要尽快调整和整合。国家林草局应主动担当,履行使命。向国家建言提出方案整合野生动物保护职能;同时国家林草局应由自然资源部管理的副部级机构改为国家林业和草原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在国家林业和草原总局下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局,规格高配为副部级单位。由国家林草总局直接领导,野生动植物保护局是业务单位,党建等其它非业务性质工作都纳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使其专心从事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局可内设三个司局:野生动物保护司、野生植物保护司、执法司。
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等全部由中央财政负责;人员编制单列,不占用地方编制。从人财物方面保障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工作机制到了必须要调整的时刻,国家林草局要顺应形式,勇于挑担子,承担历史使命;也进一步扭转自身机构逐渐变弱的现实,从林业部到林业总局,再到部委管理的局,行政级别一直在降。要加强自身职能,在国家机构中地位才能提高,才能有话语权;不能推脱责任,一定要勇于挑担子 真正的把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职责履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