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的宅基地如何分配(开始囤宅基地了)
居民户口的宅基地如何分配(开始囤宅基地了)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也就是说,“地随房走”是当下宅基地买卖的基本原则,只要房子一经买卖,宅基也会是买主的。而这就保证了双方的公平性。对于宅基地的买卖,法律和政策给出了机会。随着城乡规划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很多农村正在或即将迎来拆迁,再加上乡村振兴基金的不断叠加,这都给宅基地的升值带来了机会。也就是说,现在的宅基地除了有居住价值以外,更有了新的投资价值,“县城有处楼,不如农村有处宅基地”就是其最真实的写照。也正因如此,有人开始囤宅基地。与此同时,农村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改变,部分农村呈现出“空心化”的状态,但部分农村却呈现出宅基地不够用的情况。尤其是后者,在买不起城市楼房的情况下,部分农民对于宅基地的需求已经越来越强烈,为解决当下的居住需求也好,还是为子女婚后的生活空间也好,部分
农村的宅基地,现在已然成为了一个众人追逐的资产,这不仅限于农民,很多城里人更是希望有一个农家小院可以供自己休养生息。
近期就有一个关于宅基地买卖的案件就值得关注,广西某地蒋丽萍将原有的三间房屋卖给了蒋素芳和王兴元,后前者不服提起诉讼,后经最高院最终判定三家房屋买卖以及对应宅基地使用权买卖成立。而这也表明囤宅基地的风气已经快速形成。
其实,宅基地买卖的问题,既与农村整体规划有关,同时也与农民生存方式的改变也有关系。而相关规定的适度放开,对农民利益的影响可并不小。
为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囤宅基地?
随着城乡规划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很多农村正在或即将迎来拆迁,再加上乡村振兴基金的不断叠加,这都给宅基地的升值带来了机会。也就是说,现在的宅基地除了有居住价值以外,更有了新的投资价值,“县城有处楼,不如农村有处宅基地”就是其最真实的写照。也正因如此,有人开始囤宅基地。
与此同时,农村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改变,部分农村呈现出“空心化”的状态,但部分农村却呈现出宅基地不够用的情况。尤其是后者,在买不起城市楼房的情况下,部分农民对于宅基地的需求已经越来越强烈,为解决当下的居住需求也好,还是为子女婚后的生活空间也好,部分农民都希望在宅基地管理更加严格之前,能够有备无患。
总的来说,正是由于宅基地的投资价值已经越发明显,同时,不少农民需要解决当下以及子女婚后的居住需求,因此,不少地区萌生出了囤宅基地的风潮。值得一提的是,有足够且低成本的生存空间,才是促进人口生育和保证农民户有所居的关键,因此宅基地的适当流通实际上是一件好事。
对于宅基地的买卖,法律和政策给出了机会。
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也就是说,“地随房走”是当下宅基地买卖的基本原则,只要房子一经买卖,宅基也会是买主的。而这就保证了双方的公平性。
除此以外,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中,国家明确表示,鼓励农民和市民通过共同开展民宿等产业,已实现对宅基地的盘活利用。这一措施表明,对宅基地的盘活利用,国家除了给农民机会,也给了社会投资者机会,近期火爆的农家院租赁就是最好的证明。
对于宅基地的买卖,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宅基地的买卖群体,仅限于本村集体内部成员,户口迁出或外村户口人员不得进行购买。另一个是如果自己已经举家进城,那么建议农民可以通过同村买卖、有偿退出等方式,来处理闲置资产,尽可能地避免地上房屋因年久失修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