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显示盘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火灾显示盘要求)
火灾显示盘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火灾显示盘要求)7 火灾显示盘在使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采用中文显示。6 火灾显示盘的按键和指示灯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3 火灾显示盘直接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设备电源输出的直流电源供电时,直流电压应符合GB 156的规定,优先采用直流24 V。4 火灾显示盘不应为其他部件供电。5 火灾显示盘不应对其他部件有控制功能。
火灾显示盘要求一、 总则
火灾显示盘应符合本章相关要求,并按第四章的规定进行试验以确认对本章要求的符合性。
二、火灾显示盘的整机性能1 火灾显示盘可采用主电源为220 V、50 Hz的交流电源供电,也可直接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设备电源输出的直流电源供电,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2 火灾显示盘采用主电源为220 V、50 Hz交流电源供电时,应设有备用电源。
3 火灾显示盘直接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设备电源输出的直流电源供电时,直流电压应符合GB 156的规定,优先采用直流24 V。
4 火灾显示盘不应为其他部件供电。
5 火灾显示盘不应对其他部件有控制功能。
6 火灾显示盘的按键和指示灯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
7 火灾显示盘在使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采用中文显示。
三、 火灾显示盘的基本功能1 火灾报警显示功能
1 )火灾显示盘应能接收与其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3 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显示火灾发生部位;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再次启动;火灾报警光信号应保持至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
五、 使用说明书火灾显示盘应有相应的中文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GB/T 9969的要求,并与产品的性能一致。
六、绝缘电阻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 MΩ;采用220 V、50 Hz交流电源供电的火灾显示盘的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 MΩ。
七 泄漏电流采用220 V、50 Hz交流电源供电的火灾显示盘在1.06倍额定电压工作时,泄漏电流应不大于0.5 mA。
八、 电气强度采用220 V、50 Hz交流电源供电的火灾显示盘的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 Hz、有效值为1250 V的交流电压历时1 min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发生击穿现象; 试验后,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九 电磁兼容性能火灾显示盘应能适应表2所规定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要求。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火灾显示盘的主电源按“通电(9 s)~断电(1 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十一、 气候环境耐受性火灾显示盘应能耐受住表3中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火灾显示盘应能耐受住表4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处于通电状态的火灾显示盘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