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一类管理(规范矫正管理行为)
社区矫正对象一类管理(规范矫正管理行为) 细化考核,科学实施。《办法》对分类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含违反报告规定、违反教育学习规定、违反公益活动、违反法院禁止令、违反请销假规定、给予奖励等十大项共计100分,为考核提供了精准依据,为分类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合理运用,确保实效。《办法》着重对分类管理运用做了明确表述,严管、普管、宽管三类矫正对象分别进行不同频次的电话、口头、书面报告、参加学习教育、参加公益活动等,确保分类管理真正取得实效。 乐至县出台《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精神的具体体现,突出了分类管理实效,成为全市社区对象分类管理的样板。(乐至县司法局 张逸然)
为深化社区矫正专项治理工作,规范矫正管理行为,提高矫正执法管理水平和教育矫正质量,乐至县司法局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不明显、监管重点不突出等问题,立行立改,制定并出台了《乐至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宽严相济与动态管理相适应、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配套,为分类管理提供了精准的依据和有力保障。
组织开展培训
明确标准,依法分类。《办法》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矫正期限、矫正阶段、风险等级、悔罪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计分考核为重要依据,并结合日常管理,将社区矫正对象定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种类别。
动态调整,因人施矫。《办法》严格实施社区矫正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月度考核积分调整管理类别,对严管、普管、宽管三类矫正对象采取不同类别的管理措施,实行报告要求、教育时长、走访频率、关注程度的差异化管理。
细化考核,科学实施。《办法》对分类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含违反报告规定、违反教育学习规定、违反公益活动、违反法院禁止令、违反请销假规定、给予奖励等十大项共计100分,为考核提供了精准依据,为分类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合理运用,确保实效。《办法》着重对分类管理运用做了明确表述,严管、普管、宽管三类矫正对象分别进行不同频次的电话、口头、书面报告、参加学习教育、参加公益活动等,确保分类管理真正取得实效。
乐至县出台《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精神的具体体现,突出了分类管理实效,成为全市社区对象分类管理的样板。(乐至县司法局 张逸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