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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宰牛的故事(从子路受牛到)

曾子宰牛的故事(从子路受牛到)前些年,有的执法部门为了激励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把罚金按比例提成奖励给执法人员。于是,那些理性的执法人员,会仔细的琢磨如何发现和诱导更多的触犯条款,从而拿到更高的奖金。钓鱼执法,应运而生。做了好事就要有回报,以此来鼓励更多人做好事。但是这些后来人,是为了回报才做好事,还是因为善心被榜样所激发,开始自发做好事了呢?为了回报,就不过是一场交易,就和嫖娼对比爱情是一个道理。奖励爱情,结果却带动了嫖娼,我想,这是事与愿违的吧?在殖民时期的印度,曾经眼镜蛇肆虐,让老百姓一度深受其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英国总督颁布了一项法令,民众每打死一条眼镜蛇,就可以获得一卢比的奖励。然而法令实施以后,印度人为了赏金竟然开始大规模地养殖眼镜蛇。当英国政府意识到这种情况而取消赏金后,养殖蛇的人把蛇都放了,结果蛇灾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更加肆虐。 其实当我读到“子路受牛”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曾有过这样的思量:子路救了一个人

孔子,是提倡善有善报的,他有一句名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别人以德待你,你就要回报以德;别人以怨待你,你就要回报以直。直,正真,公正地审判。所以对于善有善报,孔子是乐见其成的,而对于施恩不图报,孔子则是有些厌恶的。“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就表明了孔子的态度。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回国后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因为他是富商,自己觉得用不着国家的补助。

但是孔子却批评子贡说:"你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接受了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以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别人就再也不肯赎人了。”

又有一次,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为了感谢他就送了他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很高兴地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在殖民时期的印度,曾经眼镜蛇肆虐,让老百姓一度深受其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英国总督颁布了一项法令,民众每打死一条眼镜蛇,就可以获得一卢比的奖励。然而法令实施以后,印度人为了赏金竟然开始大规模地养殖眼镜蛇。当英国政府意识到这种情况而取消赏金后,养殖蛇的人把蛇都放了,结果蛇灾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更加肆虐。

其实当我读到“子路受牛”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曾有过这样的思量:子路救了一个人,奖赏是一头牛。如果这个事迹作为典型推广开来的话,那么假如有落水者,而他付不起一头牛的回报,又当如何?果不其然,在湖北就曾发生过类似的事例。

湖北有三个大学生,勇救落水儿童结果不幸遇难。而当时江上的渔民,打捞起了遇难大学生尸体之后,因为同学拿不出他们索要的费用,于是把尸体拴在船头,泡在水中,挟尸要价。同学们跪求,也无动于衷。

做了好事就要有回报,以此来鼓励更多人做好事。但是这些后来人,是为了回报才做好事,还是因为善心被榜样所激发,开始自发做好事了呢?为了回报,就不过是一场交易,就和嫖娼对比爱情是一个道理。奖励爱情,结果却带动了嫖娼,我想,这是事与愿违的吧?

前些年,有的执法部门为了激励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把罚金按比例提成奖励给执法人员。于是,那些理性的执法人员,会仔细的琢磨如何发现和诱导更多的触犯条款,从而拿到更高的奖金。钓鱼执法,应运而生。

医生,护士,是白衣天使,以救人性命为己任,这是善行。然而德国两年前曾发生一起触目惊心的“护士杀人案”,可以确认的遇害者就高达九十余名,堪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德国最严重的谋杀案。而这个护士实施犯罪的初衷却很朴实,只是为了享受把人救活之后的成就感,家属向他致谢的被尊重感。因此他给病人注射过量药物,主动把他们推向病危的险境。

曾子宰牛的故事(从子路受牛到)(1)

德国,是一个社会福利很好的国家。很少有人会想到,德国最大的产业是社会救助产业——从业人员 200 万,相当于德国汽车业、建筑业、采矿业、钢铁业、渔业、飞机制造业及能源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总和。

政府重视社会救助,于是社会救助业发展迅速,这时问题就出现了,缺少“客户”。结果,荒诞的“失业经济”出现了。救助机构需要失业者,因为失业者是他们的顾客。如果失业者大量消失,他们就将失去顾客,减少收入,所以他们宁愿花政府的钱,用毫无意义的岗位来养着这些失业者,把他们当成了长期饭票。

按照统计数据,1994年 -2010年,德国的残疾人数量增长了一倍。是德国人整体基因病变么?当然不是,只是因为残疾人,也是他们的顾客,所以他们降低了残疾人的认定标准。

帮扶、救助、爱心的蓬勃发展,结果却造就了更多需要享受帮扶,需要救助,需要关爱的人出现,这个结果是不是很荒唐?简直和“养匪自重”也差不了多少吧。在利益的驱使下,当善业变成了产业,也就早已遗失了自己的初衷。

我觉得,爱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不爱;救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不救;扶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不扶;相濡以沫,只是为了最终的相忘于江湖。而不是把爱、救、扶这一过程当成了目的,打着“爱”的名义,劫富济贫,从一部分人的身上拔毛,来利益另外一部分人。单位会让你献爱心,路人会让你献爱心,骗子也同样会让你献爱心。

曾子宰牛的故事(从子路受牛到)(2)

我一向对“爱”这个字眼比较敏感,就像对“特权”、“破格”的敏感一样,因为它代表的是一种偏私。然而在道德层面上,它又是完全合理的。有了这种大家都认为是合理的偏私,也就合理地打破了公平环境,合理地把人群破解拆分了。

有拆分,就没有融洽;有区别,就没有平等,只有对立。所以不论是少民也好,老人也好,残疾人也好,他们将永远带着自己的特殊标签,而从我们这个大群体中独立出去了,从此站在了与我们对立的那一面。

如果这群人,再把自己身上的标签当成是自己拥有的特权,从而强迫别人付出,那么我觉得这就演变成了一种恶,再也和善行无关。然而“劫富济贫”,却一向被广为称道。《遥远的救世主》中,主角丁元英,就采用了“劫富济贫”的方式来扶贫,通过掠夺富人的财富,来救济贫困村民,但最终结果是毫无意义的,反而造成了更大、更多的伤害。

还是德国人。2000年的时候,有德国人一家四口,在中国遭遇灭门惨案。凶手有四名,都还是18到21岁的小青年,最终被判处死刑。但是受害者的母亲来到中国后,她“以直报怨”的方式却是写信给法院,表示不希望处死这四名青年,因为“他们的死不能改变现实”。

能改变现实的做法是什么呢?事发后,在南京居住的一些德国人及其他外国侨民设立了一家协会,从此致力于改变江苏贫困地区儿童的生活状况。协会用募集到的捐款为苏北贫困家庭的孩子支付学费,希望他们能完成中国法律规定的9年制义务教育,为他们走上“自主而充实”的人生道路创造机会。

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因为他们认为处决犯罪的根源比处决罪犯更重要。多么残酷的刑罚都无法阻止别无选择或贪婪到失去理智的人铤而走险。

“如果你自己有个比较好的教育背景,就有了自己的未来和机会。”“有机会的话,人就不会想去做坏事,他会做好事,这对自己,对别人都有好处。”这是他们的愿景。因为在德国,不需要付费就可以完成小学、中学的学业,考上了大学,才有了比较好的机会。所以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让人们能够得到自己的机会,比什么“特权”、“优先”都重要。

作恶的人,又有谁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在作恶呢?所以赏善劝善,就能让善行多起来吗?罚恶诫恶,就能让恶行少起来吗?劫富济贫,就能让天下大同,大家共同致富吗?如果这样就能救世,那恐怕这个救世主永远都是遥远的,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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