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三、当然对于善意相对人,其有权向被代理人发出催告通知,催告被代理人对于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自通知到达被代理人之日起30日内,法律当然赋予了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相当于相对人自认了无权代理行为,这时无权代理行为当然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善意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当然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但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所能获得的利益。2、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即相对人是善意),有两种选择:(1)第一种是选择无权代理,也就是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其有权请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无权代理人赔偿,但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所能获得的利益。。(2)第二种是选择表见代理,这时法律将无权代理赋予了有权代理的效力。但是构成表见代理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代理人的行为存在代理权的外观(如持有被
在现实生活中代理人根本就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这三种情形下均构成无权代理,那么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如何,主要取决于被代理人事后是否追认,下面我们就区分不同情形分别进行阐述:
一、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该无权代理变成有权代理,不论相对人是否为善意。对于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的期限是自被代理人收到相对人发出催告通知之日起30日内。
二、若被代理人自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予追认,就会出现不同的法律后果:
1、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的(即相对人不是善意),那么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但在无权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即相对人是善意),有两种选择:
(1)第一种是选择无权代理,也就是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其有权请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无权代理人赔偿,但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所能获得的利益。。
(2)第二种是选择表见代理,这时法律将无权代理赋予了有权代理的效力。但是构成表见代理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代理人的行为存在代理权的外观(如持有被代理人空白合同书等),且相对人不知道代理人行为时没有代理权,且无过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对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产生争议的,由相对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是否存在代理权的外观承担举证责任;由被代理人对相对人知道代理人无代理权且存在过失承担举证责任。
三、当然对于善意相对人,其有权向被代理人发出催告通知,催告被代理人对于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自通知到达被代理人之日起30日内,法律当然赋予了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相当于相对人自认了无权代理行为,这时无权代理行为当然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善意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当然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但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所能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