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承包的几种模式(工程承包有几种模式)
浅析工程承包的几种模式(工程承包有几种模式)所谓“关联承包” ,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工程为目的,以工程承包的名义牟利的行为。 4、“挂靠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对于较大的项目,一些项目,雇主可以分别与几个测量师,设计师,建造者签署的独立调查合同的多个副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承包者应独立完成续约工作。 3、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签约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同一专业的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韵单位实行联合承包的,应当按照《)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第四
一、工程承包管理方式进行一般有哪几种
1、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主管单位的具体形式、工作内容和职责应在业主与主管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
2、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对于较大的项目,一些项目,雇主可以分别与几个测量师,设计师,建造者签署的独立调查合同的多个副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承包者应独立完成续约工作。
3、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签约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同一专业的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韵单位实行联合承包的,应当按照《)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人可将本工程单独发包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发包(含联合总承包)..
4、“挂靠承包”
所谓“关联承包” ,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工程为目的,以工程承包的名义牟利的行为。
二、总承包人如何进行防范发包人可以直接影响分包的风险
(1)总包合同规定了总承包商的合同范围内,避免直接转包雇主范围的重叠,并表示穿越施工项目时责任如何区分。如材料堆放、水电、道路使用等问题。
(2)总承包应当指出的是施工合同的雇主直接分包商管理,约定的义务,审计管理,与内容是否不可行。尤其是,必须明确,因为雇主直接分包给造成承包商工期延误,分包商直接不及时转移的信息,不服从管理等职务应当承担雇主。不同意为“提供充足的舱位或脚手架使用转包商”等模糊语言,导致纠纷或损失。
(3)总承包人注意对配合费、管理费及水电费的收取,最好约定由发包人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4)应避免代替发包人直接与分包企业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将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技术纳入学生自己的承包经营范围,使自己不断增加公司承担发包人应承担的质量、安全等社会责任。
(5)发包人直接分包的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生不服从管理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分包工程对总承包人造成损失或其进度、质量影响总承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书面提出工期顺延和索赔要求。
(6)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研究工作,总承包人应在施工企业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责任公司承担经济主体。对因工程项目分包人原因分析造成影响工程进行竣工资料迟延交付或错误时,总承包人不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以免给总承包人带来一些不确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