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共享合伙人模式(善用人才利器合伙人制度)
员工共享合伙人模式(善用人才利器合伙人制度)而当企业陷入危机时,员工不是同心协力渡难关,而是内部利益争夺或四散奔逃。公司创办之初,创始人们以感情和义气去处理相互关系,制度和股权或者没有确定,或者有而模糊。企业做大后,利益开始惹眼,于是“排座次、分金银、论荣辱”。
在人才缺乏的时代,千军难得,一将难求,留住关键人才成了企业的战略性问题。
很多中小企业为何总是难逃“各领风骚两三年”的宿命,尽管有产品服务、商业模式落后、行业竞争等因素,其实本质还是人才管理不得道,无法聚拢人心——
公司创办之初,创始人们以感情和义气去处理相互关系,制度和股权或者没有确定,或者有而模糊。企业做大后,利益开始惹眼,于是“排座次、分金银、论荣辱”。
而当企业陷入危机时,员工不是同心协力渡难关,而是内部利益争夺或四散奔逃。
今天,小柏要分享的,就是如何选对人,怎么把这些人的潜能激发出来,让他又快又好地推动企业的增长?!
我们知道,绝大部分我们的传统企业用的都是职业经理人,通过组织架构里边层层分工,利用流程推动企业的发展。
在我们服务的企业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已经遇到了非常大的问题:
第一,职业经理人治理的公司员工,员工的工作不是成果导向,而是拍马屁导向,看领导的嘴脸。
作为一个执行者,上面有中层监督,不用做决策,公司没有把角色授权给他,但是他离市场最近,他最了解真实的情况,但是他没有这个权力。
第二个,高层决策瓶颈,因为管的人太多了,离市场太远了,3个月5个月都不下市场一次,凭经验拍脑袋做决策,风险太大了。
所以有些事情当发生的时候,决策者用过去的经验解决不了问题,所以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决策有瓶颈,员工中高管理层可以拍拍脑袋走人。但企业是你的,你走不了,所以最终成了你买单。员工效率低下,缺乏创新,维持到最后,可能的情况是把10年的利润两三年就赔到了市场。
任正非说:“让听得见炮火的人呼叫炮火。”谁离炮火最近?就是你的士兵,让这些人去解决问题,授权给他们,让他们像老板一样去思考,做决策。
如果你遇到的情况跟我刚才说的有一些雷同,突破的点就在于让员工像老板一样工作,让员工承担完全责任。
因此,一些企业采用第二种治理企业的机制,叫做合伙制。
它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区别点在于承担责任范围的不同,合伙人承担完全责任。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职业经理人到过渡到合伙制,让本来只愿意承担“有条件承担有限责任”,变成老板身份,去“无条件承担完全责任”,是企业组织架构的进步,也是企业发展必经的阶段。
那么,如果要选择在企业里边采取合伙人制度,需要怎么做?记住这五个要点,让你的员工创造10倍利润。
1.巴内股
你的股值是来自阿米巴内的,员工工资、奖金、股权完全来自本单元,所以阿米巴有一个资产负债表。
当然也可以是一个区域性阿米巴,员工有一部分的股份来自于区域阿米巴,还有一部分的股份来自于销售公司。这些都属于巴内股。
2.可出资
公司与核心高管合资成立阿米巴组织,共同运营业务。根据出资额的多少确定股份比例,共同决策。
在合伙制经营模式下,公司有控制权,员工有经营权和分配权,可以设置一定的期权池和激励机制,公司一步步过渡股份,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
可出资还有一种方式,即员工成立阿米巴组织,母公司作为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员工出力,也可出资。
比如项目估值500万元,公司投资100万元,占股20%,年底分红。公司也可要求确保资产回报率不低于多少。
3.不连带
阿米巴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即仅限于担负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可退出
如果合伙人由于个人经验与认知的局限,也没有获得快速成长,不再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在阿米巴内部没有合适的事情能够发挥他的作用,那么合伙人退出是早晚的问题。
因此,企业可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
当合伙人退出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公司有对其股权具有优先购买权等。
5.不转股
阿米巴合伙人持有的是巴内股,公司也可规定,要求阿米巴合伙人不转股。
合伙制虽是一种比较古老的制度,却更符合商业逻辑和互联网思维的企业制度。
二八定律说,20%的人决定80%的业绩,4%的人决定60%的业绩。
如果你有4%的杠杆员工成为你的创业合伙人,你有20%的员工成为你的经营合伙人。各位,在未来的5~10年,你这家公司一定会又快又好的增长,你一定能够成为行业第一品类,抢到第一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